為您的婚姻點亮一盞燈75(1 / 1)

下篇 嗬護愛 第七十五章 互為犄角,白頭偕老

婚姻幸福與否不能由籠統的離婚率來代表。婚姻幸福不幸福,或是婚姻如何能維持幸福,要看夫妻雙方的婚姻成長能力而定。

目前國內的婚姻有三個普遍的現象:

(1)枯竭的婚姻:夫妻雙方相敬如“冰”,夫妻兩人談不上話,別提水乳交融,更別希望兩人親密相愛。剛結婚時的相愛情形隻是在爭吵時才被引出來作為指控對方背叛感情的根據。

(2)義務型的婚姻:夫妻雙方鑒於傳統文化的束縛,兩人極力扮演夫妻的角色,各盡應有的義務。

(3)受苦型的婚姻:兩人已是水火不容,但是礙於情麵,隻好維持著貌合神離的關係,彼此都知道對方已另有對象,但是為了孩子、為了麵子、為了家庭的傳統,兩人不敢離異,情願在這種關係中痛苦地生存。

這些婚姻的現象使一個家庭雖然沒有激烈的爭吵與衝突,但是家庭的氣氛卻是一片死寂;雖然夫妻兩人維持著婚姻關係,卻是無可奈何的相聚;雖然全家大小日夜均可見麵,但每個人卻巴不得早日離開家庭而得到“自由”。

夫妻之間的誤解與衝突永遠存在,兩人卻無法去克服,最後隻好以逃避的方法來處理。這些現象最基本的原因是他們的婚姻與家庭絲毫沒有成長。如何使婚姻成長呢?

(1)夫妻之間必須設立共同的目標。

所謂目標,一般人馬上會想到是指買房子,買電器設備,或貴重首飾等物質目標。這些當然可以,不過光有這些還不行。目標的設立最好有助於緊張關係的解凍或美滿關係的增進。這樣不但使夫妻兩人有較愉快的“未來觀”,也可使彼此之間的誤解或不滿在準備這些目標時,有較佳的機會與環境去化解。

現實告訴我們:生活最好是朝著目標走,而不是被現實所逼。前者使生活充滿著主動性,使夫妻生活有活力,後者使人被推著走,容易使婚姻枯竭。

當然目標的設定不要忘了可行性(目標不能定得太高),也必須有規劃性,使夫妻兩人清楚地知道,目標是如何完成的。

(2)夫妻生活中,不妨每個星期有一固定時間為配偶做一件事。

(3)設法恢複婚前的約會活動。

絕大部分的夫妻在結婚後都會埋怨對方“失去起初的愛心”,因為結婚以後,兩人雖然日夜生活在一起,但是卻隻是“履行同居的義務”住在一起而已。加上孩子生下來後,事業繁忙時,夫妻兩人不知不覺地都以為事業犧牲、為兒女奉獻一切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遺憾的是,兩人都以夫妻的甜蜜關係——這最需保護與小心維持的愛當作第一件貢品,來獻給事業與兒女,難怪生活充滿了犧牲與義務,夫妻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冷淡。嚴重者衝突四起,甚至離異分飛。

事業與兒女固然重要,但夫妻之間隻要稍微注意一下,運用一點點技巧,就可以事業和兒女兼顧而且夫妻依然保持甜美的關係,這個方法就是夫妻兩人必須設法“約會”。

回想一下婚前兩人最喜歡什麼活動,而婚後已經很久沒做了,不妨設法重溫舊夢。在繁忙的事業與做不完的家務裏,兩人偶爾抽三四個鍾頭在外麵逍遙一下,絕對不會影響事業,子女也不至於變壞。如果真放心不下孩子的話,花點錢,托人代管一下也未嚐不可。兩人一起看場電影,喝杯咖啡,一起吃飯,味道全然不同。婚後的約會千萬不要等到兩人均有空,雜事一概處理完畢後才提起興致去做,婚後的約會必須由夫妻兩人安排、設定,排除萬難,按事先約定的去做,可以提升夫妻兩人的情感品質。

(4)滿足對方,不要控製對方。改變自己,了解配偶,不是改變配偶,要求他了解你。

婚姻最常見的衝突來自配偶有強烈的改變對方、以使對方合乎自己要求的舉動,它會弄得兩人平日爭吵不休,怒目以視。因為他們以為隻要對方改變,兩人的感情必然有新進展。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成長的婚姻需要當事人有成熟的性格,而成熟性格的主要特征(從夫妻關係而言)都是當事者了解自己,願意改變自己,而且有能力改變自己。相反的,不成熟的配偶卻是不僅無法改變自己,甚至於要求改變對方。

總而言之,在人與人相處之間若要維持和諧、愉快,當事者必須是個成長的個體。同樣的,夫妻相處若要能白首偕老,而且相處情深,恩愛日長,更需要夫妻兩人不斷地努力,互為犄角,不斷地充實,了解配偶、滿足配偶,方可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