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送到。現在新人榜的競爭太凶險了,簡直讓我始料不及。兄弟們,是時候戰鬥了,拿起手裏的票票和收藏,咱們一起戰鬥!)
又是新的一天,曙光中學的校園裏,依舊是人來人往,方傑三人走在人群中,目光不住地巡梭。與此同時,他正在被無數雙眼睛所圍觀。
這個曠課王子最近怎麼老是嘩眾取寵呢,今天是吃錯什麼藥了?扛著一台攝像機來上學!難道是為了擺闊麼?真鄙視這種紈絝公子!
TMD,家裏有錢就了不起啊!攝像機有什麼嘛?等老子有錢了,要買就買兩個,一個用來拍,一個用來扔……
方傑麵對眾人的目光,絲毫沒有介意,直接無視。他的目光,正在找尋一個看似婉約,實則勁爆的身影……
“叮鈴鈴”,那熟悉的自行車鈴鐺的響聲在身後縈繞,方傑心裏一喜,轉過頭去,擋在自行車的行進路線上,大喝一聲:“STOP!”
“吱呀”一聲,自行車以一個很不專業的態勢,緊急停下。沈千雲一個趔趄,差點又摔了。
“你擋著我幹什麼?作死啊!”沈千雲生氣地一手扶著自行車,一手叉腰,對著方傑怒目而視,眉角緊鎖,就像看著仇人一般。
“我好心好意來還你的攝像機,你怎麼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啊!”方傑憤憤不平,悲痛欲絕:“哎,這年頭,好人好事真是做不得啊……”
“呃,你真的是來還攝像機的,怎麼不早說……”沈千雲看到方傑肩上扛的攝像機,口氣也軟下來了。人家來還機器,自己不問青紅皂白,張口就罵,確實有些說不過去啊。
“算了,既然你沒錯,本小姐就不跟你一般計較了。”沈大千金,很委婉,很含蓄地,表達了那麼一絲絲歉意。即使隻是這麼一絲,但對她來說,已經是破天荒地一大步了!
但片刻之後她又反應過來,不對啊!他來還自己的機器,那是天經地義啊,跟“好人好事”,能扯上半毛錢關係?最最可恨的是,那個“啥咬呂洞賓”的,不是在罵本小姐麼?
沈千雲正要義正言辭地與方傑針鋒相對,方傑卻突然說道:“哎,我看你騎個自行車,挺不方便攜帶攝像機的,這玩意這麼大這麼重,一不小心就掉地上了。我看這樣吧,既然這台機器是我借走的,欠了你一個人情,那我就吃點虧,好人做到底,把這台攝像機,幫你扛回家去!”
一旁的明胖子和餘煒麵麵相覷。好牛逼啊,直接就要到沈千雲家裏去!
這是方傑的第一套方案,趁著還攝像機的機會,混到沈千雲的家裏去,將拷貝好的錄像帶,神不知鬼不覺地放進沈書記的書房抽屜裏。這個方案,最大的難題,就是怎麼進去沈千雲的家裏!
其實,也有一個不用進沈家家門的方案,他也曾想過,直接將錄像帶裝在攝像機裏,讓沈千雲帶回去,當她要用的時候,直接就發現錄像帶了。
不過這樣一來,有很多隱患,要是她短時間內不用攝像機,或者說看見錄像帶也懶得去放映,甚至不小心洗掉了……總而言之,多經過一道工序,變數就多幾分,哪有直接塞進沈書記的抽屜那麼保險!
“恩,有個免費的苦力,也還不錯。”沈千雲想了想,對著方傑上下打量了一番,說道:“總算你還懂事,要不今天的下場會很慘!”
明哲和餘煒相互看了一眼,心裏均是很震撼:方大少真是太牛逼了,直接就獲得了進門的允許;雖然知道他是去完成任務的,但進人家女孩子的家門,那也是一個不小的收獲啊。
弄不好,就一石二鳥了!
不過,作為當事人的方傑,卻不這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