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不是王二郎的風格(1 / 2)

騎兵的對決,並不是馬頭和馬頭對撞。

那樣不是打仗,是同歸於盡。

人仰馬翻,誰也別想活。

五千紅巾軍,分成兩隊,從女真人兩側衝過。

四千女真騎兵,從紅巾軍的兩隊夾擊之間奮力前衝,離得遠了射箭,離得近了扔鐵骨朵!

紅巾軍手裏的槍也沒閑著,一枚枚鉛製的彈丸,像是死神的鐮刀,收割著侵略者的性命!

很快,雙方就開始短兵接戰。

紅巾軍每人手裏一把斬馬刀,兩軍交錯而過的時候,雙手持刀,刀柄置於腰側,利用高速奔跑的戰馬產生的動力,刀刃從敵人身上劃過,劃開敵人的身體!

女真人也不含糊,馬刀,鐵骨朵,狼牙棒,掄得那叫一個歡實。

真正的騎兵對決,並不是挺著長槍衝鋒。

大量的騎兵使用長槍,很容易引發災難。

戰馬高速奔跑,長槍一旦刺入敵人的身體,很難及時抽出,隻能放手。

密集的騎兵陣型,一旦有大量的長槍脫手是什麼情形,用屁股都能想到。

橫七豎八的長槍,不是絆到敵人的馬腿,就是絆倒自己的同袍,那就真成殺敵一千,自損八百至一千二了!

發生在歐洲的戰爭,之所以騎兵用長長的騎槍,是因為歐洲的騎士很少。

騎士才能騎戰馬,他們的仆從一般可騎不起。

注意,是騎士,不是騎兵。

一個騎士,往往身邊跟著數個,乃至數十個仆從。

就像是華夏春秋時期的戰車一樣,一輛戰車,周圍會跟著幾十個或者幾百個步兵。

騎士不用集中在一起,自然就可以用長長的騎槍了。

對決時,也是騎士對騎士,仆從對仆從,騎士和騎士之間不會互相影響。

當然,歐洲後來也發展出了大量的騎兵,不過那時候長長的騎槍就不流行了,也都改成了短槍或者是馬刀!

站在望車上,看著一個個栽下馬的紅巾軍戰士,王宇的眼皮子直抽抽。

這些騎兵,全都是他精心培養的,不說花費,就是培養他們的精力和感情,就疼得王宇心頭直滴血!

和擅長騎戰的女真人對決,紅巾軍如果不是仗著裝備優勢,後果必定不堪設想。

即便如此,紅巾軍騎兵損傷也不小,女真人減員小三千,紅巾軍至少有三百人墜馬!

沒錯,就是三百來人。

每人四支短槍,一把金剛斬馬刀,一副精良的半身鋼甲,一頂能防重箭的鋼盔,戰馬前麵還戴著護甲,這麼精良的裝備,再加上高昂的士氣,以及以逸待勞的優勢,如果還拉不開戰損比,王宇也別想著狠狠咬掉女真人一塊肉了,趕緊回家貓著去球!

戰損比這麼大,除了裝備原因,主要就是女真人毫無士氣。

紅巾軍忙著殺人,女真人隻顧著逃跑,自然沒有紅巾軍殺人多。

獵人出身,女真人當然知道作為一隻獵物,自己應該做什麼,不需要比獵人跑得快,隻要比其它獵物跑得快就行!

千萬別覺得女真人就不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