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的書庫裏有本書這麼記載了一個外域文明。
這個文明崇尚人皆有價,有著一套建立完善的基本價值評定體係。在文明中生活的每一個人都在教育過程中進行了各種方麵都評定,作為其未來生活標準的基本盤。
這個生活標準得到了相當的保證,有著非常完善的多維保障體係。在未來達成契約的過程中,依照法律,待遇的最低限度將與其在社會上的綜合價值評定來規定,且得以非常有效地實行。
這個寫進法律的契約規範由多方博弈共同保障,其保證實行的觸手伸進社會的各個角落,以相當完善的體製基本上固化了整個規則體係,使之從各種方麵都堅不可摧。
這些方麵的發展自然而然地帶動了其社會各種方麵的變化。就拿這個契約來說,契約法律的規則其實比想象中波及的範圍更大。在這個文明中,契約的意義是不同個體間確認關係的協約,法律規定,合法的契約想要合法,雙方至少要有一方為另一方的標準價值為基礎交稅。
這對於婚姻關係的影響非常大,對家庭帶來的負擔無疑太重了。但這裏的人們卻對此沒什麼意見。
因為,由於各種生產與社會關係的演變,婚姻關係已經幾乎徹底從曆史中消失,變成了上層社會逃稅的手段。上層社會中的人一般會找一個身份相差懸殊的人達成婚姻關係,以便其獲得合法的與別人同居
的權力的同時不必交太多稅。
婚姻關係沒了,那後代怎麼辦?在這個文明中,這是很久之前的問題了。現在,對於絕大多數人們來說,後代基本上完全是一種理財產品,在購買的時候甚至不能選擇自己的基因,完全是一種法理上被綁定要為其未來提供低保的保險。
人們對此已經沒有太多意見了。畢竟下層的每個人都是如此被作為理財產品購買並供養大的,就算不能選擇自己的基因,反正自己的基因也是從基因庫裏隨便抽的,能怎麼樣呢。
回到已經完全大變樣的婚姻關係中。前麵說過,在達成婚姻關係的契約中,上層人會選擇一個身份差距極其懸殊的人逃稅,借此換取同居權,並且可能實際上與另外的個體達成真正接近婚姻定義的關係,但也有例外。
在身價不高的下層人員中,有些非常專業的軟飯團體。現如今各種各樣書中描繪的完全脫離現實的劇本,都在其專業範圍內。
與現如今的某些詐騙犯不同,他們非常專業,保證著各方麵的質量,一般來說不用擔心產品出什麼問題,因而其實是很受歡迎的商品。
說是商品,其實有另一層意思。如果轉世不幸出現在這樣的文明中,若非走投無路,還請盡量不要在吃軟飯方麵走多少專業。因為這意味著社會地位的變遷。
意味著由受各種協會與勢力保護的具有完整公民權的個體變遷為
隻擁有物權的個體,變成別人的財產,變成奴婢家丁。這樣的契約,即使以婚約起頭,也是合法的賣身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