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子前坐著一個穿紫色旗袍的婦人,她挺身而坐,嬌美的臉上畫著淡淡的妝容,眸中是疏離的光芒,雙手交疊著放在雙腿之上。
“你來了。”才走近,赫媽便開了口。
林妙妙點頭,笑嗬嗬的道,“伯母好,我叫林妙妙。”
赫媽漂亮的眸子看了她一眼,指著麵前的位置道,“先坐吧。”
林妙妙應聲,拘謹的坐到位置上。
赫媽撫著膝蓋,淡淡的眸光看著林妙妙,“知道我為什麼找你來麼?”
林妙妙眨眼,老實的搖頭,“不知道。”
赫媽勾唇,優雅的嗓音道,“我知道你是我兒子現在交的女朋友。”
林妙妙拽著衣角,才要說話,赫媽又出了聲,“你覺得自己配得上他麼?”
林妙妙一愣,看著赫媽,瞧著她眼中不屑的表情,她擰眉,心裏頓時不舒服,“伯母為什麼這麼問?是覺得我配不上他麼?”
她輕笑,淡淡的道,“可能伯母覺得我這種身份,這種樣貌是配不上總裁的,不過,我從沒盤算過我應該配什麼樣的人,我是人,不是一樣東西,不是你說配得上,我便去配,你說配不上,我就另找配對的東西。”
赫媽被林妙妙這種形容說得有些不悅,她冷冷的看著林妙妙,“這麼說,你是打定注意要纏著我兒子了?”
林妙妙正視她,失笑的問,“我不知道伯母在說什麼,我有說過一定會纏著你兒子這種話嗎?”
赫媽輕哼一聲,“既然你沒打算纏著他,那就離開他。”
“我們是在交往,離開他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如果我們兩方都有這個意向,那麼,我們自然會分開。”
“我不管你們是不是在交往,總之,你不準纏著我兒子!”赫媽眸光淩厲的看著林妙妙,話一頓,又繼續,“我給你一筆錢,你拿了錢之後,離開我兒子。”
林妙妙被赫媽的強橫弄得有些無語,今天不是媳婦被婆婆提前召見也就算了,為什麼小說裏的狗血情節會出現在她身上?拿錢收買她?
所以在她眼裏,她就隻是一個物品就對了!
見林妙妙不說話,赫媽理所當然的認為她是默認了她的說話,她傲然挑眉,道,“你應該知道你們相差得有多遠,像這種餐廳你這輩子怕是都不會舍得來一次,而我們,卻可以餐餐在這吃。”
“而且,謹天是那麼優秀,憑他的資本,可以找一個家世好,又才貌雙全的女人,你這種女人,給他端洗腳水都不配。”
“不過,還好你有自知之明,知道拿錢走人,告訴你,就算你不主動離開他,你也不可能成為我的兒媳,你當不了豪門太太。”
兀自丟下這一串話,赫媽從提包裏拿出一本支票和一枝筆,寫上些什麼後,撕開丟到桌前,鄙夷的看著林妙妙道,“從明天開始,我不希望你出現在天啟。”
甩下這話,赫媽飄飄然離了去。
從頭到尾,都沒給林妙妙半句反駁的機會。
林妙妙很想拿著這支票丟到她身上,再很有骨氣的說一句,“我和你兒子交往,從來不是為了錢!”
可是,這情景,她隻能想想,她沒辦法幹出這件她覺得丟人事。
沉寂了許久,林妙妙看了眼支票,不由輕笑,兩百萬?原來她的賣身價這麼高啊,也許,她就該拿著這錢走人。
陶小妖不是說過嗎,如果赫謹天隻是想玩玩她,她索點分手費分手就好,而她,也一直這麼盤算,想著,若他對她不是真心的,那她就拿個損失費走人就好。
現在,雖然沒證明赫謹天對她是玩玩,可是,赫媽的出現,代表她和他,真的沒有未來,現在她和他初交往,即便他們覺得有感情,也不會有多深,斷了正好,她很膽小,怕拖的時間太長,真的愛他愛得徹底,那時,她該怎麼辦?
仰著腦袋,將眼底氤氳的水霧吸回去,林妙妙勾起唇角,拿著支票悠然離開了餐廳。
*
翌日,赫謹天沒能看到林妙妙,打電話過去,提示的是關機。
他頓時生出不好的預感,在中午吃飯的時間,趕去了林家。
可林家空無一人,無論怎麼敲,都沒人應人,最後,還是某個鄰居出了聲,“他家昨天晚上出門了,說是要去旅遊,沒個十天半個月不會回來。”
赫謹天追問,“您知道他們去哪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