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白說道:“被告律師你好,對於你剛才說的故意碰瓷敲詐,我不認可,這很荒謬,我會使用電腦軟件,但買電腦需要的是硬件知識,我確實不懂,難道會打字,會做表格玩遊戲,就一定要知道電腦配件嗎?軟件和硬件是兩碼事。說我碰瓷就更搞笑了,我們這次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你如果貨都對版,我老板今天還會起訴你嗎?這就是一次再正常不過的采購,你方卻存在弄虛作假,以舊充新的行為,我方查出來了,理應按照合同賠償,怎麼還反倒怪起我們買家了?”

在古白坐下後,梁思影隨後補充道:“我方不存在任何違反勞動法的行為,所以合同不可撤銷。”

顏茂勳的代理律師隨即辯解:“古白購買電腦的時候,並未說明是為了奇葩克星公司購買,而是以個人名義,這很不合理,他是在故意隱瞞事實,而且送貨的倉庫,就是張小蠻之前租過,用來存放老壇酸菜方便麵的地方,酸菜案張小蠻也是收獲了3000萬的巨額賠償,因此我方有理由懷疑,張小蠻是想故技重施,利用這次購買電腦,通過賠償來斂財。”

梁思影一聽就舉手,示意她要發言。

審判長允許了,梁思影就站起來反駁:“被告律師請注意你的言辭,這裏是法庭,不是在玩《逆轉裁判》,有證據就拿出來,不要憑空懷疑,連律師的基本準則都不知道嗎?我建議你回學校再去深造一下。”

梁思影懟得十分解氣,對方律師素質屬實有點低,就連審判長都警告他:“被告代理律師,請不要討論與本案無關的話題。”

被告律師隻能坐下了,他的強詞奪理計策沒有成功。

接著就是第二被告律師開始發言,他引經據典,差不多快要從物種起源,一直回溯到電腦城和租客的辯證關係上,總之概括一句話,就是他們電腦城無責,而且答應給的10萬元,可不是賠償,而是對於原告方的慰問金。

網友都看不下去,紛紛在吐槽:“電腦城這手太極耍得真好,都能上武當山開宗立派了。”

等這位律師說完,梁思影隻用一條理由就駁斥了他:“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電腦城承諾了假一賠十,因此我方的要求完全合理合法。”

第二被告律師說道:“我們電腦城從來沒有做過假一賠十的保證。”

梁思影開始給對方下套,她故意問道:“那是不是可以說,如果曾經有過這個保證,你們就會按照這個要求賠償。”

第二被告律師說:“我不對假設問題作出回答。”

到底是老律師不上當,下套失效了,那梁思影就決定拿出證據了。

她拿出一個平板電腦,上麵在播放一個視頻,梁思影把他提供給審判長看。

經過審判長同意,這個視頻就在法庭的大屏幕上播出。

上麵是一段拍攝於三天前的短視頻,已經上傳了抖音平台,是由小天拍攝的。

上麵清晰的拍攝了中州電腦城的陳舊招牌上,寫著的“假一賠十”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