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鬱症(manicdepressivedisorder),又稱兩極情緒違常(BipolarAffectiveDisorder,或bipolardisorder),屬於情緒病的一種,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中被歸類於第一軸違常。ICD-10編號F31。一般而言是指個體有時出現憂鬱的症狀,有時又出現狂躁的症狀。情感障礙或心境障礙(bipolardisorder),也就是說個體會出現兩極的情緒反應,一為狂躁,另一為憂鬱。當個體在狂躁階段,其出現的特征為情緒異常興奮、自我膨脹,睡眠時數減少,非常健談、多話,常常是滔滔不絕講個沒完,另外他們的思考或想法也經常跳來跳去,稱之為跳躍性思考(flightofideas),易分心,在行為上我們可以看到其常常瘋狂購物,而不管價錢多少等失控行為特征。當個體處於憂鬱的階段,其特征又顯示出心情沮喪低沈、對任何事缺乏反應或興趣、體重改變、產生睡眠困擾、缺乏活力、負向的認知或看法等等的特征。
為什麼會患有這類疾病呢?一個人的基因生化以及環境因子都在疾病的發作及愈後上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腳色。現有理論傾向於有些個體先天即比較容易發生腦部化學物質不平衡的現象(和遺傳相關),生活中的壓力事件隻是促使發病的近因,所以躁鬱症患者的手足和子女有較高罹患躁鬱症的比例。
縱使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曾經驗過情緒上的起起落落,這和躁鬱症的情緒起伏並不相同。後者不論是在情緒強度或是持續時間上,都比一般的情緒起伏極端許多。
躁病
*情緒過度興奮、愉悅。
*精力充沛,不覺得需要睡眠。
*易怒、喜爭論,易與人起衝突。
*過分慷慨、熱心,亂花錢。
*自認能力很強或具超能力。
鬱病
*情緒低落,表情憂愁。
*失眠、早醒或易驚醒。
*食欲減少、性興趣減退。
*反應遲鈍、動作減少。
*絕望、有罪惡感。
*有自殺意念或企圖。
1.軀體疾病
可能與躁狂、抑鬱發作有關的軀體疾病種類眾多,臨床上主要依據病史、體格檢查和實驗室檢查,以及精神症狀與軀體疾病的發生、發展和轉歸之間的關係加以鑒別。此外,某些軀體疾病的治療藥物也可誘發躁狂或抑鬱發作。
2.物質或酒精濫用所致精神障礙
物質(海洛因、可卡因、嗎啡等)或酒精濫用可誘發類似混合發作的症狀。主要依據病史資料和精神活性物質定性進行鑒別。
3.精神分裂症
在嚴重躁狂發作期與精神分裂症的鑒別有一定的困難。與精神分裂症相比,躁狂發作常急性起病並快速進展,患者的情緒反應與周圍環境具有一定的聯係,與內心體驗相一致,且富有感染力;一般來說,思維內容不荒謬、具有一定的現實性和可理解性,多有相一致的情緒背景;若伴有精神病性症狀,則其出現在情緒症狀的高峰階段,持續時間較短,經過治療後較快消失間歇期社會功能保持相對完好,多無殘留症狀。半數患者有心境障礙家族史。
木僵狀態常出現在嚴重抑鬱發作階段,此時與精神分裂症緊張型頗難鑒別,但抑鬱木僵往往是逐漸發生的,之前常有抑鬱情緒,木僵往往是不完全的,罕見有大小便無法自理、肌張力增高、蠟樣屈曲和空氣枕頭等症狀,也不伴有精神緊張性興奮。仔細觀察時還可以發現患者的眼神往往與檢查者保持一定的交流,或者眶中含淚,或者對情感刺激保持一定的反應,而且木僵一旦解除,其情緒低落的抑鬱特征便暴露無遺,與精神分裂症的淡漠和精神病性症狀為主的特征形成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