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周末到書店去轉轉似乎成了方明生活裏的一個固定節目。他是一個愛看書的人,但在家裏卻怎麼也看不進去。他的書架上堆著幾十本書,但卻總沒有心情去讀它們,靜不下心來。然而每次他到了書店,他覺得自己就好像換了一個人一樣,能心無旁騖地閱讀。有時候在書店裏一站就是幾個小時,等到出來以後,雙腿發麻,幾乎都邁不開步子了。不過心情卻很舒暢。
那一天,他正在書店裏翻看一本曆史小說,突然有人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他一回頭,看到林菲菲正笑盈盈地站在那裏,就笑著說:怎麼在這裏碰到你了。林菲菲的眼睛滴溜溜地轉了一圈,反問他說,我不能來這裏麼。方明嗬嗬地笑了,說當然可以。
說起林菲菲,方明認識她,還是在一個朋友張濤的家裏。那天張濤叫了五六個人去他家玩殺人遊戲,裏麵就有這個林菲菲。她是一個很活潑的女孩子。遊戲的時候,她就像一隻小麻雀一樣,嘴裏不停地說這個說那個。她的話都帶點孩子氣,顯得很天真,把一群人都給逗樂了。平日裏方明是一個寡言少語的人,周圍的朋友也大多不善言辭。突然碰到這樣一個人,他倒覺得挺有意思的。遊戲結束已經是晚上八點多。在互相告別時,方明才發現林菲菲和他住的小區相隔很近。於是他們兩個人就打了一輛車回去。在車裏麵,林菲菲仍然顯得很興奮,一直和他討論今天遊戲裏麵大家的表現。因為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方明隻好不停地發出“嗯”的聲音或者點頭以表示讚同。
林菲菲顧自在那裏說著,表情突然就變了。她把臉一下子轉過來,兩隻眼睛直盯著方明說:“你老這麼嗯呀啊呀的,是不是嫌我煩啊。”她把“煩”字拉得特別長,這頓時讓方明尷尬起來,他低聲說:“沒有啊,我覺得...”
這種語調讓他自己都覺得很不滿意。於是他深深的呼進去一口氣,把聲音提高了一些說:“我覺得你這樣很好啊。你這麼開朗,說的話又這麼有意思。我挺...羨慕你的。”不知道因為什麼,他說著說著,聲音就又微弱了下來,最後竟變得如同蚊子哼哼一樣了。
在他說話的時候,林菲菲一直從側麵盯著他看。他說他羨慕她的時候,她突然撲哧一聲樂了,用手半遮著麵,笑著說:“好了,真難為你了。”然後開始托著腮幫子看車窗外麵。過了一會,又轉過頭來輕聲說:“我們住得這麼近,以後記得找我出來玩哦。”方明又“嗯”了一聲。
此時出租車已經離開了喧囂的市區。兩旁的街燈照耀下,路麵顯得格外整潔,就連路邊的圍欄似乎也散發出淡淡的光輝。方明把車窗搖了下來,外麵的風輕輕地吹在臉上,他覺得很舒服。他抬頭,看到了那無邊無際,灰暗中略微散發出紫色光芒的夜空,心裏有一種難以言表的平靜和喜悅。剩下的一路,他們兩個人都默默無語,一直到下車道別,回到各自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