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嬌姨過把有女兒的癮。”這是她的原話。
“去吧去吧,沒什麼的,嬌姨是真的喜歡你,也把你當自己女兒的,買幾件衣服還是小意思的。”
女孩兒隻好乖乖聽話,一來,她不想跟嬌嬌姨發生爭執,二來,這些衣服她也消費的起,回頭選個差不多價格的回禮就好。
這也是家裏人教的,禮尚往來,對於這種沒有其他用心的示好,一味的拒絕,反而會傷了感情,大大方方接受,禮貌回贈,反而能拉近彼此間的距離。
林之薇一邊量尺寸,一邊被店員稱讚身材好,她也習以為常,這些SALES的嘴,能把死人說成活的。
可當她去尋嬌嬌姨的時候,卻發現,嬌嬌姨與人發生了爭執,或者說,是有人跟嬌嬌姨搶東西。
店長和店員圍了一圈,腦袋上都冒了汗,兩頭誰都得罪不起。
“泰莎小姐,這些衣服都是這位陳小姐定下的,您這邊請,我們還有很多當季的新品,都很適合您。”店長對著一個濃妝豔抹但身材火辣長相也極漂亮的女人鞠躬說道。
泰莎態度很是傲慢,說著泰語,不依不饒,“你可以請這位陳小姐去選那些新品,我就喜歡那幾件衣服,你可以告訴陳小姐,隻要她把這幾件衣服讓給我,我可以幫她付款。”
泰莎也是店裏的常客,店長得罪不起,卻暗自腹誹,好歹也是一線女明星,怎麼就不長腦子呢,人家陳小姐這派頭就不像缺錢的主,她生怕陳小姐聽不見似的,語氣充滿鄙夷。
陳芸嬌在沙發上翻著宣傳單,眼皮都懶得抬,這種不長眼的貨色她見多了,不定是從哪個男人床上下來,還敢跟她搶東西,跟她搶東西的,都被丟到海裏喂魚去了。
林之薇拉著旁邊一位看熱鬧的店員小聲詢問,“這位泰莎小姐是個明星嗎?”
對方點點頭,“是的女士,泰莎小姐出演了很多電視劇,還會唱歌。”
林之薇的記性很好,店長稱呼那人泰莎的時候,她就想到了第一天見夏文軒時,阿莫說的有位明星找他,名字就是這個,現在想想,應該是同一個人。
奢侈品店有人搶限量版的貨很常見,隻是今天這事,實在是不好辦,林之薇眉頭跳了幾下,總覺得有不好的事要發生。
“嬌嬌姨,我好了,我們走吧。”林之薇自動忽略那邊嘰嘰喳喳的女明星,走到陳芸嬌身邊輕聲說。
“好呀,”陳芸嬌放下東西站起身,又挑釁似的對正安撫小明星的店長說,“尺寸改好送到我家裏。”
泰莎卻不想就這樣結束這場鬧劇,她剛接到阿莫電話,問她現在有沒有時間,她自然說有,還試探著問可不可以讓軒哥來商場接她,對方居然答應了。
這代表什麼?這代表在軒哥那裏她是與眾不同的,軒哥願意陪她逛街。
這還代表無論今天她買什麼都有人付款,那個男人長得帥,出手闊綽,最重要的是,他身邊的保鏢很壯,隻要她拖延時間,對方看到軒哥和軒哥的保鏢,一定會把這幾件衣服拱手讓給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