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
之薇到這裏好幾天了,每天都玩的很開心,程放在她抵達的第二天也過來了,趁著科技展還沒開始,兩個人白天就是買買買逛逛逛,晚上就直奔酒吧夜店。
林之薇在泰國那半年多憋壞了,不是不想玩,實在是那邊又亂又沒熟人,玩也玩不起來,出門又怕被人抓走賣掉。
現在不一樣了,有程放在,她可以隨心所欲,想幹什麼幹什麼,想喝酒就喝酒,喝多了程放跟何向陽會把她安全地帶回去。
“希希,我哥給你買了輛布加迪,粉色的,過倆月給你運回北京啊。”程放一身粉色休閑裝,騷包的不行,明明他長得人高馬大,可穿上這粉色也絲毫沒有違和感,一看就知道是哪家的富少爺。
“都說了不用那麼客氣,”林之薇夾了口小菜,“再說了,我大哥到現在都不準我開跑車。”
“嗨。都過去多長時間了,煜哥心裏清楚,上次那事兒本來也跟你沒關係,你的開車技術大家都還是有目共睹的。”
程放這話是說到林之薇心坎裏去了,在英國的那場意外本來也不是她操作的問題,想到好久沒碰的跑車,那急速行駛的刺激感,她心裏癢癢的,“那就謝謝程翊哥啦!欸,劉柳後來沒為難你吧。”
程放輕蔑一笑。“她敢嗎?”
當初為了送程闖出國,偽造了死亡證明,現在在京城,根本沒有程闖這號人物,現在又在嚴打,他老子這些年得罪不少人,都盯著他呢,一時間也不敢有什麼動作,生怕被人扒出來。
而劉柳那個好兒子,這幾年早就把家裏的那些家底謔謔完了,想為難人也要看看自己手裏有沒有底牌,現在他們一家都要仰著程放和程翊的鼻息活著。
兩人等菜的間隙,程闖又拉起林之薇的胳膊,看了看她右手上戴的那串佛珠,“你這珠子真不錯,回頭我也搞一串去。”
林之薇目光定了下,這串佛珠是她離開曼穀時帶走的唯一一件夏文軒送的禮物,其餘的那些,衣服鞋子包還有各色珠寶鑽石,她一概沒拿,都好好地擺放在那裏。
唯獨這串佛珠。
那晚吵完架鬧得不歡而散,她回到別墅後,不是沒想過把佛珠摘下來,可剛觸碰到時,眼前就浮現起那個身軀高大的男子跪在那裏,一臉虔誠磕頭的模樣,她的手便頓了下來。
開過光的佛珠會認主,給了她,她再摘下來,也不能給別人了,於是她就一直戴著,直到現在。
左手不自覺撫上這串佛珠。
“吃飯吃飯,吃完飯晚上咱倆上蘭桂坊喝酒去。”
程放愛熱鬧,喜歡往人多的地方湊,去夜店酒吧總是找人多的地兒,明明有私密性高又清淨的包廂,可他不愛去,用他的話說,那樣就失去了逛夜店的本來意義。
林之薇是覺得他騷包兒,生怕別人看不見他。
夜裏十二點,蘭桂坊才剛剛熱鬧起來,街上滿滿當當的人,有已經喝多被摻著走的,有剛背著包包才下班來的…
形形色色的人,熱熱鬧鬧的街。
程放跟林之薇走在前麵,何向陽和他的保鏢跟在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