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了一天的普休斯回到家裏,天已經有點黑了,吃過晚飯,正準備睡覺(異界的晚上是比較無聊的,畢竟是小鎮)。這時外麵傳來敲門聲。
“奧加若在加嗎?我是歐姆”他怎麼來了?無聊的普修斯聽到是歐姆,覺得有點奇怪。雖然覺得奇怪,奧加若還是去開了門。歐姆進來後,普修斯看著他覺得很奇怪,歐姆穿著見袍子,上麵還有好幾道金絲,顯得很貴重而又華麗,完全沒有下午時候的平凡。進來的歐姆看到普修斯也在就對他笑了笑,然後對父母說道“我是個魔導士,我想讓普休斯和我學魔法.”什麼?叫我和他學魔法?我想當戰士啊!有內力在身,不學戰士學什麼啊!就是不當戰士當騎士也是很牛b的啊!騎上一匹白馬,穿上金甲,就是個白馬王子,簡直就是泡妞的首選。魔法師?沒考慮過,躲起來放魔法?不躲起來就是個正宗靶子!什麼弓箭手拉,和人打架都是先欺負魔法師的,動不動就被打斷魔法,來個魔法反噬什麼的,誰受得了啊!關鍵是魔法師好像都是用錢堆出來的!就我這普通獵戶出身的,根本就練不起啊!
雖然普修斯不願意,但他父母可不這樣想!兒子能成為魔法師?太好了,魔法師不僅是高貴的象征,隻要能成為魔導士,就是名譽男爵,雖然沒有帝國的封地,但各種福利多的不得了。就算是有見習的魔法師,也是不用為前途擔心的,也比待在這個小鎮好很多。雖然學魔法要很多錢,但這也不是去帝國的魔法學院去學習,而是拜眼前這位魔法師學魔法,自己的兒子成為他的弟子,那如果要去帝國的魔法學院去學習,怎麼樣做師傅的也要付些學費的!而且怎麼說眼前的這位法師還是個魔導士。想來也不算菜!雖然兒子要是和他學魔法,可能就不能待家裏了,不過為了兒子的前途,讓他和眼前的魔法師學習魔法是個很好的前途,所以不顧兒子反不反對,就答應了歐姆。
本來還想費一番唇舌的歐姆,沒想到竟然這麼順利。果然是人靠衣裳馬靠鞍。要是隨便穿件衣服,說自己是某某法師,誰會了你啊!而魔法師公會發的這件魔法袍就是身份的象征!收到普修斯做弟子,歐姆顯得很開心!從手上變出一把很漂亮的單手劍,竟然是鎮裏鐵匠鋪裏擺了很久的一把劍,聽說是個高級戰士使用過的劍,不僅很鋒利,而去還很輕便,雖然父親沒修煉鬥氣,但劍的鋒利還是很好用的!弟子也收了,禮也送了,就叫普修斯明天去他那學魔法,興奮的父母馬上答應了。送走歐姆後,父母馬上叫我明天就去和歐姆學魔法,要聽話,要好好學習,讓有點鬱悶的普修斯有點無語!魔法?我不想學啊!我想當騎士!不過反對無效的普修斯隻能先回去睡覺了!不管了先繼續練我的內功,魔法明天在說,好像魔武雙修也是可行的!難道當了魔法師就真不能當戰士、騎士了?像我這樣的天才,就算沒有魔武雙修也肯定能研究出來的。按照每天的習慣,運行了2遍萬流朝宗就睡著了,畢竟這內功太耗神了,每次都要控製幾百股的內力運行,不是一般人能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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