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搶先一步(1 / 2)

姚立功說話的時候就一直在觀察元首先生的反應,當他的臉上露出一絲“恍然大悟”的表情的時候,姚立功就知道自己有意識的“引導”讓這位對那個*太神秘家族“又愛又恨”的元首先生下意識的“對號入座”啦。這是他想要的效果,但不是他的目的,他可不想因為這個原因讓自己的大金主元首先生對合作喪失信心,他還想掙大堆大堆的金馬克花花呢,怎麼會輕易堵死和這個新興強國之間合作的通道呢?

所以姚立功馬上把話又給圓了回來,笑著說道:“元首先生也不必太過擔心,畢竟我們都是獨立的‘合夥人’,我作為一名得到我們這個團體唯一授權的‘代理商’,和誰進行交易還是有一定的話語權的,畢竟商人都是逐利的,再尖端、再先進的武器它也隻是一種商品不是?!當然,想要讓我的合夥人不反對我和元首之間的合作,必須要有一個讓他們不想反對的理由,比如說高昂的利潤。這些尖端武器的價格肯定不會像賣給華夏國民政府的那樣便宜,但是也不會高得太過分,一定會讓親愛的元首您能夠接受並感到‘物有所值’。隻是在交貨的地點上我們需要仔細斟酌,最好是找一個不太引人矚目而又在元首先生的控製範圍之內的地方。不過有一點還要提醒元首先生,不要讓您的部下試圖探查我們的秘密,這樣的話會影響我們的合作,更可能讓我在團體裏麵失去話語權!我想,元首先生也不想看到這種結果,不是嗎?”

姚立功這樣說完全是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對元首先生進行這番“恐嚇”,他肯定會想方設法探查自己“背後的秘密”到時候自己難免要對他的那些蓋世太保們痛下殺手,他可不想得罪這麼一個龐大的特工組織,盡管到時候元首先生肯定會息事寧人。即便如此,也不敢保證“極富好奇心”的元首先生不會暗地裏派人跟蹤自己,他還必須采取非常措施擾亂他的視線。

在華夏,傳統意義上的“生意人”更注重的是友情和誠信,往往一個口頭承諾都會讓他們相互信任並排除萬難去兌現自己的承諾,這也許就是“人無信不立”這條古訓的最好體現吧。但是西方人的理念和華夏人完全不同,歐洲人的“契約精神”固執的讓人發指,這主要是源於他們強大的法律意識。在他們的思想意識當中法製觀念根深蒂固,一紙協議更具有法律效力,遠遠強於口頭的承諾。

所以,姚立功和宋哲元、孫殿英甚至國民政府之間的交易僅僅“隻是一句話的事兒”,根本不需要簽訂什麼協議和合同。但是到了這裏他也不得不“入鄉隨俗”,在用漢斯文和華文擬定的協議文本上簽下他的大名。當然了,他在上麵還是耍了一個小花招,那就是專門兒注明這隻是一個協議草案,如果不能得到他的“團體”成員的支持,這個協議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另外對於物資的“交貨地址”,他也含糊其辭地寫上了一句話:“交易地點視當時的情況而定,本團體有隨時變更交貨地點的權利,漢斯國政府或軍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強製我方團體在指定的地點交貨,否者取消交易!”。

同時,為防止漢斯國政府和倭國結盟之後將技術和裝備賣給倭國人,姚立功還專門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軍事技術或將裝備賣給包括自己軍事盟友在內的‘第三方’,否者取消任何合作”的條款寫進了協議當中。至於他為什麼不把“不經過自己同意不得仿製或者剽竊己方的技術”寫進條款,是因為他知道即使寫上也沒有什麼用,因為戰爭爆發後一切“專利”都隻是一紙空文而已,打紅了眼雙方誰還會遵守法律?

“極富好奇心”的漢斯元首雖然很想了解這個“神秘團體”背後的秘密,特別是很想知道他們的“軍工生產基地”到底隱藏在什麼地方,但是在姚立功的強硬立場之下,急於得到新式武器特別是“防空雷達”和那些重要戰略資源的元首先生還是十分無奈地同意了這種“霸王條款”,答應絕不主動“探查姚立功所在團體的任何秘密,尊重姚立功和他的合作夥伴的任何決定”。

不過,意誌堅定、性格剛強而又老奸巨猾的阿道·希也並非是一個任人擺布的角色,他可是世界第三強國的元首。他在尋求與姚立功這個神通廣大的東方人進行合作的同時,還要顧及到自己的“民族工業”的生存與發展,因為如果完全使用姚立功他們的“尖端產品”裝備軍隊的話,肯定會受到來自“克虜伯”、“毛瑟”、“HK”等軍火巨頭的反對和壓力。

所以他打定的主意就是將一些“尖端科技含量”比較高的武器裝備“騙到”手中,然後交給自己的軍火商們進行仿製,掌握並消化這些“尖端科技”,借以快速提高自己本國的軍事裝備的科技水平。他的重點還是在於國家急缺的那些“戰略物資”,所以他下的訂單裏石油、橡膠、稀有金屬才是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