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文主題詞表
(1997年12月修訂)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
使用說明
為適應辦公現代化的要求,便於計算機檢索和管理公文,特編製《國務院公文主題詞表》(以下簡稱詞表)。詞表主要用於標引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文件和各地區、各部門上報國務院及其辦公廳的文件。
一、編製原則
(一)詞表結構務求合乎邏輯,具有較寬的涵蓋麵,便於使用。
(二)詞表體現文檔管理一體化的原則,即詞表中主題詞的區域分類別詞可分別作為檔案分類中的大類和屬類。
二、體係結構
(一)詞表共由15類1049個主題,分為主表和附表兩大部分,主表有13類751個主題詞,附表有2類298個主題詞。詞表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是對主題詞區域的分類,如“綜合經濟”“財政、金融”類等。第二層是類別詞,即對主題詞的具體分類,如“工交、能源、郵電”類中的“工業”“交通”“能源”和“郵電”等。第三層是類屬詞,如“體製”“職能”“編製”等。第二層和第三層統稱為主題詞,用於文件的標引。
(二)1988年12月和1994年4月修訂的詞表中曾列入本詞表中而不再繼續用作標引的主題詞,用黑體單列在區域分類的最後部分。
三、標引方法
(一)一份文件的標引,除類別詞外最多不超過5個主題詞。主題詞標在文件的抄送欄之上,頂格寫。
(二)標引順序是先標類別詞,再標類屬詞。在標類屬詞時,先標反映文件內容的詞,最後標反映文件形式的詞,如《國務院關於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先標類別詞“農業”,再標類屬詞“水土保持”,最後標上“通知”。
(三)一份文件如有兩個以上的主題內容,先集中對一個主題內容進行標引;再對第二個主題內容進行標引。如《國務院關於在若幹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先標反映第一個主題內容的類別詞“經濟管理”,再標類屬詞“企業”“破產”;然後標反映第二個主題內容的類別詞“勞動”,再標類屬詞“就業”;最後標“通知”。
(四)根據需要,可將不同類的主題詞進行組配標引。如《國務院關於“九五”期間深化科學技術體製改革的決定》,可標“科技、體製、改革、決定”。
(五)當詞表中找不出準確反映文件主題內容的類屬詞時,可以在類別中選擇適當的詞標引。同時將能夠準確反映文件內容的詞標在類屬詞的後麵,並在該詞的後麵加“△”以便區別。
(六)列在區域分類最後,用黑體標出的主題詞隻供檢索用,不再用作標引。
(七)附表中的主題詞與主表中的主題詞具有同等效力,標引方法相同,不同的是,如果附表中所列的國家、地區的實際名稱發生了變化,使用本表的各單位可先按照變化後的標準名稱進行修改和使用。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將定期修訂附表。
四、詞表管理
(一)本詞表由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負責管理和解釋,具體工作由檔案數據處承辦。
(二)本詞表自1998年2月1日起執行,1994年4月修訂的詞表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