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爸爸。”
林墨拿著喇叭喊了一聲:“幫我開開。”
“你有什麼證據?”
因為她身材矮小,所以她並沒有看到門外的人。
但是,從他的語氣中,他還是能分辨出他是誰的。
這丫頭到底在搞什麼鬼?
“喲嗬,這丫頭倒是機警。”
胡大龍和林墨並肩而立,哈哈大笑:“瞳瞳,把門打開,是我胡叔叔。”
“要不,要不,你唱一首《小兔子乖乖》,我就不信你是我爸,也不信你是胡叔叔。”
《小兔子乖乖》,這首歌是怎麼寫的?
胡大龍一臉茫然地看著林墨,他又不知道該怎麼唱歌。
事實上,何止是不會,簡直就是聞所未聞。
其實這也很正常,畢竟在現實中,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歌曲,隻有林墨平在給瞳瞳講述《小兔子乖乖》的故事時,為了讓瞳瞳聽到。
不過,這丫頭一次就能把這首歌背下來,還能自己唱。
林墨沒辦法,隻好開口,開始唱歌:“親愛的小白兔,開開門!趕緊把門開開,讓我進去。”
嗬,這首曲子好簡單,好簡單!
胡大龍聽著林墨的歌聲,心中有了這樣的感慨。
就在這時,房門突然被推開,瞳瞳抬起了頭,露出了一絲驚訝之色。
胡大龍一把將她摟在懷裏,然後問道:“你這丫頭,還真是機靈啊!等你長大了,你想當警察嗎?”
“呀!”一聲驚呼。
她一腳踩在地麵上,直接跳到了半空中,口中發出一聲尖叫,隨即又
咯咯的笑聲:“我不要當警察,我要當大明星,和你一樣。”
說話的時候,她還偷偷地看了一眼林墨,一副諂媚的模樣。
這丫頭,一定是在演戲,讓他給她唱歌。
否則的話,她幹嘛一副諂媚的樣子?
“別跟我扯這些有的沒的。”林墨嗬斥了一句:“你剛才幹嘛去了?”
“嘿嘿,爹爹不是說過,不管什麼人來了,都不要開門麼?”“我要怎麼做,才能讓你相信,你是我爸。”
“好吧好吧!”
林墨看著這個可愛的小丫頭,笑了笑,拎著自己的食盒,轉身進了屋:“好啦,快進去吃飯,我剛給你帶了早飯。”
“真噠?”林墨這麼一說,她的眼神頓時亮了起來。
自從昨晚嚐過金陵的特產後,她就喜歡上了金陵的美食,不管是小吃,還是地攤,又或者是餐廳,她都喜歡上了。
“這丫頭,我每次看她吃東西,都覺得不可思議。林墨,你看她是不是腦子有問題?”
胡大龍將瞳瞳放在了桌子上,瞳瞳就像是一隻饑餓的母老虎,抱著一個巨大的包裹,一臉的羨慕。
他才多大,怎麼就能吃這麼多?
林墨嘿嘿一笑,端起一碗湯汁,端到了胡大龍的麵前:“胡哥,您也嚐嚐這個味道啊!她隻是繼承了夢一的身體,並不是什麼疾病,你不用擔心。”
“那就好。”
胡大龍鬆了口氣,笑道:“原本我還覺得網絡上的食客都是騙人的,但最近我從寧江區
抓住了一些網絡名人,他們也都是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