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階段不是在放《X戰警》嗎,我特喜歡裏頭的風暴女,每天都盼望自己變成她。
於是,在123的帶領下,我被她拉進了一個小店,裏麵全是人,隱約看見了一張風暴女的海報,於是為了風暴女,我經過了推、擠、打、咬的奮鬥之後。。。。。。還是被擠出來了。
但,123像個救星一樣,把那張海報給了我,我奇怪她從哪條道進的?猛然,我又看見了《X戰警》金剛狼的武器,為了曉得搶東西的秘訣,我讓123再替我搶一下,隻見她不停地在人群裏遊啊遊。
我頭上立刻多了三條黑線。
回去之後,掌櫃的一個勁地誇我厲害,不過。。。。。。她又說現在流行《東京審判》了。過了半個月而已,我就把《東京審判》全看完了,並且把每個人的資料通通背下來了。
又過了幾天,Linda對我“嘖”了幾聲,好像我變成了哥美拉一樣。Linda之後才告訴我《東京審判》已經過了,現在是《魔戒》上風。而且她還告訴我把三部曲連著看完會覺得《魔戒》更好看。
但我數了一下空空如也的錢包,又上網查了一下《魔戒》三部曲的價錢,下巴快脫臼了——最便宜的也要130元!天啊!我下個月還想活下去呢!
而且我估計《魔戒》不會站多久上風的,要不《X戰警》和《東京審判》怎麼才各流行半個月呢?
但,這次我失敗了,太太失敗了,《指環王》(也就是《魔戒》)已流行了一個月之久,為了不讓別人看扁,我拿著我那僅有的五千元去找小六——她對於流行最在行。
小六把我帶進了一個巨型攤位,那邊的人幾乎全被擠變形了。我大歎商家們的頭腦這麼好,這麼多錢他們居然全能收齊。但一靠近,我便明白了原來商家也會漏收錢。
我和小六擠進一個攤位,周圍全是一群“歐巴桑”式的女生。我看見有一個女生手中拿著五樣東西,她居然隻付了四樣東西的錢。
於是乎,我擠了五個攤位,買了十樣東西,少付了五樣的錢,哇!居然省下了九塊八角零三分!
不過,在我數省下的錢的時候,那堆女生就把我趕了出來,你要知道,出去難,進去更難!於是,我剛想和小六回去卻發現她不見了。我慌了,這個體育白癡不會被那群女生拖住了吧?
於是乎,我又遊進人海,一個半小時後,我身上都掛彩了,兩條胳膊被那群女生扭出了4個烏青塊、臉上有十幾處指甲刮傷的痕跡、兩隻腳被無數的高跟鞋、皮鞋、跑鞋踩得通紅、頭發還被抓亂了。
小六更慘,頭發亂了,頭、腳、手全又紅又紫的,鼻子也被撞出鼻血了。
回去之後,我立馬下載《魔戒》三部曲,之後三個小時內,我就離不開電腦了,尤其是看見那個精靈國王子和精靈女王,我的眼睛眨也不敢眨。
我看的時候,123還不停地說那個女王漂亮,那個精靈王子帥。
我暈,她不是隻熱衷於動漫的嗎?
之後,我開始模仿裏頭的人物。
模仿精靈王子?不行不行!他是個男的不說,他那套無比拉風的弓箭再怎麼算也要八、九十塊吧?我下個月可不想吃蘋果餐,而且他那套衣服實在是。。。。。。太複雜了。
那麼那個女王呢?不行!雖然她是個女的,但染發錢、服裝錢加上王冠,天啊!我連蘋果餐都吃不上了,而且那個女王的頭發不要太長哦!再看看我那隻齊肩的頭發,還是拉倒吧!
哦,嗯,啊,呃,裏頭還有個精靈公主吧,她不但是個女的而且她的頭發顏色也是深棕色,不染也無所謂,她的衣服也不複雜,她長的也很漂亮啊!就Cosplay她吧。
不過買衣服好像有點難——因為精靈公主的衣服全被賣光了。
我偶然掃到一件,立馬把衣服像西瓜一樣抱在懷裏,問:“大叔,多少錢?”他說要五元,我突然發現這衣服缺了一條花邊,便問:“花邊哪去了?”那個大叔居然說讓我回去縫一條!還說什麼這年頭衣服都沒了還花邊咧之類的話。
我頭上垂下來三條黑線。
雖然少了一條花邊,不過有就已經很不錯了。
又過了幾天,我發覺身邊的人都不再Cosplay什麼了,都穿得很正常,我才明白現在《魔戒》也不流行了。
而我發現,我的存款從五千元一路直跌到一千元,心中痛苦至極、
從此,我一直吃蘋果餐,邊吃邊驚歎人們的善變。
歡迎廣大書友光臨閱讀,最新、最快、最火的連載作品盡在起點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