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朗路過友好廣場的kfc,不經意往裏麵掃了一眼,這一眼,令他生生定住了腳步。
因為是周末,餐廳裏孩子很多,可是她坐在大落地窗前,他一眼就看見了她。
過了得有七年了吧,他仍然能在第一瞬間認出來是她,已經不年輕了,可是身上那種氣韻還在。
他隔著窗戶看了她十秒鍾,最終還是推門進去。
秦蓁在看見他的一刹那眼睛裏滑過一絲慌張,但是很快鎮定下來朝他微笑,輕輕撫摸一下她對麵正在啃雞翅的小男孩的腦袋,“叫蕭叔叔。”
小男孩圓頭圓腦的,睫毛極黑極長,像一把小扇子,眼睛大而清透,映得出他的影子。
他打量了蕭朗幾秒鍾,包著一嘴雞肉含混喊“蕭……叔叔……”
“乖”,他也摸一下他腦袋,柔聲問道,“你幾歲了?叫什麼名字啊?”
他看一眼媽媽,秦蓁笑著點點頭,他方才肯回答蕭朗,“我叫林逸之,今年六歲了。”
“他小名叫朝朝”,秦蓁替兒子補充一句,請蕭朗坐下。
“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蕭朗笑起來,“果真取名字也不改才女本色。”
“老都老了,哪裏還敢稱才女”,秦蓁淺笑“你喝點什麼嗎?”
“我自己去買吧”,蕭朗起身。
秦蓁盯著他的背影出神,恐慌亂跳的心慢慢平靜下來。
怎麼會那麼巧,正好就遇見了他?從kfc出來,秦蓁禮貌向蕭朗告辭,說還要帶朝朝去悠遊堂玩。
蕭朗不以為然,說下午正好沒事,我們也多年不見了,我陪陪你和孩子。秦蓁隨著他一起走進長郡商場,心情非常複雜。
朝朝和他一見如故,此時已經被蕭朗牽著手蹦蹦跳跳走在她前麵,此刻他們仨看起來,像正常的一家三口周末帶著孩子逛商場……秦蓁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腕:你要不要臉,胡思亂想什麼呢!到底是孩子,一進了遊樂場就開心得仿佛擁有了全世界一樣,歡呼雀躍,不一會兒就和同齡的小孩玩成了一堆。
秦蓁站在護欄外,含笑朝朝朝揮揮手,低聲和蕭朗說話。
“你太不夠意思了,回來長郡也不跟我說一聲,要不是我正好遇見你,你又悄無聲息溜走了吧?”蕭朗笑著打趣他,眼角泛起淺淺細紋,屬於中年男人獨有的魅力卻令他的氣場更加強大。
“我……”,秦蓁欲言又止。
“可不要跟我說什麼‘你走,我不送你;你來,無論多大風雨,我都會去接你’”,蕭朗凝視她,笑容淡了些,“你從來沒讓我接也沒讓我送,總是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秦蓁歎一口氣,低頭掩飾自己苦澀的笑容,“這不是怕影響到你的家庭麼,周末都應該陪自己老婆孩子的,哪裏有道理陪——”,她停頓了一下,斟酌了半天用詞才繼續,“陪一個八百年不見的普通朋友。”
“我們是普通朋友嗎?”他的眼神突的銳利起來,如鷹隼一般。
秦蓁不敢與他對視,不自然地轉過頭去。
電話鈴聲突然響起,解救了她,她迅速接起電話,急走幾步走到遊樂場外麵去接聽。
蕭朗隔著玻璃看她的側影,她似乎瘦了很多,臉上的輪廓格外分明,因為太喜歡大笑,眼角紋和笑紋都很明顯,長發還是黑而柔順,聲音依然軟糯甜美。
還是他喜歡的樣子。
如果他沒聽錯的話,她的手機鈴聲是周蕙唱的《好想好好愛你》,跟七年前她離開的時候發給他的那首歌一樣。
七年前她的“好想好好愛你,卻沒有權利再把你抱緊”是在約束她自己,那麼七年後呢?這首歌依然能表達她對他的心聲麼?
他想起那一夜的糾纏,她的眼淚,多到令他絕望。
他拯救不了她,溫暖不了她,眼睜睜看著她一步錯步步錯。
他們之間的愛,如朝露曇花,總也不能見陽光,天明就了無痕跡。她在那晚之後的清晨離開,縱然沒有跟他斷絕往來,態度也突然冷淡許多。
再不複往日那般親密無間。秦蓁掩著電話急步朝他走過來,悄聲說,“公司有急事找我,我去那邊咖啡廳上一下網改文件,你幫我看著朝朝,可不可以?最多半個小時。”
“你去吧,我在這兒呢,不用擔心”,他說著,很自然地伸手摘去她黏在嘴角的幾絲長發。
她愣了一下,定定看他。
還是那樣的大眼睛,隻是已經沒有了年輕時候的黑白分明,遮不住的紅血絲彰顯著她的疲倦。
美人果然都是從眼睛開始老起的。
“秦蓁,秦蓁!聽到沒有!半小時之後我要看到改好的文件!”電話裏的叫嚷聲驚醒了她。
“我聽到了,聽到了,經理,馬上改!”她接著電話,匆匆轉身,提著電腦包“蹬蹬蹬”往咖啡廳跑去。
蕭朗看著她的背影,內心充塞著莫名的感傷。四十而不惑,他也已經老了,老男人就會頻繁感傷。十四年前他初遇她的時候,風華正茂意氣飛揚,詩萬首,酒千觴,幾曾著眼看侯王,玉樓金闕慵歸去,且插梅花醉洛陽。
那時候身邊有無數好女子,有大把好兄弟,喝最烈的酒,戀最美的人,覺得她也沒有那麼重要的,一鬆手就放了她走,再一大意,風箏的線也脫了手,再也收不回來她的心。“蕭叔叔,我媽媽呢?”清脆的童聲打斷了他追憶的似水年華。
小男孩趴在圍欄邊,一腦門汗。
以他才剛剛六歲的年紀,這都快到一米四了,太不科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