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精品選 小說 4.(1 / 2)

魯迅精品選 小說 4.

一件小事

我從鄉下跑到京城裏,一轉眼已經六年了。其間耳聞目睹的所謂國家大事,算起來也很不少;但在我心裏,都不留什麼痕跡,倘要我尋出這些事的影響來說,便隻是增長了我的壞脾氣,—老實說,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卻於我有意義,將我從壞脾氣裏拖開,使我至今忘記不得。

這是民國六年的冬天,大北風刮得正猛,我因為生計關係,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一路幾乎遇不見人,好容易才雇定了一輛人力車,教他拉到S門去。不一會,北風小了,路上浮塵早已刮淨,剩下一條潔白的大道來,車夫也跑得更快。剛近S門,忽而車把上帶著一個人,慢慢地倒了。

跌倒的是一個女人,花白頭發,衣服都很破爛。伊從馬路邊上突然向車前橫截過來;車夫已經讓開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沒有上扣,微風吹著,向外展開,所以終於兜著車把。幸而車夫早有點停步,否則伊定要栽一個大斤鬥,跌到頭破血出了。

伊伏在地上;車夫便也立住腳。我料定這老女人並沒有傷,又沒有

別人看見,便很怪他多事,要自己惹出是非,也誤了我的路。我便對他說,“沒有什麼的。走你的罷!”車夫毫不理會,—或者並沒有聽到,—卻放下車子,扶那老女

人慢慢起來,攙著臂膊立定,問伊說:“您怎麼啦?”“我摔壞了。”我想,我眼見你慢慢倒地,怎麼會摔壞呢,裝腔作勢罷了,這真可

憎惡。車夫多事,也正是自討苦吃,現在你自己想法去。

車夫聽了這老女人的話,卻毫不躊躇,仍然攙著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詫異,忙看前麵,是一所巡警分駐所,大風之後,外麵也不見人。這車夫扶著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門走去。

我這時突然感到一種異樣的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刹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而且他對於我,漸漸的又幾乎變成一種威壓,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麵藏著的“小”來。

我的活力這時大約有些凝滯了,坐著沒有動,也沒有想,直到看見

分駐所裏走出一個巡警,才下了車。巡警走近我說,“你自己雇車罷,他不能拉你了。”我沒有思索的從外套袋裏抓出一大把銅元,交給巡警,說,“請你

給他……”

風全住了,路上還很靜。我走著,一麵想,幾乎怕敢想到我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擱起,這一大把銅元又是什麼意思?獎他麼?我還能裁判車夫麼?我不能回答自己。

這事到了現在,還是時時記起。我因此也時時熬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幾年來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時候所讀過的“子曰詩雲”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獨有這一件小事,卻總是浮在我眼前,有時

反更分明,教我慚愧,催我自新,並且增長我的勇氣和希望。

一九二○年七月。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一日北京《晨報·周年紀念增刊》。)

頭發的故事

星期日的早晨,我揭去一張隔夜的日曆,向著新的那一張上看了又看的說:“阿,十月十日,—今天原來正是雙十節。這裏卻一點沒有記載!”我的一位前輩先生N,正走到我的寓裏來談閑天,一聽這話,便很

不高興的對我說:“他們對!他們不記得,你怎樣他;你記得,又怎樣呢?”這位N先生本來脾氣有點乖張,時常生些無謂的氣,說些不通世故

的話。當這時候,我大抵任他自言自語,不讚一辭;他獨自發完議論,

也就算了。他說:“我最佩服北京雙十節的情形。早晨,警察到門,吩咐道‘掛

旗!’‘是,掛旗!’各家大半懶洋洋的踱出一個國民來,撅起一塊斑駁陸離的洋布。這樣一直到夜,—收了旗關門;幾家偶然忘卻的,便掛到第二天的上午。

“他們忘卻了紀念,紀念也忘卻了他們!

“我也是忘卻了紀念的一個人。倘使紀念起來,那第一個雙十節前後的事,便都上我的心頭,使我坐立不穩了。

“多少故人的臉,都浮在我眼前。幾個少年辛苦奔走了十多年,暗地裏一顆彈丸要了他的性命;幾個少年一擊不中,在監牢裏身受一個多月的苦刑;幾個少年懷著遠誌,忽然蹤影全無,連屍首也不知那裏去了。—

“他們都在社會的冷笑惡罵迫害傾陷裏過了一生;現在他們的墳墓也早在忘卻裏漸漸平塌下去了。

“我不堪紀念這些事。

“我們還是記起一點得意的事來談談罷。”

N忽然現出笑容,伸手在自己頭上一摸,高聲說:

“我最得意的是自從第一個雙十節以後,我在路上走,不再被人笑罵了。

“老兄,你可知道頭發是我們中國人的寶貝和冤家,古今來多少人在這上頭吃些毫無價值的苦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