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群魔亂舞(1 / 2)

就在張三還在給猛虎幫小弟執行幫規的時候。

王猛又殺回來了。

當然不是他自己回來的,他還帶了100個行者回來。

行者正常情況下,隻在地麵使用,避難所因為空間有限,基本不會讓他們在地下行動。

但是現在情況特殊,王猛直接使用了他的權限,讓行者隊伍出來幫他抓張三。

100台行者烏央央的一片,本身就比人類高大不少,一起出動,給人很大的壓迫感。

這回猛虎三人組出奇的安靜,並沒有跳警過去。

他們再傻也知道,去那就是要從事“研究”工作了。

“小子,這下我看你怎麼說。”王猛帶著一隊行者出現了,他覺得自己又行了。

“你確定還要嚐試一下?”張三鄙視的看了看王猛,剛才的人前顯聖感覺還不是很到位。

“小子,避難所不是法外之地,信仰不能像脫韁的野馬,我們要堅決整治言論戾氣。”王猛義正言辭的說道。

“就是,你這個異類,王隊長是為你好。”

“趕快投降,給你留條生路。”

“現在行者都來了,你逃不掉的。”

保安隊員邊上的信徒,也七嘴八舌的在那裏勸說著。

但是,這個場景,隻有實力才是唯一,所有其它一切外在因素都沒有作用。

這些信徒隻是因為芯片原因,被刷入了底層信仰,隻要把芯片拆除,過不了多長時間,信仰就會消除,變成正常人。

殺掉他們並沒有多少心理負擔,但是殺多了違背幸存者的本意。

行者,對於張三可就不一樣了,這已經脫離了“人類”的本質。

就像一個著名哲學家提出的問題。

人和狗的靈魂互換以後,那麼殺“人”還算是殺“人”嗎?殺狗還算是殺狗麼?

人肉體中有狗的靈魂,殺了他如果算殺人的話,那他殺別人算犯罪麼?

狗的肉體中有人的靈魂,殺了他,如果不算殺人的話,是否可以把人的靈魂裝入動物的身體中再殺害,那在法律上是不是就不算是犯罪了。

後來,在某個老師的解釋中,他說明了這道題的解法。

不論是人心狗,還是狗心人,都不算殺人,也沒有這個物種。但是把人變成狗的,算是殺人,因為變成狗的那一刻,這個人就算是“死”了。

張三準備開大了,因為他也不知道這招用出來以後,這些行者能不能保住一命。但是這一招真的很厲害。

王猛看到張三執迷不悟,一揮手,上去一個10人小隊,準備直接抓捕張三。

其實,這種行者別看體型大,力量大,防禦高,正常人打行者一拳,自己多半是會受傷的。

那一身鋼鐵之軀可不是鬧著玩的。

但是,對於張三來說,這還沒有人類的危險大。

隻見他手裏拿著不知道哪裏來的瓜子,在那邊一邊嗑著,一邊坐在了門口的椅子上。

看著王猛上竄下跳的,他都懶得回答他,和一個小醜一樣可笑。

王毅和他的小弟可不知道張三的底氣,看到行者一步一步的逼近。

幾人掉頭就跑,躲在了張三的身後。

山上優雅和大黃都沒那麼緊張,一個是對張三的無比信任,一個是根本不知道事態的嚴重。

十個行者伸著雙臂向張三抓來。

這個時候,隻見張三,扔出幾個瓜子殼,準確的命中了行者腋下的“黃”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