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娜姐家回來,二姐夫兩口子心力交瘁,倒在床上開始補覺。
迷蒙之間,二姐夫又回到了通往娜姐家小區的路口。
天是黑的,街上無人,路燈閃著孤寂的光。
路燈下,牛牛和他的媽媽站著衝他微笑。
二姐夫清晰地意識到,我這是在做夢!但是,並沒有擺脫夢境。
“叔叔,我和媽媽去看了爸爸。”牛牛笑著說。
二姐夫的臉色變了變,看向牛牛媽問:“你沒對他做什麼吧?”
“本來是想的!可我看到他現在的妻子和孩子,就放棄了!就讓痛苦在我們這裏結束吧。”女人淡淡地說。
“很好!”二姐夫認真地點了點頭。
“叔叔,我知道有個小男孩叫壯壯,他站在路燈下的樣子跟我好像啊!”牛牛說。
“他是可憐的孩子!”二姐夫說。
牛牛接著說:“昨晚的事我們都看到了。我跟著牛牛,看他跑到河邊想跳下去,就拉住了他。後來,有條叫樂樂的小狗跑過來一直陪著他,他就不那麼傷心了。樂樂讓我轉告你,你們把他忘了,他為了追男孩跑得太遠,不記得回家的路了,讓你趕緊去找他!去晚了,他就變成狗肉火鍋了!”
聽了牛牛的話,二姐夫一下子從夢裏驚醒了。對呀!光顧著娜姐一家子的事兒了,把樂樂給忘了!從壯壯跑開之後,樂樂就不見了蹤影,隻是一直在安慰娜姐沒有注意。
“老婆,別睡了!樂樂,樂樂,我們把樂樂給忘了!”二姐夫推醒了二姐。
“哎呀!”二姐叫了起來。“你個敗家老爺們兒,樂樂要是丟了,我就跟你離婚!”
二姐夫帶著二姐,按照夢裏的提示,從離娜姐家最近的河邊開始找,足足走了快十公裏,才在河邊的帶狀公園裏找到了樂樂和壯壯。從而,結束了老李和張蘭的尋子苦旅。
在把壯壯交給張蘭之前,二姐夫對他說:“孩子,現實太殘酷,世界很危險,既然來了,就得麵對!逃避不是男人所為。人的一生有許多事情是可以選擇的,唯獨有什麼樣的父母,生什麼樣的子女,是無法選擇的。但是,你可以選擇怎樣麵對。也許你現在不懂,不過不要緊,記住就行了!”
“我會記住的。遛狗大叔!”壯壯說。
“我是律師,我姓白,江湖人稱二姐夫!”二姐夫說完又覺得不妥,補充道:“你這麼大的孩子,應給叫我二姨夫!”
一個月後,娜姐和老李離婚了。
老李說,之前瞞著娜姐是因為孩子小,現在孩子大了;為了另一個還小的孩子,他隻得對不起娜姐了。
娜姐說,滾!
張蘭沒有和老李結婚過日子,而是與一直喜歡她的男人結婚了。
據說,壯壯和這個繼父的關係很好。
對於張蘭沒有和老李在一起,二姐比較奇怪。
二姐夫卻撫掌叫好!二姐問其原因,二姐夫如是說:老張跟娜姐結婚、生子後又和張蘭在一起,本身就說明他並不在意與娜姐的感情。老張和張蘭保持了十年的男女關係,孩子都生了,卻隻要求張蘭隱藏在暗處,不給她家庭和名分,說明他隻是貪圖張蘭年輕的身體。隱瞞、離婚的借口都是孩子。而且,從行動上看好像也是這樣。實際上,他不過是用對孩子的“責任”來掩飾他對兩個女人都沒有真感情,也沒有負責任的事實罷了。這種以“責任”為前提和條件的婚姻,根本不包括也不會產生愛情。張蘭應該是醒悟了!
兩年後的夏天,午夜時分。
二姐夫站在一盞路燈下。路燈的光暈昏黃,隻能照亮幾米方圓,周圍一片漆黑。
我是律師,我姓白,江湖人稱二姐夫!二姐夫知道我是誰。但是,“我在哪?”“發生了什麼?”這兩個問題,他回答不了。
就在二姐夫全心全意思考問題的時候,身後有人拍他的肩膀。
二姐夫打了個激靈,下意識回頭看。身後是一個美女,一個很漂亮的美女,大眼睛、錐子臉、黑長直、小吊帶、齊逼裙,大白腿。而且,這個美女還有點兒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