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們出發吧(1 / 2)

餘韻穿越日記摘錄四十三:我的男友是男神。

今日一早,天微微亮,沈初便來向餘韻告別。

“韻兒。”沈初雙手托著餘韻的頭,輕輕摩挲,沉默不語,良久後才終於開口道:“

我要走了,你要好好照顧自己。”

餘韻低下頭看著地麵,小聲說道:“嗯,你也是。”

“乖乖的,別到處亂跑,我可不想我家韻兒總被別人盯著看。”

餘韻抬起了頭,捏著沈初的耳朵道:“你也別趁我不在就到處勾搭別家閨女。”

“怎麼會。”沈初笑出聲來,但看到餘韻眼中濃濃的不舍後,又沉默了下來。兩人就這麼靜靜的站在原地,沉默不語。

有位心理學家曾寫道,一個成熟稱得上真愛的戀情,必須經過四個階段,共存,反依賴,獨立,共生。

第一階段為熱戀,時時刻刻不想分開,而餘韻很不爭氣的承認,自己真的不想和沈初分開。

習慣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這麼多年過去了,沈初幾乎每天都來找她。以前到不覺的有什麼,現在一想,莫名的感到心空蕩蕩的,五味雜陳。

等沈初離開了之後,餘韻還是站在原地,緊握雙拳,不知道在想什麼。

梅嶼山山勢險惡,正麵狹窄,兩翼樹林密布,障礙重重。地形逐次升高,不利於攻方快速前進,而有利於守方逐次抵抗。地勢險要,易守難攻。盤踞在梅嶼山的土匪已逾千人,想要徹底殲滅,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這千人土匪若是擱在往日,倒不至於大動幹戈,千裏迢迢的派遣精兵去剿匪。但此時先帝駕崩,形式敏感,一點風吹草動也不能馬虎。

一方麵是為了穩定局勢,安撫民眾情緒,另一方麵,沈德裕也是為了更快更好的向百姓樹立形象。

至於為何派沈初去,原因其實也很簡單,沈德裕想讓沈初成為他的左膀右臂。恰巧沈初也快到了封王封爵的年齡,等沈初剿匪歸來,年少有為,爵位加身,當真風光無限。

無論沈初能力如何,沈德裕還是怕沈初會有閃失,於是調派了一萬精兵跟從。本來沈德裕還有些擔心沈初過於年輕,恐不能服眾,沒想到的是,才過了幾天,沈初便和他們打成一片並且樹立了威信,深受愛戴。

沈初出發的時候,身後是整裝待發,威風凜凜的一萬精兵,兩旁是歡呼雀躍,一路隨行的民眾。

坐在神駿棗紅馬的沈初,英姿颯爽,自然而然成為眾人的焦點,就像是受人敬仰的英雄。

長長的列隊很快便出了城門,看不到盡頭。

到了傍晚,行軍駐紮在了開闊的平地上。

士兵三五成群的圍在篝火邊,喝酒聊天,“你叫什麼名字,我怎麼沒見過你啊?”

“咳咳,我叫餘……餘初,呃,我也沒見過你。”

沈初走了沒多久,餘韻就再也坐不住了,自古以來,凡是對分別時說了“等我回來。”的男主,就沒幾個能完完整整,一成不變的回來的。

不是失憶就是斷胳膊斷腿,更有甚者直接去拿了便當。無論是哪個下場,都不是餘韻可以接受的了的。

斷胳膊斷腿還好,反正餘韻不會嫌棄他。若真那麼狗血,沈初失憶了,餘韻就真的虧大了,培養了這麼多年的感情,白白浪費了不說,指不定沈初回來時還帶個姑娘,想想就覺得心力憔悴,欲哭無淚,萬念俱灰。

餘韻越想越心煩意亂,絞盡心思想著怎麼偷偷跟著沈初來。想要混進隊伍可不容易,餘韻能順利跟上大隊,還多虧了尚衛這家夥。

尚衛可比餘韻要早知道沈初帶兵剿匪的事,作為一個盡職盡責的跟班兼基友,尚衛早就尋思著該怎麼跟著了。好不容易弄來了一套衣服,心裏美滋滋的,又不敢告訴沈初,隻好跑來向餘韻得瑟。

餘韻心喜,卻仍擺出一副嚴肅的表情,麵不改色的奪過軍衣,義正言辭的指責道:“你這樣做可有想過後果,沈初知道後,肯定會很生氣。”

尚衛用小眼睛瞄了瞄餘韻,心虛的問道:“你該不會告訴老大吧。”

“當然要說。”餘韻頓了頓道:“你這衣服先留在我這,哎,小衛啊,我看你還是打消這個念頭吧。”

尚衛垂頭喪氣的看著餘韻,攤了攤手,“我不去總成了吧,你可別告訴老大。”

餘韻佯裝掙紮了一番,沉重的點了頭頭。

有了衣服,接下來的事出奇的順利,這一萬精銳都是精挑細選出來的,很多都互不認識,真的就被餘韻順利的混了進去大隊中。餘韻套上厚重的鎧甲

“也對,好多人我都不認識呢,我叫卓文洲。”卓文洲一臉驚奇的湊了過去道:“你小子皮膚怎麼比我妹子的還好啊,白白嫩嫩的,身板又小,還怎麼跟土匪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