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放輕輕挑眉,司機的病歷診斷的確是缺失,但還沒辦法證明是被“惡意損毀”的,潘謹言這是鐵了心要攪渾水了。

“證人請注意自己的身份,未經證實的東西不應作為證詞。”審判長蹙眉。

“抱歉。”潘謹言微垂下眼睛。

“辯方律師請繼續提問。”

“謝謝審判長。”阮澤接著道,“我想向證人確認一下物證信息。”

潘謹言點頭道:“您問。”

“請問證人,計劃書上的簽名是否為電子簽名?”

“是。”

“在我方當事人未成年且明顯受製於尹梓章的情況下,其電子簽名是否存在尹梓章盜用的可能?”

“反對!”檢方道,“誘導性提問。”

“反對有效,請辯方重新提問。”審判長道。

阮澤並不在意,重新問道:“請證人闡述電子簽名的可靠性。”

潘謹言停頓了一下:“‘黑匣子’中的電子簽名經鑒定具有時效性,符合作為物證。但在當時情況下,不排除被告在被迫或在不知情情況下……”

“反對!無關陳述!”檢方算是徹底明白過來,潘謹言這個證人找的太失敗了,完全就是向著被告的。

檢方竟然打斷自方證人陳述……潘謹言雖然還沒說完,但大家都明白他的意思。

審判長也意味深長地看了潘謹言一眼:“……反對有效。證人,我最後提醒一次,在法庭上不要將猜測當作證詞。”

“請問證人,”阮澤道,“我方當事人與‘挑子’的通話錄音是否無法辨別真實身份?”

“是。有一方聲音進行了處理,無法技術恢復。”潘謹言道。

“我方當事人與其他涉案人員的通話記錄,是否隻能證明有人使用我方當事人名下的電話卡進行通話?”

“是……”

“反對!誘導性提問!”檢方再次抗議。

“反對有效,請辯護律師注意自己的提問方法。”審判長道。

阮澤轉而問道:“我注意到關於裴依楠死因的音頻被列入了證據,請問證人,您是否認為我方當事人是報復殺丶人?”

“反對!誘導性提問!”

“反對有效,請辯方律師修改提問。”

阮澤抬手推了推眼鏡,他知道這樣不好,但他也是真的被逼無奈了:“請問證人,您根據調查判斷我方當事人有何作案動機?”

潘謹言聽出了阮澤的意思:“我認為有多方麵因素,被告母親的死是成因之一,其二還有柏鈞時當時觸及到了‘狼群’的利益,故而尹梓章容不下他。”

這話說的有技巧,不動聲色就將主責推給了尹梓章。

而檢方意料之外的對此竟然沒提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