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第四守則,已經穿越的親們,當你覺得曆史將因你而改變,你將高高在上,享世人敬仰的目光時,請記住,耶穌是怎樣練成的。
“呦呦鹿鳴,食野之蘋。我有嘉賓,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將。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幼童稚嫩清澈的聲音遠遠地傳來,崔雲舒莞爾一笑,真好。這山東出了一孔子,孩童的啟蒙讀得也是《詩經》。春末夏初,陽光和煦。推開門,便覺得滿眼新綠撲麵而來,和著青草的清香,令人神清氣爽。一隻懶貓蜷在草叢裏曬太陽,偶爾幾聲狗叫,間或有孩子的嬉鬧聲,一切顯得寧靜而溫馨。若是就在這裏度過一生也不錯啊,除了給程咬金做老婆。崔雲舒再笑笑,其他都可以不在乎,但愛情得由自己做主。
挑、刺、掃、旋,一把長槍舞得密不透風,矯若遊龍,寒光點點,虎虎生威,令人眼花繚亂。“好!”崔雲舒叫了聲好,大聲道:“程大哥,你這長槍練得夠威風的。”
“嗬嗬。”程咬金收勢一笑,“大妹子,起早啊。”他用棉布把馬槊細細地擦了一遍,用長布把它包好,然後持槊進了內堂。他並沒有告訴她馬槊與長槍的不同。一柄好槊需三年才能打造成功,並且成功率僅僅有四成。用刀砍上去,槊杆發出金屬之聲,卻不斷不裂,合格的標準是用一根麻繩吊在槊尾二尺處,整個丈八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兩端不落不墜。所以漢唐以來,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將領的標誌。他程家原也是世家大族,名門之後,可惜,父親去世後,孤兒寡母被族人所欺,被迫遠走他鄉。母親沒有怨天尤人,笑嗬嗬地把自己從大家閏秀變成了鄉野悍婦。
不一會兒,程咬金練武的那身短衫馬褲已經換下,身穿一身灰色寬袍,兩袖生風,腳下一雙草鞋,手裏提著一個酒葫蘆,大咧咧地走了出來。
“程大哥,這一打扮,魏晉風流哪。”崔雲舒笑著迎了上去。她還是那身寶藍色的運動衫,紮一個高挑的馬尾巴,瞧上去倒也精神利落,沒辦法,她沒有其他衣服了。
“你說那竹林裏的七個酒瘋子,沒喝酒呢,俺老程可夠不著他們,要喝高了,俺老程能把他們全撂地上了。哈哈。”程咬金大笑著拍拍酒葫蘆,“俺去張老爹那打點酒,回見。”
聽著他那爽朗的大笑,崔雲舒有些恍惚,世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世人看不穿,真名士自風流,這憨貨是真憨還是一直扮豬吃老虎呢。眼瞅著他就要跨出院門了,崔雲舒回過神來,“程大哥,等等,我有事跟你商量。”
“啥事?”程咬金一回頭,看了她一眼,不禁搖搖頭,“你這女娃兒總穿得象男娃兒,忒難看,多吃點肉,太瘦了。”
“我忍,”崔雲舒擠出點笑容,“我力氣小,挑水挑不動,我想……”
“就這事,俺挑。”程咬金似不忍再多看她一眼,扭頭就要走。
“不是,程大哥,我想把水接家裏來,不就省事了嘛。”崔雲舒急跑幾步,一把拽住了他。
程咬金愣了愣神,“接家裏來,咋整?”
“從山上把水引過來不就行了?”崔雲舒有些疑惑了,這又不是技術活,怎麼就不明白呢。
“你是仙女。”程咬金眼睛瞪得溜圓,眼裏電光、火光刷刷地往外閃,“俺老程撿個人回來也是仙女呀,快快,弄點仙術,把水給弄家裏來。再把院子裏堆的石塊全都點成金子。哈哈,俺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