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與翻譯》前言
文學翻譯是藝術的高級形式。繪畫、音樂、戲劇是不同的藝術。繪畫要有悅目的形關,音樂要有悅耳的音美,戲劇要有感人的意美。文學翻譯,尤其是詩詞翻譯,需要意美、音美、形美,所以是綜合性的藝術。文學翻譯家要像畫家一樣使人如曆其境,像音樂家一樣使人如聞其聲,像演員一樣使觀眾如見其人,因此,文學翻譯作品應該是原作者用譯語的創作。
什麼是翻譯?翻譯是兩種語言的統一。什麼是文學翻譯?文學翻譯是兩種語言、兩種文化的統一,而統一應該是提高。詞彙是語言文化的基因,兩種語文的詞彙有時相等,有時不等;相等時,兩種語文處於均勢,不等時,一種處於優勢,另一種處於劣勢。統一時,如果兩種語文處於均勢,那自然好;如果一優一劣,那就要爭取優勢,所以說統一就是提高。統一的結果是譯文,譯文應該改變譯語的劣勢,爭取均勢,最好能夠發揮譯語的優勢。爭取均勢,可以用等化的方法;改變劣勢,可以用淺化的方法;發揮優勢,可以用深化的方法。淺化可以使人知之,等化可以使人好之,深化可以使人樂之。
總而言之,意美、音美、形美(三美論)是文學(尤其是詩詞)翻譯的本體論;優勢、均勢、劣勢(三勢論)是兩種語言關係的認識論;深化、等化、淺化
(三化論)是文學翻譯的方法論;知之、好之、樂之(三之論)是文學翻譯的目的論。總起來說,藝術論是文學翻譯的認識論;簡單說來,文學翻譯就是“美化之藝術”,三美、三化、三之的藝術。
在我看來,“信、達、雅”三字經可以理解為“信、達、優”。“優”就是發揮譯語優勢,就是用譯語最好的表達方式,用富有意美、音美、形美的詞語,換句話說,“優”就是“美”。其次,深化、等化、淺化(三化論)說明“對等論”隻能解決西方語文之間的翻譯問題,不能解決中西文學翻譯的難題;“三化”包括等化,但不是對等,而是創造,“化”就是“創”。創的結果是使譯作和原作意似、形似、神似,目的是使讀者知之、好之、樂之。意似使人知之,形似而意似使人好之,神似使人樂之,這是“三似”和“三之”的關係。“美化”就是“創優”,“優”有高下之分,所以“創優”就是競賽,看哪種語言更能表達原作的內容。總起來說,文學譯論也可以說是“創優似競賽”:“優”是文學翻譯的本體論,“創”是方法論,“似”是目的論,“競賽”是認識論,和前麵提到的“美化之藝術”加起來,一共是十個字:“美化之藝術,創優似競賽。”
這就是我積六十年文學翻譯的經驗(用中、英、法文出版了五十多本文
學作品,把兩千多首詩詞譯成英、法韻文)總結出來的理論。我的理論有實踐的成果,如把“不愛紅裝愛武裝”譯成“to face the powder and not to powder the face”,這個譯文既不合乎“信、達、切”的要求,也不是“最佳近似度”。那麼,到底是要這種翻譯,還是要“信、達、切”或“最佳近似度”的理論呢?我認為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是實踐。如果理論不能解釋或者產生好的翻譯,那就要修改理論。
最近,我還把最新的科學成就融入了文學翻譯的藝術。在數學方麵,我提出了文學翻譯的模糊數學公式是1+1>2(意大於言);在物理方麵,我把超導理論引入文學翻譯,提出譯文傳導的信息可以超越原文(超導論);在化學方麵,我說過文學翻譯是把一國創造的美轉化為全球美的“化學”;在生命科學方麵,我又把克隆理論引入文學翻譯,認為引進優質基因,可以改善譯文,甚至超越原文(克隆論)。
本書分上、下兩編,既談文學翻譯的理論,又把這些理論應用於文學翻譯作品。翻譯理論應該是雙向的,也就是說,既可應用於外譯中,又可應用於中譯外。因此,本書作者把“美化之藝術,創優似競賽”的理論,一方麵既應用於翻譯英國莎士比亞的戲劇,司
各特的小說,拜倫、雪菜的詩歌,又應用於翻譯法國雨果、司湯達、巴爾紮克、莫泊桑、羅曼·羅蘭等作家的作品;另一方麵,還應用於中國的《詩經》《楚辭》、唐詩、宋詞的英譯和法譯。因此,本書可以說是創造性地總結了文學翻譯經驗的理論著作。
2003年4月18日
(原載《文學與翻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