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動身和滿清談判前,趙新專程把劉大主任從另一時空給帶了回來,詢問一下自己和沈璿婚禮的籌備進展。
人到了一定的社會地位,很多私事也就成了公事。北海鎮今時不同往日,趙新和沈璿的婚事也就不再是他們兩人的事。
去年的時候趙新還想著能不能辦得簡單一些,不就是圖一熱鬧麽。結果還沒說兩句,沈璿的臉色就變得很難看,更別說沈敬丹了,直接搖頭表示不同意。
作為東台沈家的唯一後人,沈璿需要通過一場合乎禮儀的婚姻儀式來告慰親人;而對沈敬丹一家來說,大老遠跑到這裏挨凍吃苦,背著反叛的罵名,圖的不就是人倫大道的名分麽!想吃頓飯就把婚事辦了,當我沈家是嫁女兒做小妾嗎?
唉,這還真沒地兒說理去。誰讓趙新當初自稱殿下的,現在水漲船高,沈家要求至少要按“親王之禮”辦才行。
直到這時,趙新才有些後悔,自己當初樹個“明”字大旗實在有夠愚蠢,真是作繭自縛。
之後呢,聽說這個事的劉思婷便找上門來,自告奮勇要幫忙。這位如今美其名曰要養身體準備要孩子,借著給趙新婚禮幫忙,從大半年前便開始每天隻上半天班,醫院裏的具體事務都由底下一大群手下在做。
有人能幫忙,趙新還是很感激的,於是就全權委托劉大主任幫著處理。於是找大老板的“婚事籌備小組”就宣告成立了。主要領導就是三位,沈敬丹、劉大主任和汪中,至於打雜幫忙的那就多了。
問題是“親王婚禮”這事不管是沈家還是劉大主任,雙方都想簡單了。
按照明清時代的婚禮規矩,一對男女的婚事需要經過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皇帝則叫“告期”)、親迎六項,也就是所謂六禮。上至皇帝,下至平民百姓都躲不開,各個階層不過是在細節上規矩不同而已。
沈璿她親爹沈成濯不過是個蘇南的小鄉紳,而沈敬丹一家更別說了,在揚州連個豪商都算不上。就他們那點見識,哪懂什麽是“親王之禮”。
劉大主任則更別提了,就她和她老公洪大夫那點可憐的歷史知識,兩人還以為就是穿著漢服熱熱鬧鬧的來場拜天地的儀式呢。
然而當汪中聽了沈敬丹的想法後便連連搖頭,直說於禮不合。看著一臉懵懂的沈敬丹,號稱無書不讀的汪中直接拿出一本《大明會典》,翻到第六十九卷“親王婚禮”,指著上麵的文字對沈敬丹道:“正彤兄,你先看看什麽叫親王之禮。”
沈敬丹看完後一下就愣住了,之後聞訊而來的劉大主任也看傻了。
當初沈敬丹著急,倉促間隻是要了趙新的八字讓吳顯寧臨時充當了神棍給合了下,覺得沒什麽大問題就收了份簡單的彩禮,換了紅書綠紙。可如今看了《大明會典》,才知道人家親王皇室根本不是這麽玩的,規矩繁瑣著呢!
光是定親的禮物,當初趙新給的那綢緞二十匹,東珠一盒,金戒指兩隻、金耳環一副,白酒兩壇,簡直就是兒戲。
古人婚事中的納彩和納征別看前後挨著,可禮是要備兩次的。趙新給的那些禮品馬馬虎虎也就隻夠納彩程序的,至於納征還有呢,而且遠比第一次給的要多的多。
不說別的,既然是按娶王妃的規格辦,一枚玉穀圭就必須要有。
根據《周禮》所載:穀圭七寸,天子以聘女。這玩意要用白玉為材質,整體成長方形,上尖下方,表麵沒有刻任何的文字和圖案,隻是在一圈整齊的凸起邊緣內,雕有一整麵大小均勻,而且排列整齊的凸起圓點。
皇帝也好,親王也罷,娶妻不是應該用龍用鳳嗎,為什麽要是“穀”呢?大學問家汪中做了完美解答:“漢代的鄭玄早就說過了,所謂穀圭,亦王使之瑞節。穀,善也,其飾若粟文然。意思說天子親王結婚時要心懷天下,而‘穀’在古代就意味著‘善’。”
除此之外,還需要燕居冠一頂,燕居服四套。這就是所謂的鳳冠霞帔(具體參見後世明定陵出土實物)。而燕居冠和禮服冠最大的區別就是,禮服冠兩側有金龍所銜兩串珍珠挑牌。至於其他玉帶、鞋襪以及頭麵首飾林林總總一大堆,每樣不光規定了樣式,連份量都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