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極為何對阿敏兄弟有厚薄?(1 / 3)

※皇太極為何對阿敏兄弟有厚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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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爾哈齊為何死於努爾哈赤之手?王先謙《東華錄·天聰五》記述,天聰四年(1630)議阿敏之罪狀十六款,其中第一款為:“貝勒阿敏,怙惡不悛,由來久矣。阿敏之父,乃叔父行也,當太祖在時,兄弟和好。阿敏嗾其父,欲離太祖,移居黑扯木,太祖聞之,坐其父子罪,既而宥之。及其父既終,太祖愛養阿敏,與己子毫無分別,並名為四和碩大貝勒。及太祖升遐,上嗣大位,仰體皇考遺愛。仍以三大貝勒之禮待之,此其一也。”

皇太極給舒爾哈齊次子阿敏定的首罪,就是太祖原來和舒爾哈齊手足情深、兄弟和睦,是阿敏唆使其父離開努爾哈赤,企圖移居黑扯木陰謀自立,在努爾哈赤改變“兄終弟及”的繼承製時鋌而走險,分裂後金或陰謀取代努爾哈赤。太祖因而大怒,要懲罰舒爾哈齊父子。

此事,在《清太宗實錄》卷八天聰五年正月壬寅也有記載:“己酉歲,我國當寧謐之時,二貝勒父子欲擅離我國,往據一方自立。我皇考勸之不聽,法難寬宥,祉以親弟之故,宥而不誅,將以其罪,罪二貝勒。我諸兄弟力為諫止,仍收養之,奪所屬人民之半,此其舊恨一也。”

這個二貝勒,就是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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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扯木事件後,努爾哈赤最初有殺舒爾哈齊父子的打算,即在殺掉舒爾哈齊長子阿爾通阿

、三子紮薩克圖後,還要將舒爾哈齊和其第二子阿敏殺掉。

代善、皇太極等人勸諫,最終努爾哈赤“以親弟之故”,“宥而不誅”,將舒爾哈齊幽禁,放過阿敏,不再追責其家人子女,努爾哈赤將其子女等同於自己的子女一樣對待。

努爾哈赤將舒爾哈齊幽禁至死,但不對其子女趕盡殺絕,甚至優待重賞,這無疑是一種懺悔式補償,也是一種恩怨分明的帝王風度。

舒爾哈齊死於努爾哈赤之手,但努爾哈赤並未將其分裂之罪擴大化,故而有了舒爾哈齊諸子的事功成敗。

天命六年(1621)正月十二日,努爾哈赤率四大貝勒及王公大臣,祝告天地,焚香設誓言:“吾子孫中縱有不善者,天可滅之,勿令刑傷,以開殺戮之端。如有殘忍之人,不待天誅,遽興操戈之念,天地豈不知之?若此者,亦當奪其算。昆弟中若有作亂者,明知之而不加害,俱懷禮儀之心,以化導其愚頑。”(《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三)

殺子幽弟,人倫慘劇,是已貴為大汗的努爾哈赤的錐心之痛。後來,次子代善聽信繼妻讒言,構陷要誅殺前妻所生二子,被努爾哈赤製止而給予奪儲的懲罰。再後來,代善與繼母勾勾搭搭,努爾哈赤又恨又惱,捏造罪名將大妃放還娘家,而未加罪於代善。

這也影響了天聰四年皇太極對阿敏案的處理。皇太極最後給他定了十

六條罪狀,將其囚禁至死,將其子愛爾禮論罪處死。但他的其他五個兒子皆得了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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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敏免於一死,被努爾哈赤接到宮內撫養,初封貝勒,多有戰功。明萬曆三十五年(1607),阿敏與褚英攻取烏拉宜罕山城。四十一年,阿敏隨努爾哈赤進攻烏拉部。四十三年,太祖創建八旗製度時,阿敏任鑲藍旗旗主貝勒。

後金天命元年,阿敏受封和碩貝勒,與努爾哈赤三子代善、莽古爾泰、皇太極並稱四大貝勒,俗稱二貝勒,參與國政。

阿敏在最早執政的四大貝勒、後來共治國政的八和碩貝勒中排名第二(這個貝勒相當於親王)。阿敏也算是了不起的虎將,先是破明兵於薩爾滸山、尚間崖及棟鄂路,旋參加滅葉赫部之戰,從太祖攻克沈陽、遼陽,入朝鮮襲明將毛文龍所部,征討喀爾喀巴林部及紮魯特部。

繼位之初,皇太極也善待之,凡國人朝見,皇太極與三大貝勒代善、阿敏、莽古爾泰同坐受禮。天聰元年,阿敏與貝勒嶽托等征朝鮮,連陷定州、安州、平壤,朝鮮王被迫請和,訂“江都之盟”,後從太宗征明錦州、寧遠。四年,入山海關,克永平、灤州、遷安、遵化等地。很快,明將孫承宗率兵反擊,監軍道張春等圍灤州,他怯不增援,反殺降人逃出關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