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打開冰箱仔細挑選著,考慮該拿什麼作為今天的晚飯。有些慵懶的安格正把手伸向速熱漢堡,雄厚的聲音在身後響起。
“安格,你不要總是吃這種毫無營養的東西,你現在的年紀正需要補充營養。與其吃這個,還不如吃旁邊那袋麵點,總比這要強些。”格雷弗斯指著那袋麵點說道。安格拿起那袋麵點看了看,上麵寫著‘手工水餃’幾個字。這是安格之前做電工時偶然得到的,那時他憑借著戒能成為出色的電工,在這一行小有名氣,有一次一個大戶人家叫他去做工,完工後給了他這袋水餃作為小費。不過被丟進冰箱裏便忘記了,一直到現在也沒打開過。想著就當嚐嚐味道,圖個新鮮,也便同意了格雷弗斯的建議。
“這東西還得煮啊,真麻煩~哎,就當嚐鮮了。大叔,你去把火打開吧,順便接鍋水先燒著,我先歇會兒去。”“你呀,明明是個年輕人,理應勤勉一些,卻這麼懶惰,可不是什麼好事,將來可是會誤事的。”“知道了,知道了。”
兩個月的朝夕相處,兩個人已經把對方當作自己的家人,至少安格是這樣。安格從小便是孤兒,是被人拋棄的孩子,無論在哪裏都受盡冷眼,被萬人唾棄,猶如過街的老鼠般人人喊打。而這一切隻是因為——他是戒能使。後來,他強迫自己忘記原本的名字,改名安格,離開原本生活的城市,改頭換麵,來到了歐德爾城。安格從未感受過親情和愛,對他來說,生活永遠是孤身一人,直至格雷弗斯的到來。格雷弗斯是唯一關心過他、照顧過他的人,會幫他打掃家裏的衛生,烹飪美味的飯菜;會關心他的心情,聆聽他的經曆;會訓誡他那些不好的習慣,斥責他損壞自己的身體……這些都是安格十幾年來從未經曆過的事,也是安格認為十幾年來最幸福的事——他終於知道了有家人是什麼感覺,也明白了什麼才稱得上“家”。
還記得有一天,格雷弗斯突然提出要帶安格去中心區的大商場轉轉。安格從未去過那裏,因為他覺得那裏太多人,太喧嘩,容不下他這種孤獨的人。但這次他決定去看看,因為這一次他不再孤單,還有陪著他的格雷弗斯。他們走過商場的每一家店鋪,給安格挑選了好幾套不錯的衣服,一起品嚐了美味的食物…在挑選的衣服中,安格最喜歡的是一套短風衣搭配寬鬆長筒褲的組合,換上之後就不肯換下來,他說那是第一次穿上別人給他買的自己喜歡的衣服。兩人走在一起,好像父親帶著孩子。
不知不覺間,兩人成了彼此最親近的人。恍惚中,安格好像看到了另一個人:另一個家庭健全的自己。安格覺得眼前的自己跟現在的自己一樣幸福,隻是眼前自己的幸福是和素未謀麵的父母,而現在的自己是和格雷弗斯。
正出神時,格雷弗斯的聲音傳來:“安格!餃子煮好了,來吃飯了!”“來了!”定了定神後,安格應道。來到餐桌旁,香味撲鼻而來,隨著熱氣在屋中蔓延。來開椅子坐下,迫不及待地將餃子送入口中,鮮美的味道在舌尖上迸發出來。安格的眼睛亮了起來:“哇~這麼好吃!蔬菜與肉完美結合在一起味道好棒!以前怎麼沒想到嚐嚐呢~”“就你那懶勁兒,怕是看到要煮,就把它放回去了吧。”格雷弗斯笑著調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