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抱歉。他讓我把這個給你。”
“不......不。不......啊!”
我玩過無數次地下城與勇士,但我現在可以看到屏幕上的二維圖形從未呈現過的臉和表情。
我不得不跟著野蠻人的原因之一是,就像關卡一樣,進入這座城市的新人還有更多流程要完成。然而,我對我們要去的地方的期待出人意料地不準確。
“喝酒!我們去喝酒!”
“噢!”
一出迷宮,野蠻人們直接朝酒館走去。
你們都是未成年,白癡。哦,等等。你們已經完成成人儀式了。
“我要走了。”
“為什麼!揚戴爾之子比約恩,最偉大的勇士!”
我已經很長的名字後麵又加了一個修飾語。我打著要去某個地方的幌子離開了群體,一路上不停暗示自己要有耐心。
“我祝你戰場順利,揚戴爾之子比約恩,最偉大的勇士!”
我已經意識到好幾次了,但就在那時,我再次意識到:用常識根本無法預測這些家夥接下來要做什麼。
“終於清靜了。”
和那些野人在一起短短一段時間,我覺得自己都要瘋了。埃爾文和我在一起時,會不會也有同感?
以後我得收斂一下野蠻人的演出。
踏踏踏。
和他們分開後,我不停遊蕩在城市裏。我心中有個目的地,但現在我隻想隨腳步去哪裏算哪裏。很平靜。
我第一次見到這座城市是午夜,但現在白天,街上人來人往。出乎意料地,這給我一種安全感。
這裏沒有怪物。沒有人可以傷害我。即使我睡在路邊,也會完好醒來。甚至可能會有人施以援手。
這裏有法律、規則和閑暇。當然,這仍是一個不同宇宙的遙遠世界,我知道,盡管外表看起來很好,他們的觀念、文化和社會製度與21世紀相比在文明程度上仍存在巨大差異。
但這裏仍很平靜。至少比我度過的7天迷宮要好。
我想多體會一下這種安全感,所以繼續向前走。因為剛從迷宮出來的冒險者很多,被血浸透也不會讓我太引人注目。甚至沒有人奇怪地看我。
但是,當我一直走在街上時,我覺得非洗個澡不可。所以我走進第一個看到的旅館,開了個房間,洗澡。
有趣。我從未見過洗澡水中血比汙垢更多。洗了約一個小時澡後,我覺得身上的衣服太髒了。
我的天,我本該先買衣服再洗澡的。
我隻想睡覺,但還是又回到大街,尋找服裝店。
但我為什麼要這麼做呢?沒人奇怪地看我,我卻因某種原因感到尷尬。我裸露的上身和沾滿血汙和汙垢的褲子,和之前在迷宮時一樣。好吧,不,至少我的身體現在幹淨多了,但仍然......
我又覺得自己像個野人。
為什麼?
“歡迎!”
我剛進入一家看起來是服裝店的店鋪,一位善良的店員就過來對我這看似無家可歸的野蠻人微笑。即使在首爾,我也從未見過這樣專業的店員......
“需要上衣嗎?如果要定製,請去隔壁建築......哦,你現在需要穿的東西嗎?不確定有你的大小,但我來看看。”
在店員的幫助下,我買到了合身的緊身上衣和黑色布褲。總價2500塊石頭。
我分辨不出自己是不是被宰了。在遊戲中我從未試穿或購買沒有任何功能的衣服。
“再見!”
現在我看上去更人類了,我回到旅館。在看到文職人員兌換魔素石,和剛才服裝店店員交流後,我感覺這座城市散發著一種奇特的現代氣息。
拉夫多尼亞。
大多數建築是石頭造的,有許多層。在這條街上,連三層的建築都很難找到,我的洗澡水甚至是從水龍頭裏流出來的。或許在這座城市生活會比我想象的更可行。
很快我到達旅館,躺在床上。當我一個個回想過去7天發生的事時,我意識到我也是一個人,和韓斯沒有太大不同。
當我第一天落入這個世界時,我唯一的目標就是生存。但現在呢?
我終於說出了這幾天一直咽回去的話。
“我想回家。”
我想回去。即使沒有人在那裏歡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