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坐在椅子上。奇怪的是,椅子的手臂和腿上的鐵製約束帶似乎是附加功能,用釘子固定在地麵上。
我能有一刻寧靜嗎?
總結一下現狀,我目前在冒險者公會地下室的審訊室裏。
對麵是審訊員。他看上去三十多歲,最明顯的特征是言談高高在上,一個非常胖的人。
“我是科爾多·比爾曼,負責調查此案。我現在要問你幾個問題,希望你配合我的詢問。”
“調查?你不應該先告訴我為什麼被逮捕嗎?”我不示弱地問道。我甚至不抱有在這裏“無罪推定”的希望,但在這個時代,這個應是被告應有的合理權利——
啪!
那混蛋調查員一腳踢在我的脛骨上。當我抬頭看他時,他得意地笑,似乎在問有什麼問題。
“第一條規矩,除了回答我的問題,你不許說話。明白嗎?”
“...好吧。”
“遵守規矩,你就不會受傷。你可以放心。”
受傷個鬼。
經曆過迷宮裏的一切後,被踢一腳就像撓癢癢一樣。這個混蛋一定對自己的工作有點妄想。
“不過,要回答你的問題...比約恩·延德爾,你被逮捕的指控是在迷宮內掠奪。”
“...掠奪指控?”
這他媽是什麼鬼東西?
調查員把我的背包倒過來,把裏麵的東西倒在地上。他嘲弄地吹了聲口哨。
“東西真不少。”
像火把和睡袋等冒險裝備,以及我在血色要塞得到的特殊物品散落一地。在食物和其他雜物中,調查員取出裝備零件,放在桌上。這主要是我們在死之國被背叛的那個四人組掉落的裝備。
“如果你沒搶劫任何人,這些是從哪來的?野蠻人不會用弓箭。”
“那些...屬於一個先想殺我的組隊。”
“你的證據呢?”
證據?我沒有,但我也不會因此畏首畏尾。
“那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說的不是真的嗎?”我反問道。
“嗯,這需要我進一步調查。”
“就為這一件事逮捕並調查某人?”
這才是我真不明白的地方。
這和公會平時的做法不同。城裏有不成文的規定,無論冒險者從迷宮帶出什麼,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都不應質疑,公會也從不主動搜捕盜墓者,除非收到報告或證詞。
然而...
“公會的內部規定在幾天前做了修改。”
我又一次意識到,這不僅僅是遊戲,而是一個真實生活的世界。
“正式指引要求我們首先對九階探險者執行規定,以遏製掠奪行為。”
簡而言之,意味著小角色要當試驗品。無論去哪裏,身處最底層都注定要受苦。
我也能粗略猜出他們如何選擇調查目標。要麼收集了大量魔石的人,要麼背包裏有貌似屬於其他人的裝備的人,類似這種。
所以我已經有兩條不利記錄了。
“好吧,告訴我,這個是從哪獲得的?”
不過,他最初的態度隻是為了打擊我的鬥誌,之後這個混蛋進行了正常的調查。所以我盡可能配合地講述了迷宮中的遭遇,當然略去了那個瘋婆子。
要跟他說那個,我也得提到誓言,野蠻人違誓會很蹊蹺。與其被控蓄意殺人,被視為惡靈的指控更危險。特別是因為我不會有解釋的機會。
再者,舉報那個女人很可能會在夜晚被暗殺。
因此,我隻是簡略描述了遇到四人盜墓團,被捆綁,然後奇跡似的殺掉他們的過程。然而那混蛋調查員對此漠不關心。
“什麼?被刺中脖子也能活下來?這種連孩子都不信的謊話。”
“我隻說實話。”
“那頸部的疤痕呢?照你說的,應該留下傷口才對,對吧?”
我下意識地摸了摸脖子,光滑無暇。這其中當然有一個明確原因。
由於吸收了吸血鬼的精華,我的自愈能力增強到連脖子的疤痕都已經複原。
...怎麼事情越來越複雜了?
勉為其難,我也提到了裂隙。但那混蛋調查員一個字也沒聽進去。
“哈哈!裂隙?吸血鬼?你這野蠻人的胡言亂語毫無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