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戶蔣福因年老退役,與妻趙氏流落到了北京城近郊。千戶雖是五品官員,品級不低,但蔣福為官清廉,官俸又低,家境貧寒。蔣福夫婦以普通老百姓的身份,領著一雙兒女,苦熬晚年。
“眼前隻有將女兒嫁出去,以解燃眉之急。可是,眼看女兒將要過了出嫁年齡,還沒有合適的婆家,這如何是好?是不是委托媒婆張芸替霞姐兒物色一個合適人家?”蔣福非常著急,對妻子趙氏說道。
蔣福的女兒名叫霞姐兒,雖然霞姐兒姿色出眾,但是因家貧親疏,無人上門提親。
讓趙氏萬萬料想不到的是,丈夫蔣福瞞著自己通過媒婆張芸,將女兒賣給了樂戶張氏!樂戶的地位非常低下,屬於賤民。明朝的樂戶是一種半妓半伶的低賤職業,朝廷規定她們隻能戴綠色的頭巾,“綠頭巾“遂成了低賤的娼妓記號。樂戶的身份低於庶民,被稱為專業賤民樂人,除個別情況外,一旦進入樂籍,便世代相傳,不得除籍。樂戶不能享受正常人的權利,不能做官,不能參加科舉,不得與非樂籍的良人通婚,不能進入祠堂,名字不得入族譜......
樂戶這個社會群體被冠以“王八、龜家、行道、吹鼓手”等蔑稱。例如:“王八”這一稱謂原來是指“忘八”,即忘記了“忠、信、禮、義、廉、恥、孝、悌”這八個字的人群,民間有這樣的順口溜:“頭戴七折八扣,身穿有領無袖,腳踏五福捧壽,手拿一尺不夠。走在大街,排成兩溜,鍋旮旯火,棚匠伺候。幹在人前,吃在人後。”
這些人世世代代隻能從事這一行業,而且隻能行內通婚。明朝的樂戶處境非常悲慘。除了前朝遺留的樂戶,明初還將元蒙舊臣籍沒為樂戶。更為殘酷的是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役,攻入南京後,許多忠於建文帝、不附他的大臣被殺,妻女被編為樂籍,永世不得轉為良民。這些人多數被發配到山西和陝西。
“我把女兒許給了鄭芝龍家的鄭宏。“蔣福怕霞姐兒不同意,哄騙妻子趙氏說。
“我把霞姐兒說給鄭宏了,他家裏非常有錢,霞姐兒要是到了鄭家,那可是吃穿不愁,一輩子享清福。“媒婆張芸也欺騙趙氏說。
聽丈夫和媒婆張芸都這麼講,加上拿到了銀錢,趙氏就信以為真了。“與鄭家攀上親戚,是女兒的福分,我蔣家將來說不定也能沾上光。”趙氏暗自高興。
霞姐兒被騙到了樂婦張氏家中,才明白了真相,可已晚了。
“上天啊,你如何待我這樣不公!我這樣一個弱女子,到哪裏求助?可恨我被親生父母賣掉,我現在還能夠怎樣?”霞姐兒淚流滿麵,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她整日不思茶飯,人瘦了許多,眼看就要出人命。
“妹妹,你不要再啼哭,這就是我們女人的命啊。有人命中富貴,有人命中低賤。我們總是要活下去的。到了這裏,我們隻有討好那些公子王孫,才會有好日子過。”經人勸說,屈辱之餘,為了生計,為了不受張氏的白眼,霞姐兒隻好跟著張氏學些歌舞彈唱,被迫當了賣唱的歌妓。
“二老爹娘,你們將我撫養成人,我自然是感恩戴德。可如今將我推入火坑,叫女兒心中好不甘啊!想我本是千戶的女兒,如今淪落為歌妓,我恨你們!”從此,霞姐兒心中非常痛恨自己的親生父母把自己推到了火坑裏。
霞姐兒在張氏那裏,整日哭哭啼啼,多次將歡笑場弄砸。張氏見霞姐兒不能為自己帶來財運,卻讓自己攤上了黴運,隻好又把霞姐兒轉手賣給了樂工吳義。
到了吳義那裏,霞姐兒依然整日哭哭啼啼。吳義見勸說無效,隻好又轉手將霞姐兒倒賣給了樂工袁歸。在大明律裏,買賣人口是犯法行為。然而,在當時的實際生活中,人身的權利並不能真正得到法律的保護。
就這樣,霞姐兒被人倒賣來倒賣去,受盡了欺淩,心裏更加痛恨父母。
袁歸夫婦倒會開導人,他們勸霞姐兒說:“與其苦苦折磨自己,還不如快樂點。人生就是一場戲,哄得那些公子王孫高興,自己也得到錦衣玉食,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