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到隊,耕起來也快。隻需將化肥先撒到地裏,也就是底肥。先用牛整體犁過一遍地後播下小麥種,最後再糟子將表麵粉平。四畝地三個小時多就耕完了。主要是剩下的牛犁不到的死角要人自己去用?頭挖一遍,還得將沒有粉碎的大土塊再粉碎一邊,這就花的時間長了。
完全弄完時,天都黑了。張太平回家的時候,還有許多的人在排隊等候,夜裏也要把地種了。真一場雨之後誰知到下一場雨是什麼時候,不抓緊時間,等到地麵曬幹了就又種不成了,如果近期再不下雨了,豈不耽擱了播種。所以寧願辛苦一點也要連夜耕種了。
張太平這是才能體會到農民的辛苦和不容易。沒有親身體會過,就永遠沒有發言權。以前隻是聽說要珍惜糧食,要尊重農民伯伯的勞動成果。現在才感覺那隻是一句空話,具體的感受隻有親身體會了才能感同身受,才能理解深刻那一粒粒糧食的來之不易。
秋收冬種完後,好好休整了幾天,張太平開始考慮結婚證和丫丫戶口的事情。也是在為自己的性福考慮。
這天晚上吃過晚飯,張太平叫住還在忙碌的蔡雅芝說道。
“明天不要做其他事情了。”
蔡雅芝不明所以的看著張太平。
“明天跟我去把結婚證辦了吧。”
蔡雅芝一愣,停下手中的動作。在她的觀念中有沒有結婚證都是無關緊要的。其實在這種小山村裏大多數人都是這種觀念,雖然同活在新社會下也能享受到政府的政策,但是畢竟法律意識還是沒有普及,好多東西都是沿襲當地的風俗。
就像領結婚證這種事情,人們腦子裏也模糊有這個印象,隻是還不是太了解這個紅本本的作用。況且村中從來沒有離婚這種在現代城市幾近成為潮流的遊戲,村民們根本不理解辦這張紙的意義。都是根據當地風俗,辦個酒席親鄉親父老做個見證便成了,隻有這樣才是村民眼中“合法”的夫妻。如果兩人沒辦酒席沒找人做媒也沒有人作為見證,就幹冒大不韙地住在一起,那麼即便你把紅色的小本本貼到門口上,也是不會被承認的,會被村民們指著脊梁用唾沫淹死。
張太平隻得給妻子今天掃個盲了,繼續解釋道。
“雖然我們在村裏是‘合法’的夫妻,但是這是根據風俗而定的,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也就是說,我們的夫妻關係在山外麵的城市中是不被承認的......”
張太平還沒說完,蔡雅芝聽到這裏臉色刷的一下就白了。
張太平不想嚇到她,趕緊說出下來的話。
“你不用擔心,你是我這輩子的妻子,這是誰都無法改變的。”
見到她臉色稍霽才繼續說道。
“隻是咱們現在雖然已經是夫妻了,可還沒有在國家政府那裏登記,不受法律保護。隻有在鎮上登記後領到結婚證才算是真正合法的夫妻。”
蔡雅芝一陣比劃,意思是別人都沒有領結婚證的,隻要擺了酒席就行了。
“那是不合法的。你還記得前兩年我被公安局關起來的幾個月嗎?那就是觸犯了法律。無證結婚雖然沒有那麼嚴重,但是也算是不合法的。”
提起這件事,蔡雅芝就有個明確的明確的印象了。
法律在這種小山村裏可能沒有什麼直觀的效果,可是公安局卻有著不可忽視的威懾。就像農村裏的一些遊手好閑的二流子,他們往往不怕法律的製裁卻怕公安局的逮捕。之前的張大帥就有兩怕,一怕老爺子,二怕的就是公安局派出所了。
這個說法看似矛盾,但卻的確是現在許多農村的現狀。由於文化水品的限製和宣傳的不到位,法律對大部分村民來說是一種神秘但卻很遙遠的東西,保持敬畏卻不至於害怕。於是法律對村民的約束就幾乎為零,反而沒有經常和村民打交道的派出所來的管用。
人們產生矛盾了,首先的途徑就是村裏調解,調解不成再報告給派出所。大部分問題派出所可以解決,那麼萬幸無事,如果派出所解決不了,很少有人通過法院來裁決的,都是直接*起家夥憑武力蠻幹了。上陣父子兵,一打就是一大幫的人。
這也就是為什麼農村裏容易出現群架械鬥的原因。歸根結底還是缺少法律的觀念。
蔡雅芝憂心忡忡的點了點頭,同意明天去辦結婚證。
張太平看著她憂慮的表情不由一陣好笑,她還是不明白領結婚證的意義呀。安慰道:“這是一件好事,你就當我們明天才結婚,應該高興才是呀。況且明天一並給丫丫將戶口也辦了,這樣拖著也不是個事,不然到時候上學什麼的麻煩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