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眾人落座後,警察方率先開口。
一位年輕女警說道:“當事人李凡,在本次事件中,為主要責任方,將以帶頭混混為首的其餘幾人當街毆打至重傷昏迷。”
“其行為極其殘暴,影響極為惡劣。”
“因此,我認為,應將當事人李凡直接扣押拘留,待昏迷的幾人蘇醒後再對其進行依法判決。”
“以上,為我的發言。”
盧凱玉這邊,一位身穿職業裝,樣貌知性的女士在年輕女警話音落下後,也是隨之開口。
“警方的各位,你們好,我的身份是靈管局的二級探員,在此次《李凡當街毆打七名混混致其昏迷案》中,作為李凡先生的權益維護方進行發言。”
“首先,我要對警方發言人先前的話進行指正。”二級女探員眼神犀利的看著先前發話的年輕女警。
年輕女警聽見二級探員說自己的話有毛病,當即就想懟回去,質問自己哪裏說的不對,可當看見二級女探員犀利的目光後,年輕女警又悻悻的將腦袋縮了回去,回想自己的話到底哪裏有漏洞。
用眼神將年輕女警勸退後,二級女探員繼續說道:“剛才,警方發言人說,李凡為主要責任方,我不認同這個觀點。”
聽二級女探員在說這裏的毛病,當即就想站起來理論,但被身旁的老資曆警官按下後,隻好氣鼓鼓的坐在椅子上。
二級女探員瞟了一眼氣鼓鼓的年輕女警,繼續說道:“案件起始為,當事人李凡與其同伴葵女士在用餐時,被帶頭混混用塑料凳子將食物砸翻後,當事人李凡並沒有過激行為。”
“而是在麵攤老板被帶頭混混打了一巴掌,帶頭混混要打第二巴掌時,仗義出手進行幹預。”
“當事人李凡先生先是被帶頭混混侮辱挑釁,後帶頭混混又在當事人李凡先生麵前要傷害他人人身安全,李凡先生仗義出手,而後也是積極配合警方的抓捕,但現在卻是要因自己的正義之舉蒙受牢獄之災。”
“實在令人心寒,令人可悲。”
“如此,他人日後誰還敢再行正義之舉,公道又在何處。”二級女探員說的繪聲繪色,就連李凡也是聽得一愣一愣的。
二級女探員語氣恢複平靜:“因此,我認為,帶頭混混尋釁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當事人李凡先生仗義出手,阻止慘案發生,當事人李凡先生應以無罪釋放。”
“同時,我建議,警方應贈與李凡先生錦旗一麵,對李凡先生的正義之舉進行表揚,才不會讓群眾心寒。”
“以上,為我此次的發言,請警方發言人發言。”
被懟的無話可說的年輕女警此時已是低著頭沒有動靜,更是沒有聲音。
二級女探員見如此,說道:“如果警方發言人已經無話可說,我可以認為警方已經認同了我的話。”
“如果是這樣,就請警方放人吧,李凡先生和葵女士可還沒吃飯呢,畢竟被人給打擾了。”
年輕女警還是沒有說話,身旁的老資曆警官看了年輕女警一眼,搖了搖頭,開口道:“我們認...”
“同。”字並沒有說出來,卻是被年輕女警出聲打斷:“等一下。”
剛才年輕女警低著頭,其實是一直在思考整個案件的細節,就在老資曆警官要說出“我們認同”前,年輕女警終於想到了二級探員話裏唯一的漏洞。
年輕女警滿懷信心,說道:“我仔細回想了整個案件的經過,發現靈管局發言人說漏了一點。”
說著,年輕女警搖了搖頭:“不,不應該是說漏了,應該說是靈管局發言人有意避開了一點。”年輕女警帶著譏笑,看向二級探員。
二級女探員麵露難色,但還是冷靜的說道:“我並未避開那一點,如果有,應該是我有所疏漏,請警方發言人指出。”
年輕女警哼了一聲,說道:“回顧整個案件,靈管局發言人都有全麵分析和解釋,但隻有一點。”
此時,靈管局一方全都屏住了呼吸。
要知道,來時局長就向他們說過,李凡這件事,要是完成的好了,全都升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