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
早晨是我最想睡的時候。但這時候一般都是不得安寧的。堂弟和表弟會鬧得天翻地覆。拿他們的話就是“不吵難受”。晚上也不例外,堂弟不和表弟轟轟烈烈幹過一場,然後再同床共枕是睡不著的,就像一個男人沒有老婆陪睡一樣。開頭幾聲我還受得了,畢竟我還能忍,最後隨著一聲清脆的摔跤聲,我醒了,感覺很糟。我說你們夠了沒有,他們說夠了,然後繼續鬧,我隻好起床了。
其實堂弟原本也不是這麼頑皮的,叔叔隻生了他一個兒子,肯定是寵壞了,所以就落下了種種惡習。比如,他敢當著大夥兒的麵毫無忌諱地喊出他媽的全名,我可不敢,我如果那樣做,肯定會挨揍的。他就像一根導火線,沒有火頭的時候他能百分之百地安靜得像個小姑娘似的。可是一出現火頭,他就爆炸開了,且威力很大,即使用比利時撒尿名童——於連的尿,我想也是澆不滅的。
中午,嬸嬸沒有回來,我想她是怕叔叔又丟了什麼東西,昨晚叔叔關店門時忘記了一桶油漆,回來後嬸嬸心疼地直罵,於是今天就去“亡羊補牢”,她相信“為時不晚。”
我走下樓來,堂弟在廚房裏,看樣子像在做飯。
brother,我們今天午飯吃什麼?我問堂弟。
大概是忙昏了頭,他沒注意到我的存在。我往煤氣灶上探了一眼。味道很香,物質也很雜,我努力地數著,最後給這鍋玩藝兒起了個名字,雞蛋香菇粉絲豬肉菜花湯。他說名字太長,直接叫湯得了。我說嗯,簡潔。
終於可以吃了。我和表弟就像兩隻餓狗,肚子打鼓的時間早過了,堂弟端上那碗大鍋湯,那模樣讓我懷念起小時個,全家人在桌前吃大鍋飯的情景,很是親切。
先吃粉絲,堂弟下命令,不吃就糊了。
我覺得他挺過分,香港還有談論自由,大陸就沒有吃喝自由,不過看到香噴噴的粉絲,也就抵不住誘惑,吃了。其實想想堂弟也有些本事,能燒出這麼一鍋“湯”來——至少可以超越我了。
下午,堂弟說去爬山,表弟很爽快的答應了。我猶豫。去吧,你不是一直都很向往爬山嗎,那上麵還流著山泉呢,堂弟又在施展他的口才了,而且是一流的。
沉默了半分鍾,我說好吧。我承認我被說服了,因為我原本就是個二流的被說服者。況且,在家watchTV也不過是使自己的眼睛增加近視度數而已。
這次爬山不同往常,堂弟和表弟已來過數次,經驗豐富。做任何事都會有個目標,爬山當然會例外。否則堂弟這種自誇自大之人也不會幹這等無聊之事。
沿著崎嶇的小路,我們走得很艱難。多次險遇陡壁,堂弟就像壁虎一樣竄上去。而我和表弟每次都被他居高臨下,感覺很不是滋味。我趴爬那些與地麵重直成90的峭壁上時,全身尤其是腳在顫抖,堂弟就會一把把我提上去,他說,我可不想你沒命,我開始還以為他良心發現,他接著說,因為你沒命了我也玩完。依舊是那副嘴臉。
其實什麼事都不是想像中那麼可愛的。我們三人並沒有爬到山頂,也沒有尋到源泉,坐在半山腰裏,看著仍舊遙遠的山頭,堂弟甚至想一股作氣,橫下心來說,拚了這條小命也得上去。我忙拉著他,你傻了傻你?別搞得這麼悲壯,現在又不是什麼土地革命時期。
或許我們有些灰心,但那山實在太險了,我們還不至於為他灑熱血,拋頭顱。
坐在山泉邊,那山泉很清,如鏡子般的透時。我說,在上海是不會有這種感受的。
“上海隻適合人們吃快餐,炒股票。”堂弟說。
他的話沒錯,至少上海爬山得花錢,這邊不用。
堂弟開始耐不住寂寞了,他又挑起事端,他撿起一塊大石頭,準確地說,就該是抬起,然後使勁地扔進水裏,方向是偏向表弟的,濺起的水花兒都蹦到表哥身上。堂弟這會兒卻哈哈大笑,他總是這樣。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我總是這麼說他。
於是,一場戰爭不可避免。
結果,兩敗俱傷,兩個家夥從頭到腳到濕透了。
叔叔嬸嬸常喊他“豬”,他倒樂於接受。不僅是他長得壯實,每次飯桌上屬他“赫赫有名。”我說,人這樣去做明裏肯定賺大錢。他的演戲天賦還很不錯呢,很會使用形容詞,每次都讓我這個天才大費腦筋。而且經常搞些惡作劇戲弄表弟,因此我常笑話表弟,哎,看你一身排骨,是被堂弟給折磨出來的吧!
堂弟胖而矮,表弟高而瘦,我真不明白,他們怎麼這麼合得來,如膠如漆的。
電視劇裏,我崇拜笑星周星馳,而我把堂弟視為生活中的笑星。他一聽,就對我直扮鬼臉——又飄飄欲仙了。
我把寫好的內容給他看,正遇上“南昌起義”,表弟和堂弟打起來了。
原因是為了一支牙刷,堂弟拿表弟的牙刷刷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