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派”和“海派”(1 / 2)

去年春天,京派大師曾經大大的奚落了一頓海派小醜,海派小醜也曾經小小的回敬了幾手,但不多久,就完了。文灘上的風波,總是容易起,容易完,倘使不容易完,也真的不便當。我也曾經略略的趕了一下熱鬧,在許多唇槍舌劍中,以為那時我發表的所說,倒也不算怎麼分析錯了的。其中有這樣的一段──

“……北京是明清的帝都,上海乃各國之租界,帝都多官,租界多商,所以文人之在京者近官,沒海者近商,近官者在使官得名,近商者在使商獲利,而自己亦賴以糊口。要而言之:不過‘京派’是官的幫閑,‘海派’則是商的幫忙而已。……而官之鄙商,固亦中國舊習,就更使‘海派’在‘京派’眼中跌落了。……”

但到得今年春末,不過一整年帶點零,就使我省悟了先前所說的並不圓滿。目前的事實,是證明著京派已經自己貶損,或是把海派在自己眼睛裏抬高,不但現身說法,演述了派別並不專與地域相關,而且實踐了“因為愛他,所以恨他”的妙語。當初的京海之爭,看作“龍虎鬥”固然是錯誤,就是認為有一條官商之界也不免欠明白。因為現在已經清清楚楚,到底搬出一碗不過黃鱔田雞,炒在一起的蘇式菜──“京海雜燴”來了。

實例,自然是瑣屑的,而且自然也不會有重大的例子。舉一點罷。一、是選印明人小品的大權,分給海派來了;以前上海固然也有選印明人小品的人,但也可以說是冒牌的,這回卻有了真正老京派的題簽,所以的確是正統的衣缽。二、是有些新出的刊物,真正老京派打頭,真正小海派煞尾了;以前固然也有京派開路的期刊,但那是半京半海派所主持的東西,和純粹海派自說是自掏腰包來辦的出產品頗有區別的。要而言之:今兒和前兒已不一樣,京海兩派中的一路,做成一碗了。

到這裏要附帶一點聲明:我是故意不舉出那新出刊物的名目來的。先前,曾經有人用過“某”字,什麼緣故我不知道。但後來該刊的一個作者在該刊上說,他有一位“熟悉商情”的朋友,以為這是因為不替它來作廣告。這真是聰明的好朋友,不愧為“熟悉商情”。由此啟發,子細一想,他的話實在千真萬確:被稱讚固然可以代廣告,被罵也可以代廣告,張揚了榮是廣告,張揚了辱又何嚐非廣告。例如罷,甲乙決鬥,甲贏,乙死了,人們固然要看殺人的凶手,但也一樣的要看那不中用的死屍,如果用蘆席圍起來,兩個銅板看一下,準可以發一點小財的。我這回的不說出這刊物的名目來,主意卻正在不替它作廣告,我有時很不講陰德,簡直要妨礙別人的借死屍斂錢。然而,請老實的看官不要立刻責備我刻薄。他們那裏肯放過這機會,他們自己會敲了鑼來承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