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相輕”是局外人或假充局外人的話。如果自己是這局麵中人之一,那就是非被輕則是輕人,他決不用這對等的“相”字。但到無可奈何的時候,卻也可以拿這四個字來遮掩一下。這遮掩是逃路,然而也仍然是戰術,所以這口訣還被有一些人所寶愛。
不過這是後來的話。在先,當然是“輕”。
“輕”之術很不少。粗糙的說:大略有三種。一種是自卑,自己先躺在垃圾裏,然後來拖敵人,就是“我是畜生,但是我叫你爹爹,你既是畜生的爹爹,可見你也是畜生了”的法子。這形容自然未免過火一點,然而較文雅的現象,文壇上卻並不怎麼少見的。埋伏之法,是甲乙兩人的作品,思想和技術,分明不同,甚而至於相反的,某乙卻偏要設法表明,說惟獨自己的作品乃是某甲的嫡派;補救之法,是某乙的缺點倘被某甲所指摘,他就說這些事情正是某甲所具備,而且自己也正從某甲那裏學了來的。此外,已經把別人評得一錢不值了,臨末卻又很謙虛的聲明自己並非批評家,凡有所說,也許全等於放屁之類,也屬於這一派。
一種是最正式的,就是自高,一麵把不利於自己的批評,統統謂之“漫罵”,一麵又竭力宣揚自己的好處,準備跨過別人。但這方法比較的麻煩,因為除“辟謠”之外,自吹自擂是究竟不很雅觀的,所以做這些文章時,自己得另用一個筆名,或者邀一些“講交道”的“朋友”來互助。不過弄得不好,那些“朋友”就會變成保駕的打手或抬駕的轎夫,而使那“朋友”會變成這一類人物的,則這禦駕一定不過是有些手勢的花花公子,抬來抬去,終於脫不了原形,一年半載之後,花花之上也再添不上什麼花頭去,而且打手轎夫,要而言之,也究竟要工食,倘非腰包飽滿,是沒法維持的。如果能用死轎夫,如袁中郎或“晚明二十家”之流來抬,再請一位活名人喝道,自然較為輕而易舉,但看過去的成績和效驗,可也並不見佳。
還有一種是自己連名字也並不拋頭露麵,隻用匿名或由“朋友”給敵人以“批評”──要時髦些,就可以說是“批判”。尤其要緊的是給與一個名稱,像一般的“諢名”一樣。因為讀者大眾的對於某一作者,是未必和“批評”或“批判”者同仇敵慨的,一篇文章,縱使題目用頭號字印成,他們也不大起勁,現在製出一個簡括的諢名,就可以比較的不容易忘記了。在近十年來的中國文壇上,這法術,用是也常用的,但效果卻很小。
法術原是極利害,極致命的法術。果戈理誇俄國人之善於給別人起名號──或者也是自誇──說是名號一出,就是你跑到天涯海角,它也要跟著你走,怎麼擺也擺不脫。這正如傳神的寫意畫,並不細畫須眉,並不寫上名字,不過寥寥幾筆,而神情畢肖,隻要見過被畫者的人,一看就知道這是誰;誇張了這人的特長──不論優點或弱點,卻更知道這是誰。可惜我們中國人並不怎樣擅長這本領。起源,是古的。從漢末到六朝之所謂“品題”,如“關東觥觥郭子橫”,“五經紛綸井大春”,就是這法術,但說的是優點居多。梁山泊上一百另八條好漢都有諢名,也是這一類,不過著眼多在形體,如“花和尚魯智深”和“青麵獸楊誌”,或者才能,如“浪裏白跳張順”和“鼓上蚤時遷”等,並不能提挈這人的全般。直到後來的訟師,寫狀之際,還常常給被告加上一個諢名以見他原是流氓地痞一類,然而不久也就拆穿西洋鏡,即使毫無才能的師爺,也知道這是不足注意的了。現在的所謂文人,除了改用幾個新名詞之外,也並無進步,所以那些“批判”,結果還大抵是徒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