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嚼之餘(1 / 2)

(原文見《集外集》,茲從略。)

【備考】

“無聊的通信”

伏園先生:

自從先生出了征求“青年愛讀書十部”的廣告之後,《京報副刊》上就登了關於這類的許多無聊的通信;如“青年婦女是否可算‘青年’”之類。這樣無聊的文字,這樣簡單的腦筋,有登載的價值麼?除此,還有前天的副刊上載有魯迅先生的《咬文嚼字》一文,亦是最無聊的一種,亦無登載的必要!《京報副刊》的篇幅是有限的,請先生寶貴它吧,多登些有價值的文字吧!茲寄上一張征求的表請收下。

十三,仲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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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記者收到外間的來信,看完以後認為還有再給別人看看的必要,於是在本刊上發表了。例如廖仲潛先生這封信,我也認為有公開的價值,雖然或者有人(也許連廖先生自己)要把它認為“無聊的通信”。我發表“青年二字是否連婦女也包括在內?”的李君通信,是恐怕讀者當中還有像李君一般懷疑的,看了我的答案可以連帶的明白了。關於這層我沒有什麼其他的答辯。至於魯迅先生的《咬文嚼字》,在記者個人的意見,是認為極重要極有意義的文字的,所以特用了二號字的標題,四號字的署名,希望讀者特別注意。因為魯迅先生所攻擊的兩點,在記者也以為是晚近翻譯界墮落的征兆,不可不力求改革的。中國從翻譯印度文字以來,似乎數千年中還沒有人想過這樣的怪思想,以為女人的名字應該用美麗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音應該用百家姓中的字,的確是近十年來的人發明的,(這種辦法在嚴幾道時代還未通行,)而近十年來的翻譯文字的錯誤百出也可以算得震鑠前古的了。至於這兩點為什麼要攻擊,隻要一看魯迅先生的諷刺文字就會明白。他以中國“周家的小姐不另姓綢”去映襯有許多人用“瑪麗亞”,“婀娜”,“娜拉”這些美麗字眼譯外國女人名字之不當,以“吾家rky”一語去譏諷有許多人將無論那一國的人名硬用“百家姓”中的字作第一音之可笑,隻這兩句話給我們的趣味已經夠深長夠濃厚了,而廖先生還說它是“最無聊”的文字麼?最後我很感謝廖先生熱心的給我指導,還很希望其他讀者如對於副刊有什麼意見時不吝賜教。

伏園敬複。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六日《京報副刊》所載。)

關於咬文嚼字

伏園先生:

我那封短信,原係私人的通信,應無發表的必要;不過先生認為有公開的價值,就把它發表了。但因此那封信又變為無聊的通信了,豈但無聊而已哉,且恐要惹起許多無聊的是非來,這個挑撥是非之責,應該歸記者去擔負吧!所以如果沒有彼方的答辯則已;如有,我可不理了。至於《咬文嚼字》一文,先生認為原意中攻擊的兩點是極重要且極有意義的,我不無懷疑之點:A,先生照咬文嚼字的翻譯看起來,以為是晚近翻譯界墮落的征兆。為什麼是墮落?我不明白。你以為女人的名字應該用美麗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音應該用百家姓中的字,是近來的新發明的,因名之曰怪思想麼?但我要問先生認它為“墮落”的,究竟是不是“怪思想?”我以為用美麗的字眼翻譯女性的名字是翻譯者完全的自由與高興,無關緊要的;雖是新發明,卻不是墮落的征兆,更不是怪思想!B,外國人的名是在前,姓是在後。“高爾基”三個音連成的字,是Gorky的姓,並不是他就是姓“高”;不過便於中國人的習慣及記憶起見,把第一音譯成一個相似的中國姓,或略稱某氏以免重複的累贅底困難。如果照中國人的姓名而認他姓高,則爾基就變成他的名字了?豈不是笑話嗎!又如,Wilde可譯為王爾德,可譯魏爾德,又可譯為樊爾德,然則他一人姓了王又姓魏又姓樊,此理可說的通嗎?可見所謂“吾家rky”者,我想,是魯迅先生新發明的吧!不然,就是說“吾家rky”的人,根本不知“高爾基”三音連合的字是他原來的姓!因同了一個“高”字,就貿貿然稱起吾家還加上rky來,這的確是新杜撰的滑稽話!卻於事實上並無滑稽的毫末,隻惹得人說他無意思而已,說他是門外漢而已,說他是無聊而已,先生所謂夠深長夠濃厚極重要極有意義的所在,究竟何所而在?雖然,記者有記者個人的意見,有記者要它發表不發表的權力,所以二號字的標題與四號字的署名,就刊出來了。最後我很感謝先生上次的盛意並希望先生個人認為很有意思的文字多登載幾篇。還有一句話:將來如有他方麵的各種的筆墨官司打來,恕我不再來答辯了,不再來湊無聊的熱鬧了。此頌撰安!

十六,弟仲潛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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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基三個音連成的字,是Gorky的姓,並不是他就姓高,”廖先生這句話比魯迅先生的文字更有精采。可惜這句話不能天天派一個人對讀者念著,也不能叫翻譯的人在篇篇文章的原著者下注著“高爾基不姓高,王爾德不姓王,白利歐不姓白……”廖先生這篇通信登過之後不幾天,廖先生這句名言必又被人忘諸腦後了。所以,魯迅先生的諷刺還是重要,如果翻譯界的人被魯迅先生的“吾家爾基”一語刺得難過起來,竟毅然避去《百家姓》中之字而以聲音較近之字代替了,(如哥爾基,淮爾德,勃利歐……,)那末閱者一望而知“三個音連成的字是姓,第一音不是他的姓,”不必有煩廖先生的耳提麵命了。不過這樣改善以後,其實還是不妥當,所以用方塊兒字譯外國人名的辦法,其壽命恐怕至多也不過還有五年,進一步是以注音字母譯,(錢玄同先生等已經實行了,昨天記者遇見錢先生,他就說即使第一音為《百家姓》中的字之辦法改良以後,也還是不妥,)再進一步是不譯,在歐、美許多書籍的原名已經不譯了,主張不譯人名即使在今日的中國恐怕也不算過激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