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金碧輝煌(3 / 3)

當然了,到目前為止,薛平對於洪警官的了解並不夠深入細致,比方最重要的一點,她尚且不清楚他的家庭狀況。按常理,洪警官應該有家,有妻子和孩子,但也並非沒有其它可能。比方說,他也遇到了一位自己並不喜歡的妻子,兩個人過不到一起,離婚了,喪偶也不是沒有萬分之一的可能。再退一萬步說,即使洪剛哥哥有婚姻,我這輩子沒有嫁給他的機會,那麼做他的情人行不行?

薛平真有點想入非非。她十分向往洪警官的強健,想象著這個男人肯定渾身的腱子肉,肯定有八塊腹肌。假如能在洪警官身邊做小鳥依人狀,該是一種怎樣的幸福啊!為了這個男人,薛平心甘情願奉獻一切!

應該盡快想辦法弄清楚洪警官的婚姻家庭狀況,這對我薛平來說,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啊!

大家同在一座小城,沙棗花市並不大,任何兩個相互陌生的人,隻要拐一到兩個彎兒,都能找到共同的熟人,甚至朋友,甚至親戚。所以說,薛平如果真想知道洪剛的家庭狀況,托個離他近些的人打聽打聽就是了,比方公安係統,薛平以及薛平的朋友,都能找到若幹個熟人。

弄清楚了洪警官的家庭婚姻狀況,薛平一下子覺得心涼了。

洪剛的家庭狀況很特殊。他的確結過婚,而且生有一個女兒,按理說,他應該有一個完整、幸福的三口之家,過舒舒服服的小日子,但是,就在他三歲的女兒出生後不久,洪剛的家庭遭遇了一次意外,而且是不合乎常規的意外。突然有一天,洪剛下班回家,他的妻子沒有了。家裏也沒少什麼東西,他老婆連換洗衣服都沒帶,隻有餐桌上留下一張紙條,上麵寫著:“我出去旅行了。天涯海角,我也不知該去哪裏,請你不要徒勞找我。我有可能三年五載之後再回來,也有可能永遠不回來。”除了這幾句話,再沒有更多的交代。孩子本來就由洪剛的父母幫著照管,白天他們兩口子上班,孩子寄放在母親那裏,妻子失蹤,對孩子也沒留下什麼話。洪剛看到這張紙條急了,趕緊采取一切手段想找到妻子。可是,女人竟然消失得無影無蹤,包括動用了公安警察的力量也弄不清妻子的去向,甚至連一點點線索都沒找到。

事後洪剛認真反思在這之前妻子有沒有異常舉動。也許他在妻子身上本來粗枝大葉,竟然理不出個頭緒來,弄不清究竟哪些跡象是妻子離奇失蹤的蛛絲馬跡。他隱隱約約知道妻子在認識他之前曾經和一個男子相愛過,而且愛得很深,那個男子據說外出雲遊了,有說去了南方廣東深圳一帶,也有說出國了的。是不是這個男人悄悄潛回來將他的妻子拐跑了?還有一種可能,妻子被壞人脅迫了,給他留下那張謎一樣的紙條,隻不過是妻子在非主動情況下製造出來的煙幕彈。除此而外還有什麼可能性呢?洪剛想得腦仁子疼,也想不出更多合理的解釋來。且不說在洪剛印象中,他們夫妻感情尚可,即使夫妻之間不貼心,那麼她作為女人,對親生女兒難道也鐵石心腸,怎麼能說走就走,說失蹤就失蹤了呢?

總歸洪警官從此成一個人了。說是一個人吧,他又有合法的妻子,至今還在他家戶口本上;說不是一個人吧,他卻常年過著等同於單身的生活,還得在工作之餘照顧孩子。

打聽清楚了洪警官的家庭狀況,薛平感覺這對她來說是一道難題啊!洪警官結過婚並且沒有離婚,他的妻子雖說失蹤了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這樣一個男人,你想嫁給他談何容易!當然了,希望是有的,畢竟他的媳婦有可能永遠消失了,永遠不再回來,洪警官總不能為那個害人的女人守一輩子吧?

雖說與洪警官能否發生薛平所期待的的那種交集同樣是謎,但離異了、自由了,對薛平來講無論如何是好事。

她的“好日子”將繼續。就像曹老板送她的那套房子一樣,薛平想象中的日子,將會越來越金碧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