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黃昏已經非常冷,武鬆牽著馬帶著10餘個人往最東端的土堡行去。
楊家營有個規定,非戰鬥需要不允許騎馬,關於騎兵,朱武還在和燕小乙擬定具體條例,但步兵隻有他們幾個都頭有馬,幾乎大部分時間是不能騎馬的。
楊元奇對於軍法的執行非常嚴厲,他給督查隊說得很明確,非戰時多打人,那麼戰時就能少砍人,打人和砍人感受是不一樣的。
他給了督查隊“一刀”的權力,他們能根據條例給任何人一刀,非戰時這一刀是帶刀鞘的,戰時就是明晃晃的一刀了。受罰人沒躲的情況下,隻準一刀!
所以督查隊有了另一個名字“一刀隊”。他們可以背條例可以砍人,但不能罵人。不能罵人這條引起很多爭議,行伍之中,罵人和髒話太難區分了,楊元奇還非得區分這個。另外一刀隊更希望戰時,因為那樣他們自己需要背誦的條例也非常少,非戰時有點多。聽說晁都頭正在和楊頭商議,得找些筆墨的人,把東西簡化點,楊頭東加一點西加一點,這太容易亂了。
武鬆帶著12個人在巡查崗哨,多出來的2個人就是督查隊的,武鬆對他們是有指揮權的,但他們比其他的人多的一個權利,就是回去報告他們的所見所聞。也是因為這個權利,武鬆隻能把他們兩個帶身邊,最後時刻用,這樣也好,不會打散他隊伍的陣列。
巡查崗哨已算戰時,作為督查隊,他們亮出刀必須經武鬆允許,應不應該亮刀不是他們決定,他們隻能回去後如實彙報給他們另外一個頭,晁蓋。
督查隊條例裏麵的第一條,原則性條款。戰時任何時候,他們都必須服從指揮官的指揮。哪怕武鬆要投降,這也不是他們能判斷的,下級服從上級,這不是督查條例了,這是軍隊最基本的準則。
一刀隊很多人員對於這幾個條款的理解不是很透,楊頭給他們簡單的處理了下,戰時服從武都頭指揮,戰後如實彙報晁都頭。僅此而已。
武鬆對裴宣說:“這條禁酒的條例應該改點點,這天很冷,過段日子黑夜會更難熬。”
裴宣是一刀隊的一個隊正,他原是北水幫的一個大頭目,讀過點書,他是主動跟隨楊家來軍伍的,北水幫大頭目在太原其實混得不錯,他來這裏有點小心思,他希望他小弟小妹以後不走他的路,他能看到的最好是楊家。
裴宣道:“別和我說啊,你再說我都想喝了,你找楊頭說去。”他和武鬆在北水幫就非常熟絡。
武鬆說:“這事得先和晁都頭商量,不行,得找朱武都頭,他辦法多。”
裴宣道:“你明天不是有半天休息,能喝的嗎?”
武鬆說:“你就沒認真聽我說話,我是說以後冬天夜裏天寒,崗哨這邊帶點酒好撐。”
裴宣想了想:“好像是可以溝通下,不多別壞事就好,那玩意抗寒。”
……
到達東邊這個崗哨,天色已黑。每個崗哨有20個人分班值守。
武鬆大概看了一下,道:“我和帶了的10個人休息一下。裴宣上半夜你別休息了,幫忙看看,下半夜我來。”崗哨本來按三班倒負責輪換,無需他們這隊人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