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大宋的三級機構(1 / 2)

楊垣怡約著李清照來陳留縣,這一帶她來過幾次,幫著楊興真一起處理潘家的地產,最近李師師回了太原,她還是知道點開封楊府對於李師師的不滿,好吧,這事因她而起,現在楊元奇堂哥一個人在陳留,她覺得得來看看他。

她們兩個是在官衙尋到楊元奇的,楊元奇有些奇怪,倒不是她們不能來,而是來的有點晚。

楊垣怡說:“我們這次呆一兩天,都跟家裏說好了的,我們住朱仙鎮就是。”

李清照也點頭,這次出來晚了還有點她的原因,她被李格非留下多修了些課業,還是母親王氏最後說合,才放她出來。王氏最近很護她,她也很護弟弟妹妹,一個家族就是如此,當年不在意同父異母,認真對待弟弟妹妹,別人亦然如此對你,不在乎是否是前任的女兒。

王氏對李清照一直很好,現在卻多了份親昵,該管管,該放放。真要論,李清照還比原來受拘了很多,但那種感覺她能體會,這是更把她當親生女兒了。

楊元奇道:“那你們先過去,楊力在那裏,你讓他把你們房間準備一下。”

楊垣怡說:“我們住你房間就是了唄,哥哥你自己再弄過。我要黃鸝幫著換一下就是。”他的房間是李師師布置的,那要舒服很多。

楊元奇看了兩個小妮子一眼:“那你們自己定,晚上我回去陪你們兩個吃飯吧。”

“好咧!”楊垣怡和李清照開心的說。

楊元奇這幾天比較熱心公事,有時候還在官衙住著,隻能說楊元奇身邊缺不得女人,沒有的時候不如官衙呆著算了。

楊元奇真正打理常平倉,才發現常平倉的職能比他想象的要廣,甚至其儲糧備荒的職能並不明顯。常平倉還有一個類似於後世官方投資公司的作用,它有商業投資的功能,特別對於一些農業方麵投資。比如王安石用青苗法,對於農戶的投放貸,最後落實的機構就是常平倉。

陳留縣常平倉的這類職能是弱化了的,原因就是在於這裏的非官方資本太發達,楊元奇懂了,他這還真是一個閑職。

當楊元奇認真查詢以前的資料,他又不得不承認對於青苗法,如果實行得當,對官家和民眾是有利的,這恰恰是士大夫作為一個群體,最不能接受的,因為它完全把士大夫自身的利益踢在一邊了,在一個地方士大夫家族往往代表著最大的民間資本。而且關於實行得當,楊元奇覺得的確很難達到,這很大程度取決於在位官員們的道德。一旦涉及利益,道德的底線會慢慢拉低,這是毫無疑問的。

楊元奇甚至有點自己的想法,常平倉更應該是一個監督機構,規定一些借貸的基本底限,但借貸本身常平倉無需過多參與,就交給民間資本。那會讓常平倉的職能更單一點,更好執行。

楊元奇隻能徒呼奈何,也是知道這不是現在的他能置喙的。楊元奇也不認為自己有這個治政能力,這太需要一個群體共同推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