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4 本書的主要貢獻(1 / 2)

本書試圖在現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我國轉軌經濟時期這一特有的製度背景來對我國上市公司的債務期限結構進行係統性的研究,以促進債務期限結構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和融資結構理論的完善。本書的創新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從債務期限的角度對我國上市公司的債務融資行為進行了研究。債務是企業的一項重要資金來源,幾乎沒有一家企業是隻靠自有資本,而不運用負債就能滿足其資金需求的。當企業決定采用債務來融資時,企業不得不對債務的期限與債務的數量同時做出選擇。債務期限是債務契約的重要內容,不同期限的債務將具有本質上的差別,規範著債務人與債權人不同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會給企業價值帶來不同的影響。然而,縱觀有關融資結構選擇行為研究的文獻,絕大多數是從數量上來對企業的融資結構選擇行為進行研究,即將企業的所有債務都看成是“同質”的,似乎企業隻發行一種類型的債務,從債務“總量”的角度來研究企業的融資結構,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資本結構理論研究。但現實中,企業債務的類型多種多樣,它們具有不同的期限。而這些期限不同的債務不僅在資金使用的時間上存在區別,而且對企業的融資成本、治理效用、企業價值和經營績效都具有不同的影響,對外部履約環境的要求也大不相同。因此,對我國上市公司債務期限結構的研究,有助於進一步了解我國上市公司的債務融資行為。

(2)本研究從製度背景這一宏觀角度來對債務期限結構理論進行了較為係統的研究。在國外,有關債務期限結構的研究很多,但大多是從微觀視角即企業自身的特征來進行的,考慮製度因素對債務期限結構影響的文獻極少,更談不上從製度背景的角度來係統地研究債務期限結構問題了。我國具有與西方發達國家截然不同的製度環境,結合我國具體的製度環境來研究我國上市公司的債務期限結構將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也是我國的“特色”問題。通過引入製度因素,有助於我們清楚地了解我國上市公司短期債務融資占絕對主導地位的深層次原因。

(3)從上市公司的自身特征出發,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提出了檢驗我國上市公司債務期限結構影響因素的資產特征假設和公司整體財務實力假設,並對其進行了實證檢驗,以研究在同一經濟、製度環境下,為什麼不同的上市公司具有不同的債務期限結構。在此微觀影響因素的研究中,首次將用百分數表示資產期限與用百分數表示的債務期限相匹配、平均資產期限與平均債務期限相匹配。

(4)本研究考察了股權結構對債務期限結構的影響。我國具有與西方發達國家極不相同的股權結構。這是因為我國的上市公司大多是由國有企業改製而上市的,當時為保持國有企業國有性質的不變,而采用了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的形式,這些股份是不在市場中交易和流通的,被稱為“非流通股”。並且國有股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中占有相當的地位。因此,將股權結構因素引入債務期限結構的研究中,有利於進一步了解影響我國上市公司債務期限結構的因素。

(5)從債務融資成本和企業價值的角度來研究我國上市公司為什麼偏好於短期債務融資。通過這部分的研究,可使我們進一步了解到我國上市公司這種短期債務融資偏好是上市公司的理性行為所致,還是製度背景所造成的被動結果。同時,也間接地檢驗了我國轉軌經濟時期這場市場化改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