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章 我們一個都不跟(1 / 2)

柳英拿到吳正成的結婚證後很快就去法院起訴離婚了。吳正成也收到了法院的來聽電話。時間過得很快,一眨眼開庭的時間就到了。

這天吳歡也特意跟老師請了假,帶著弟弟吳樂跟著去了法院。到了法庭上,吳歡作為旁聽者坐在下麵,她看到了她的小姑吳正珍和大姑吳正秀還有幾位不認識的人一起坐在下麵。

“砰”開庭了,法官敲響了法槌,宣布開庭,核對了當事人的身份,書記員核實了到場人員,就開始宣布法庭紀律。

吳歡不記得自己都聽到些什麼了,隻聽到了法官問吳正成和柳英是否已經分居滿三年,是否確定了要離婚之類的話語。再後來就是大姑小姑和媽媽吵了起來,而爸爸始終一言不發,直到法官敲了一錘法槌,法庭終於安靜了下來。

“安靜,這裏是法庭,請遵守紀律,孩子跟誰不是你們說了算,還要問問孩子的意見。”法官嚴肅的開口道。 說完,所有人的眼神都挪到了吳歡和吳樂的身上,吳樂還不懂事,就沒開口說話,隻是轉頭看著姐姐吳歡,吳歡摸了摸吳樂的頭,抬頭對法官說道:“我們誰都不跟,如果他們離婚成功,那麼我和吳樂誰都不跟,我帶著弟弟自己生活,他們兩個人定期給我們撫養費就行了。”吳歡的語氣有些淡漠,但她看著法官的視線早已模糊,淚水再也忍不住像瀑布一樣,傾瀉而下。而吳歡卻倔強的伸手去擦掉眼淚。

“看看,看看,你們兩個大人好好看看,你們還不如一個孩子呢。”法官有些嘲諷地說著吳正成和柳英。

不知過了多久,大家都從法院裏走出來了,吳歡記得法官當時的宣判內容好像大概是這麼個意思:被告人身有殘疾,原告疑似因為嫌棄被告人身患殘疾而離婚,所以原告的申訴不成立,從而宣告他們不能離婚。

吳正秀和吳正珍一起走到了柳英的麵前“二嫂,婚還是別離了,二哥又是殘疾的,離了婚,二哥怎麼辦?這兩個孩子怎麼辦?你們兩口子好好商量一下啊,二哥的腿殘疾了,不能幹重活,那就讓他在家帶孩子吧,你出去打工,也是一樣。”吳正珍勸說著柳英。

“漂亮的話你們倒是會說,我難道沒有讓他在家帶過孩子嗎?可是他帶成了啥樣?沒帶好孩子不說,還反過來喝酒醉了要歡歡去照顧他,他就是這麼帶孩子的嗎?他不喝那個酒,我跟他至於走到如今這地步嗎?說白了,都是你們慣的,不勸著他別喝酒就算了,你媽還說什麼‘不得兩口喝看著怪可憐的’這話該是這麼說的嗎?作為一個母親,不阻止自己的兒子喝酒,反而還憐憫他。你們有什麼資格來指責我?”柳英憤怒到了極點,說得越來越大聲。

“行了行了,反正離婚是不可能的,你不就是看我二哥殘疾了,就想要離婚嗎?告訴你,不可能。”吳正秀不如她小妹那樣對柳英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