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爾·希爾先生經過61年對個人還是團體完成某項任務績效更高的研究發現:①團體與一般的個人相比,完成任務的數量和質量要更好些;②優秀的個人可以超過團體的績效,尤其是當任務複雜、而團體是由相對低能的個人組成時,更是如此。表7-3是吉爾·希爾先生研究的部分結論,顯示了不同任務性質情況下個人與團體績效的對比。
根據表4-1的結論,忙碌的經理人員可以相機地對決策過程的某些方麵進行分權,以保證自己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處理最需要處理的問題。
表4-1個人還是團體執行任務:權變觀點
任務性質研究結論問題解決任務個人解決問題更快,但團體解決問題可以產生更好的結果。複雜任務通過把個人單獨工作的成果集中起來,能獲得最佳的結果。頭腦風暴型任務
(Brainstorming Task)同複雜任務一樣學習任務團體總是比個人更有績效概念掌握\\\/創造性
任務當在一般能力團體成員中加入高能力的團體成員時,能提高團體的貢獻能力。
資料來源:吉爾·希爾:“團體還是個人完成任務:N+1個頭腦優於1個頭腦嗎?”載《心理學通訊》1982年5月。
(二)做有效的決策
決策是管理者的一項重要任務,它所占用的時間雖不占管理者時間的多數,但其重要性卻超過了其它一切工作。每個管理者,尤其是處在領導崗位上的管理者都做決策,然而,他們做的決策,有的是有效的決策,有的是效益不大甚至是無效的決策。做有效的決策,以下幾點是必須強調的:
1.不做太多的決策
管理者日常碰到許多問題需要他解決,例如工廠裏庫存的原材料不多了,要不要進貨;近日的產品質量不穩定,要不要增加抽檢的數量;施工場地電力不足,要不要采取措施節約生活用電,等等。工廠中的生產管理和工程單位的施工管理,所處理的此類問題極多,每月何止千百件。解決這類問題,如果從廣義來說,也可以叫做決策,因為所謂決策,就是對某件事情做出決定,但嚴格說來,不能稱為“決策”,隻能說是一種“處置”.管理中的大量問題,多屬於此類性質。
真正意義上的決策是對事關全局性的問題所做出的決定,或者是對大量出現的“例常性”工作建立一種處理規則、原則,以便以後再處理此類事情時,下屬人員按例常的規則、原則行事,而不需要做決策。高明的管理者,善於在這種例常的事情剛發生一兩起的時候,就認識到它的根源,認識到它的“例常性”,從而較早作出有關決策,除掉再出現此類問題的根源,或者作出處理此類問題的規則、原則,而不在一一處理問題上花費更多的時間。不高明的管理者,往往很難看透這一層,他們可能每周、每月都碰到類似的問題,然而“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待他覺悟到需要做出根本性決策時,可能已經付出了很大代價,或者情況已經發生了根本變化,不必要做決策了。
無論是對全局性問題的決策,還是對例常問題處理規則(也帶有全局性)的決策,都能管用一個較長的時期和管住較多的事情。所以,實際上沒有做太多決策的必要。有時候,不做決策可能正是最好的決策,“無為而治”就是這個道理。如果一個管理者天天要做決策,時時要做決策,說明他所做的決策大都是無效的,不然,為什麼天天決策呢?正如西方諺語說的:“法律愈多的國家,就是沒有好律師(或者說好法律--引者注)的國家”,在那樣的國家裏,每一個案件都是獨特的案件,而不是一般法理下的案件,說極端一點,一個法律隻能管一個案件。
費爾的四大決策:20世紀初,美國企業家費爾先生(Tneodove vail)任貝爾電話公司總裁,創造了一個世界上最具規模、成長得最大的民營企業。他在任職近20年時間內,隻做了四項重大決策,這四項決策都很有效,對貝爾公司的發展起了很大作用。第一項決策,費爾看清了一個電話公司要想保持民營形態和自主經營,必須有突出而與與眾不同的局麵,決定貝爾公司必須預測社會大眾的服務需求和滿足服務需求,提出了“本公司以服務為目的”的口號,並製定了衡量經理人員服務程度的尺度(非用以衡量盈利的績效),從而使公司在提供最佳服務中獲得適當收益;第二項決策,為避免公司被政府收購,實行所謂“公眾管製”,把促成“公眾管製”的有效作為貝爾公司的目標,交付各地區子公司的總經理,責成各子公司設法恢複各管製機構的活力,倡導管製及平等觀念,以期能有公平合理的“公眾管製”,一麵確保公眾利益,而同時又能使公司順利經營;第三項決策是建立了貝爾研究所,成為企業界最成功的科研機構之一;第四項決策,開創了一個大眾資金市場,發行一種普通股票,麵向社會大眾,提供有保證的股息,能增值,而又免於通貨膨脹威脅,恰合公眾意願,這項決策使貝爾在數十年中一直有充裕的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