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九給了兩根金條,每根金條都足足有十兩重,一兩金子相當於十兩白銀,兩根金條就是二百兩銀子,加上之前賣人參,還有過去一個月賣冷鍋串串和檸檬水掙的銀子,陸遠算了下,家裏現在有三百兩銀子還要多一點了。
對於莊戶人家來說,三百兩銀子算是很大的一筆巨款了。
要知道幾兩銀子就差不多夠一家人一年的開支了,當然是要省吃儉用的過日子,要是大手大腳的,再多的銀子都是不夠花的。
“梧哥兒,你喜歡這裏嗎?還是更喜歡鎮上?”
之前一直是晴天或者是陰天,所以直到這次下雨陸遠才發現家裏的房子挺破的了,雜物間有個角落漏雨,廚房漏雨,堂屋也漏雨,連柴房都是漏雨的,唯一不漏雨的就是陸遠和雲秋梧住的寢屋了。
陸遠本來打算等天氣放晴後,喊沈烈幫下忙,一起把房子給修繕一下,不能放著漏雨的地方不管,不管的話,隻會越漏越凶,以後根本住不了人。
但現在有了多出來的金條,陸遠覺得可以用這筆意外之財修一棟新房子,或者是到鎮上買房子。
反正他也沒什麼大誌向,隻想和小夫郎安安穩穩地過一生,手裏有點小錢,能夠吃穿不愁,過得比一般的莊稼人好一些,不用天天下地幹活兒,累死累活的。
雲秋梧不假思索道:“我更喜歡這裏。”
鎮上繁華熱鬧,當然人人都喜歡,雲秋梧也不例外。
但雲秋梧想的是,在鎮上過日子,開銷大,別的不說,就是下麵要把蔥花,都要從集市上買,是要花錢的 ,因為鎮上沒有可以種菜的地方。
不像在村裏,家裏有個幾畝地,應季的瓜果蔬菜都可以種一些,要吃的時候直接就從地裏摘,不用花錢。
而且在鎮上也沒有能養雞養鴨養兔子的地方,鎮上不比村裏,家家戶戶的地盤都很小,因為人多,房子修得緊湊。
陸遠微微一笑,抬手拂去了自家夫郎鬢邊那一縷垂下來的調皮發絲,替他別在耳後。
梧哥兒和他倒是和他想到一處去了。
他其實也更喜歡在村裏的生活,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
“那我們修新房吧,這房子太破了太舊了,不適合繼續住下去,而且也太小了。”
要是兩個人住的話,這房子不大也不小,正正合適。
但陸遠想得長遠些,將來要是他和梧哥兒沒孩子也就罷了,要是梧哥兒給他生了孩子,什麼玩具房,書房,臥室什麼的,不都要占地方嗎,哪裏住的下。
要是不止一個孩子,有個兩三個,三四個孩子,需要的空間就更大了。
雲秋梧歪著腦袋,疑惑地眨了眨眼,“小嗎?我沒覺得啊。”
好幾間屋呢,怎麼會小。
又破又舊倒是真的。
不過雲秋梧從來不覺得住不得人,嫌棄過條件不好,因為雲家的條件也好不到哪裏去,都是一樣的茅草泥巴房。
陸遠眼中溢出笑意,“現在隻有我們兩個人住,當然不覺得小,要是將來我們有孩子了,孩子們還得有住有玩的地方,你想想,是不是就不夠大了?”
雲秋梧不爭氣地臉紅了。
明明陸遠也沒說什麼調情的話,隻是就事論事,可還是讓雲秋梧害羞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