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36小時營業中(下)(1 / 2)

七夕當日淩晨零點,在“王嫂鬧鈴”的友好協助下,莫霖爬了起來,準點開啟第二段值班。

說實話,這6小時是最難熬的,不僅時間段非常不友好,而且上一段值班才結束不多久,根本沒有休息夠。

可這一時段又恰逢工作峰值,看著眼前1200+的訪問隊列,莫霖覺得自己腦子不夠清醒,反應不過來,為什麼正日子午夜之後,還有這多麼訪問需求待解決。

猛灌了一杯濃茶,她強迫自己聚焦在AI客服的文字上。

——“您好,弗貝翔的臭寶女士(網名),請問您今天需要怎樣的虛擬體驗服務?”

——這一回用戶的需求,簡單明了:我是明星弗貝翔的女朋友,七夕約會共度良宵。(附上兩個媚眼表情包)

——AI客服老老實實回複,“您好,需求涉及明星肖像版權,請重新輸入需求文檔。”

原來這個點還活躍的,是想要和明星過情人節的粉友們啊,莫霖倒是理解多了,這也是門店最容易遇到的散客谘詢。

隻不過被版權規則拒絕之後的反應嘛,那就五花八門了。

第一種是怒斥規則死板,不知變通的,要是在門店,工作人員還得好言好語安撫一番,可是線上AI係統,直接踢出隊列了事。

第二種粉友們,不再提具體名字,或試圖用語言描述,把目標人物的形象特征提煉出來,或用P圖過的真人照片,提供“捏臉”參考。

結果嘛,隻要被判定與數據庫裏的版權肖像有六成相似,就一樣是終止服務,踢出隊伍加禁止24小時內再次訪問。

隻有極少數,非常幸運的粉友,剛好能獲得與恰當相似度的虛擬人物,共度虛擬的七夕約會!

別想歪了,即使成功約會,人物互動裏,也不會允許過度肢體接觸,畢竟這是個16+虛擬體驗服務。

最“合情合理”的期待,是能和“長得五分像某人的虛擬人物,共享一頓愉快的晚餐”。

即使在莫霖看來,這種程度的體驗,完全不值得排隊到深夜,可對於某些資深粉友來說,四舍五入再加七上八下,他們就是和自己的偶像明星,在情人節當夜“線上約會”了。

畢竟用戶也算“衣食父母”,遇到這樣不斷嚐試的需求,莫霖也就沒有勸阻,隻是由著AI客服,盡到合規 “勸阻”超綱要求的責任。

這一波熱情的粉友,一直鬧騰到後半夜3點,才慢慢消停了下來。

以為這樣就平安度過了訪問峰值,那太天真了。

深夜是屬於不眠人的。

——“想要在雨夜的酒吧裏聽苦情歌”、“支個帳篷一個人在山頂上看極光爆發”、“隻要在前任家門廊外站一會兒、看得見他房間裏的燈光就好”,五花八門的emo文案,帶著截然不同的文藝風範,開始在AI客服前排隊。

莫霖這會兒有點困乏到極致了,很難動念、共情如此閑情逸致的憂傷。

她隻能勉力支撐,篩除其中過於壓抑、可能有致鬱風險的需求,守住人工審核的安全底線。

以往就有那樣的案例,體驗了“海水沒頂”的虛擬感受後,抑鬱症用戶在自家的浴缸裏自絕了。這起安全事件影響很大,當時全社會的輿論都在討論,虛擬體驗在當事人的行事驅動裏,到底承擔了什麼樣的成分,是不是拔除了她最後一絲擔憂,促使她朝著彼岸走了下去?

不久之後,虛擬體驗的經營準則裏,就加上了人工審核的責任追溯製度。

為了避免這樣悲劇在眼皮下重演,莫霖打著哈欠,逐字逐句地審核腳本,屋外的天空漸漸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