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1997年麻城市凶殺案(2 / 2)

自1995年以來,先後在河南、湖北、江蘇、江西、湖南、浙江、陝西、天津、河北、安徽10省的多個城市,使用假身份證、假駕駛證、假牌照、異地電話等詐騙手段,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搶劫藥品、彩電、電腦等大批貨物進行銷售倒賣。除此之外還殺害18人並拋屍。

第一次殺人

1997年6月下旬,此犯罪團夥準備進北京行騙,卻因為沒有介紹信被卡住不得進京,於是他們轉變方向,在河北保定騙了一對夫妻一車去四川的雞蛋。由於這對夫妻怕途中出意外要跟車,後由托運部信息員調解留下男貨主跟車。

因為一路上男貨主對此團夥沒有好臉色且招待不熱情,他們決定捆綁其手腳、封住其口鼻將其捂死,由於將男貨主丟到荒野後發現他沒有死,便被他們用鐵棒活活打死。事後,換下貨車牌照逃離現場,這是此團夥第一次殺人。

發家致富

1993年,犯罪集團的首領師孟交為了給犯了罪的兒子減刑,在當地開了個商鋪,為了賺錢幫助騙子尚全勝倒賣文物銷贓,自此他學會了“騙貨劫財”的本領,開始籌劃騙運貨物的事情。

起初,師孟交作案頻頻得手,於是他越發猖狂,膽子也越來越大。為了發家致富,拉親侄子兒師國平、師紅濤、師建紅及侄孫師新峰入夥,後聯係了張武軍、王建喜等人共同作案。由於幾人關係親密,經常一起吃住使得集團成員關係穩定。

自1995年開始,此犯罪集團就經常在國道上殺人越貨,且沒有具體的侵害目標,無所顧忌。1998年4月至6月短短3個月的時間,在國道或高速公路上搶劫殺人作案9起,將押運員劉建平、劉群立等人捆綁、封嘴捂死後拋屍荒野,並搶走價值百萬的貨物進行銷贓。

案件結果

2001年8月30日,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依法以搶劫罪和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師孟交、張武軍等8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李天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秋芹有期徒刑13年。

2002年9月25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犯罪集團中師孟交、張武軍、喬二堂、師國平、張國軍、王見喜、李天佑、師洪濤、陳五星9名罪犯執行槍決。

在此案中,首犯師孟交為了給犯罪的兒子減刑開啟“發家致富”的途徑,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最終在正義的審判下終結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