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國

卷五十三 春秋災異(凡因他事別見者不複更載)

隱公元年八月,有蜚,不為災,亦不書。

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書始也。庚辰,大雨雪,亦如之。書,時失也。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平地尺為大雪。

桓公元年秋,大水。凡平原出水為大水。

十四年秋八月壬申,禦廩災。乙亥,嚐。書,不害也。

十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禦。日官居卿以底日,禮也。日禦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

莊公七年夏,恒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

〔考異〕《公羊傳》: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複。”君子修之曰:“星如雨。”何以書?紀異也。

《穀梁傳》:恒星者,經星也。不見者,可以見也。

秋,無麥苗,不害嘉穀也。

十八年秋,有蜮,為災也。

二十五年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用幣於社,伐鼓於朝。秋,大水。鼓,用牲於社、於門,亦非常也。凡天災,有幣無牲。非日月之眚,不鼓。

〔補逸〕《穀梁傳》:言日,言朔,食正朔也。鼓,禮也;用牲,非禮也。天子救日,置五麾,陳五兵、五鼓;諸侯置三麾,陳三鼓、三兵;大夫擊門,士擊柝。言

充其陽也。高下有水災曰大水,既戒鼓而駭眾,用牲可以已矣。救日以鼓兵,救水以鼓眾。

二十九年秋,有蜚,為災也。凡物不為災,不書。

僖公三年春,不雨,夏六月,雨。自十月不雨,至於五月。不曰旱,不為災也。

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不書朔與日,官失之也。

秋,震夷伯之廟,罪之也。於是展氏有隱慝焉。

〔發明〕夷伯者,魯大夫也。大夫稱伯,魯恒有之。愚以為無駭,疑不能明也。

十六年春,隕石於宋五,隕星也。六鷁退飛,過宋都,風也。

〔補逸〕《公羊傳》:曷為先言而後言石?石記聞,聞其磌然,視之則石,察之則五。是月者何?僅逮是月也。何以不日?晦日也。晦則何以不言晦?《春秋》不書晦也。朔有事,則書;晦雖有事,不書。曷為先言六而後言鷁?六鷁退飛,記見也,視之則六,察之則鷁,徐而察之,則退飛。

《穀梁傳》:先隕而後石,何也?隕而後石也。於宋,四竟之內曰宋。後數,散辭也,耳治也。是月者,決不日而月也。六鷁退飛過宋都,先數,聚辭也,目治也。

二十一年夏,大旱。公欲焚巫尫。臧文仲曰:“非旱備也。修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分,此其務也。巫尫何為?天欲殺之,則如勿生;若能為旱,焚之滋甚。”公從之。是歲也,饑而不害。

二十九年秋,大雨雹,為

災也。

文公三年秋,雨螽於宋,隊而死也。

十五年六月辛醜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非禮也。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以昭事神,訓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十六年,有蛇自泉宮出,入於國,如先君之數。秋八月辛未,聲薑薨,毀泉台。

宣公十五年冬,蝝生,饑。幸之也。

襄公二十七年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曆過也,再失閏矣。

二十八年春,無冰。梓慎曰;“今茲宋、鄭其饑乎!歲在星紀,而淫於玄枵。以有時菑,陰不堪陽,蛇乘龍。龍,宋、鄭之星也,宋、鄭必饑。玄枵,虛中也,枵,耗名也,土虛而民耗,不饑何為?”

昭公四年,大雨雹。季武子問於申豐曰:“雹可禦乎?”對曰:“聖人在上,無雹。雖有,不為災。古者,日在北陸而藏冰,西陸朝覿而出之。其藏冰也,深山窮穀,固陰冱寒,於是乎取之。其出之也,朝之祿位,賓食喪祭,於是乎用之。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災。其出入也時。食肉之祿,冰皆與焉。大夫命婦,喪浴用冰。祭寒而藏之,獻羔而啟之。公始用之,火出而畢賦。自命夫、命婦至於老疾,無不受冰。山人取之,縣人傳之,輿人納之,隸人藏之。夫冰以風壯,而以風出。其藏之也周,其用之

也遍,則冬無愆陽,夏無伏陰,春無淒風,秋無苦雨,雷出不震,無菑霜雹,癘疾不降,民不夭劄。今藏川池之冰,棄而不用,風不越而殺,雷不發而震,雹之為菑,誰能禦之?《七月》之卒章,藏冰之道也。”

七年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魯實受之。其大咎,其衛君乎,魯將上卿。”公曰:“《詩》所謂‘彼日而食,於何不臧’者,何也?”對曰:“不善政之謂也。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謫於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

八月,衛襄公卒。十一月,季武子卒。晉侯謂伯瑕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燕燕居息,或憔悴事國。’其異終也如是。”公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也。”公曰:“多語寡人辰而莫同。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辰,故以配日。”

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祝、史請所用幣。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禮也。”平子

禦之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有伐鼓用幣,禮也。其餘則否。”大史曰:“在此月也。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於是乎百官降物,君不舉,辟移時,樂奏鼓,祝用幣,史用辭。故《夏書》曰:‘辰不集於房,瞽奏鼓,嗇夫馳,庶人走。’此月朔之謂也。當夏四月,是謂孟夏。”平子弗從。昭子退曰:“夫子將有異誌,不君君矣。”

二十一年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公問於梓慎曰:“是何物也?禍福何為?”對曰:“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為災。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過也。其他月則為災,陽不克也,故常為水。”於是叔輒哭日食。昭子曰:“子叔將死,非所哭也。”八月,叔輒卒。

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梓慎曰:“將水。”昭子曰:“旱也。日過分而陽猶不克,克必甚,能無旱乎?陽不克莫,將積聚也。”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夜也,趙簡子夢童子裸而轉以歌。旦,占諸史墨。對曰:“六年及此月也,吳其入郢乎!”

哀公三年夏五月辛卯,司鐸火。火逾公宮,桓、僖災。救火者皆曰:“顧府。”南宮敬叔至,命周人出禦書,俟於宮,曰:“庀女而不在,死!”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禮書,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馬,巾車脂轄。百官官備

,府庫慎守,官人肅給。濟濡帷幕,鬱攸從之。蒙葺公屋,自太廟始,外內以悛。助所不給。有不用命,則有常刑,無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駕乘車。季桓子至,禦公立於象魏之外。命救火者傷人則止,財可為也。命藏象魏,曰:“舊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無備而官辦者,猶拾沈也。”於是乎去表之槁,道還公宮。孔子在陳,聞火,曰:“其桓、僖乎?”

十二年冬十二月,螽。季孫問諸仲尼。仲尼曰:“丘聞之,火伏而後蟄者畢。今火猶西流,司曆過也。”

臣士奇曰:《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間,凡紀災異一百二十二,日食三十六也,星孛三也,星隕、隕石各一也,不雨七也,無冰三也,大雨震電一也,雨雪三也,大雨雹三也,地震五也,山崩二也,大水九也,有年二也,大旱二也,饑三也,無麥、苗一也,大無麥、禾一也,隕霜不殺草、李梅實一也,隕霜殺菽一也,雨木冰一也,多麋、有蜮、有蜚、蝝生各一也,六鷁退飛一也,螟三也,螽十也,牛傷四也,牛死二也,宮室災六也,震廟一也,屋壞二也,齊大災一也,宋、陳、衛、鄭災一也,宋、陳災各一也。其間非無驚世駴俗更甚於此者,而聖人不書。

至陰陽、寒暑、草木、蟲蠕之變,凡切於人事之休咎、天道之應違者,不以微而不察焉。以此見聖人

之不語怪,而念是民生日用至急也。然《春秋》備記災祲,以垂鑒戒,而不言其事應,誠有深意,以為言之而一有不應,則適以怠後世恐懼修省之心,且為矯誣者口實也。《洪範五行傳》事事而強為之說,其亦未達聖人之旨矣。日食之不書朔與日者,《傳》皆得而推之。而有莘之神降,泉台之蛇數,絳郊之龍見,魏榆之石言,彭生之豕禍,伯有之厲鬼,鄭南門之蛇妖,宋華氏之犬禍,鳥呼嘻出而亳社災,歌徵鸜鵒而稠父孫,絳市之諜殺六日而能蘇,鄋瞞之首載專車而眉見,事之所有,未可雲理之所無,特以言不雅馴,聖人不道,而左氏輯其遺聞,附著於冊,非特以侈新奇,亦所以昭勸戒也。然已屬後世史家之濫觴矣。夫芝草、醴泉、甘露、神雀之祥,終春秋世,豈無一見?而《經》與《傳》舉不及焉。惟西郊獲麟,一係簡末,以昭製作文成之應,而且以傷吾道之窮也。《春秋》之紀祥異,亦慎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