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姚常抱怨物業可有可無。“你看我們樓梯口的那個雨棚,我說了好多次了,還是沒來弄。這下雨天,到了門口還不能收傘,雨棚漏得跟沒遮搭一樣。不在大門外盡量把雨傘的水甩幹淨,進來才收傘,樓梯滴得跟被水潑了一樣,一不小心、腳一滑,這不是要命嗎?”
“上星期,天氣預報說要下雨,我又去追問。你猜小梁怎麼回複我?”老姚帶點怨氣的說,“他說維修費用得業主委員會同意才撥款,已報上去了,還沒批。你說,這還要物業管理什麼?盡是傳達文件,上報問題,收管理費,沒別的,維修這個雨棚,還要我收集咱們這樓梯三分之二住戶的同意,才能維修。”
“有了業主委員會,程序好像是這樣走的,”老李說,“也沒你說的什麼都沒做。樓梯不是每周都有人來打掃衝洗嗎,小區內地麵清潔、花壇花圃澆水剪造型、垃圾清理、下水道衛生、水電管路壞了安排維修……;還有,保安亭在那、雇了保安,有人值守,除了車庫門把守、給出入忘帶門禁的業主開門等,也是警戒防患的一種威懾作用。小梁他們被這家叫去,又得處理那戶投訴,有什麼大小事,跑來趕去。家長裏短,還得調和處理。事情很多挺雜的,不是你少找了他們,就覺得沒做事,還有別的業主找他們,我們小區那麼多戶,不容易。對了,不止我們一個小區,旁邊那個小區也是歸小梁管理,一個人得兼顧兩個小區,還有底下的保安員、水電工、清潔工,物業主管都得安排。”
“找他們也沒用。”老姚悶聲道,“被五樓那家搞得不得安寧,不也沒處理,還被罵回去,物業費還能被拖欠那麼久。我想好了,物業費我也給他拖欠拖欠,不用五樓拖欠那麼久,就拖個一年半載。”
“那你也成五樓那樣,數落五樓等於埋汰自己。”老李說,“你要他們怎麼做,找人把五樓打一頓?物業能做到的最多也是斷水斷電,報警處理。”
老姚把樓梯戶主簽名同意表格交上去後,沒幾天,門口的雨棚換成新的。
小區成立以來,換了四個物業主管。
“都是被投訴後才離職,要不這麼輕鬆,誰不想一直做下去,聽說工資還不低。”老姚說,“這個小區被投訴就被換到另一個小區,換來換去。”
“投訴五樓沒讓你滿意,你就把物業說得這麼差。”老李笑著說,“小梁是考到了居委會編製,不是被換去其他小區當主管。”
老李知道的小梁被投訴,有兩次。
一次是一戶露台搭建,相鄰業主向他反映,久久沒看到拆除,就很不滿。小梁說他察看了搭建,確實是違建影響了鄰居,去過那家業主很多次,一直勸說那家人拆除,但都置之不理。他反映通報給城管,也有跟物業公司、居委會反映情況,能做的事情都做的,他也急著等有關部門來處理。
另一次是,有戶人家,家裏隻有一個老人住。老人經常去撿拾廢棄品回家整理,能賣的就拿去廢棄收購店賣,不值錢的就堆放在門外,有的還從樓上扔下來,搞得一整個樓梯的人怨氣很大,天天去物業辦公室找小梁處理。找一次,小梁就去一次老人的家,苦口相勸不起作用;找人來打掃清理,過後老人繼續堆積、從高處扔垃圾。聯係過她的子女,說他們也是勸說沒辦法才沒在一起住。後來,小梁報警,找來了居委會,老人才同意去和她子女一起生活,不在小區住。過程有好幾個月,那棟樓有人嫌慢,說小梁沒處理好,投訴了他。
小梁考去居委會工作後,來了新的物業主管小呂。老姚說,“小呂看著精練老道,是能幹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