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給孩子財富,不如給他正確的愛(3)(3 / 3)

父母都希望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都不希望去傷害自己的孩子。然而人又是情感動物,除了為孩子而活,還有自己的情感需求,當這種情感需求在配偶身上得不到滿足的時候,就會發生情感位移。所以經營婚姻是一種必備的能力,婚外情不同於一夜情,並非一朝一夕就能形成,離婚,更不是一夕就能造成。

很多媽媽有了孩子後就將所有精力都投到孩子身上,忽略了老公的情感需求。如果老公偶爾提出異議,做妻子的會理直氣壯地說:“我照顧的可是你的兒子,跟自己孩子有什麼好爭的?他好了你不就好了嗎?”

妻子這樣對待老公正常情感需求,容易使老公出軌。可是即使離了婚,她們還是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拚命指責男人不是好東西,而不會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在這裏,給所有媽媽提個醒,如果你真的愛孩子,就絕對不能忽略了孩子的爸爸,要經常關注對方的情感需求。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很多媽媽腦海裏都有一個根深蒂固的念頭:我是為你生孩子,我是在給你帶孩子。這種認識會將她自己推回到封建社會。孩子首先是自己的孩子,隻有樹立這樣的認識,才會處處為孩子著想。有些媽媽在遇到婚變的時候,之所以會毫無顧忌地傷害孩子,就是源於這種錯誤的觀念,要知道你傷害的可是你自己的孩子啊!

如果雙方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走到了離婚這一步,更要承擔起對孩子的這份責任,不應該教導孩子攻擊對方的言語,更不能讓孩子去仇視對方。盡量讓孩子明白,爸爸媽媽不再相愛,所以要分開,但是對你的愛,無論是爸爸還是媽媽都不會改變。如果孩子對爸爸或者媽媽有敵對的情緒,做父母的也應該努力去化解孩子的情緒。父母不僅有責任共同商量如何安排子女求學和生活問題,更要多花時間去了解孩子的想法,關注孩子的行為,力求將影響降到最低。

有的父母為了讓孩子擁有完整的家,即使感情已經破裂也會努力去維係,甚至在孩子麵前假裝很恩愛。這樣不但自己很累,孩子也感受不到真正的家庭快樂。真正的快樂是裝不出來的,隻能發自內心。

如果想讓孩子感受到家庭的幸福,你隻能先做快樂的媽媽。

孩子愛爸爸媽媽是天性,並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終止。非要孩子去恨其中一方,這是以非常手段去扭曲孩子的心靈。就如我這位朋友的孩子一樣,媽媽命令他恨爸爸,使他非常為難。他不想媽媽不開心,可是內心又很愛爸爸,這種矛盾使他無所適從,比父母離婚本身帶給他的傷害要大得多。

待朋友稍微平靜後,我將其中的利害分析給她聽。她一時之間並不能聽進去,反而問我:“我是一個女人,不是聖人,要是你老公拋棄了你,你還能讓孩子對他好?你不恨他?”

我認真地回答她:“我也不是聖人,可我是一個媽媽,我必須考慮怎樣才是對孩子好。要是我老公這麼對我,我肯定不會再愛他,因為他已經不愛我了。但是離婚本身已經對孩子造成影響了,我不能再讓孩子受傷。比如你,孩子的爸爸把所有的財產留給了你和孩子,說明他對孩子並非無情。本來孩子可以得到更多的父愛,但是你阻止他們父子見麵,這就是你的錯。不管你覺得你自己有多悲慘,你都沒有權力這麼做。”

朋友恨恨地說:“難道他拋棄了我們,我還讓他父慈子孝嗎?”

我替她分析道:“你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他痛苦。如果他不愛孩子,你這麼做根本影響不了他,隻是白白增加了孩子的負擔。如果他愛孩子,你為什麼要剝奪孩子感受父愛的機會?剝奪他正常成長的機會?”

所幸朋友還是愛孩子的,囁嚅著問:“真的對孩子影響這麼大嗎?”

我堅定地點點頭。後來,我給她推薦了一篇文章《破碎家庭完整愛》。

她看完後哭著打電話給我,她說和文章中的媽媽比起來,她真的太自私了,毀了自己的生活,也讓孩子不得安生。她說從今以後,她一定會事事顧及孩子的感受。

很多經曆過感情挫折的媽媽,在當時的情況下不管不顧地發泄,事後卻又後悔得不得了,覺得對不起孩子,可是孩子心中的傷痕早就很深很深,媽媽又因為內疚拚命想彌補,所以對孩子予取予求,溺愛過度,最終真的毀了孩子。這樣的例子值得引起媽媽們的注意。

要讓孩子的心中充滿陽光和愛,必須讓他學會愛自己的爸爸。這並非局限於離異家庭,因為更多的家庭是完整的。

另外,在與一些媽媽接觸的過程中,我發現她們喜歡問孩子爸爸好還是媽媽好這個問題。這等於把本來完全可以融合在一起的愛,人為地對立起來。有的媽媽為了在孩子心目中確立獨一無二的地位,甚至會無意識地講爸爸的壞話,比如“你爸爸工作老不在家,都是媽媽在照顧你呢”“爸爸老是不陪我們,我們也不理他”。

其實,如果爸爸陪孩子的時間較少,媽媽不但不應該這樣說,反而更應該盡量在孩子麵前說爸爸的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