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勸服(2 / 2)

然而幾年後,林飛清楚的記得自己是一年未回家,村邊的公路旁的小餐館像雨後春筍一樣突然崛起了五六家。這些小餐館主要不是吸引村民到餐館吃飯,主要的財源是讓村民到餐館買一些食物回家吃,因為村民在家吃飯的習慣沒有改變。

而隨著經濟發展,賣一些大餅、涼菜和魚肉等一些食物,在農村還是很有市場的,那些在村口林立的幾家賣食物的小餐館維持了好幾年,林飛不用多想,就知道其中肯定是有相當利潤的。

當然眼下村民收入水平可能和幾年後還是有一定差距,但不會太大,而且眼下村裏是一家小餐館都沒有,優勢是沒有競爭對象。林飛越想越覺得這個方案可行,如果讓父母做賣食物的小餐館,肯定可以名正言順的把二姐從工廠帶出來,讓二姐回家幫忙。而且這樣還能讓父母幹一些輕活,畢竟經營小餐館賣食物,肯定比父母下地幹農活輕鬆的多,可謂是一舉兩得,林飛之前也曾思考過怎樣改善父母的生活境況,讓他們舒適些。

“姐,你覺得這個想法可以嗎?”林飛清楚自己雖然是高中生了,但家裏人還是把自己當小孩子,如果直接跟父母說這些話,父母肯定會“不屑一顧”的,林飛隻好采取曲線救國的方法——先說服大姐林燕,在父母心中,自己和二姐都是小孩子,隻把獨立在外的大姐看成“大人”。

“聽你說起來還不錯。”大姐到底是在外麵見了一些市麵,思想開放的多。“就是不知現實會怎樣?”大姐也不肯定。

見大姐猶豫,林飛連忙勸說,“所以才要試一試啊,而且我可以出錢。”

“你出錢?”大姐有些驚異,林飛在起點寫書賺錢的事也沒有和大姐說起過。

林飛知道要想取信大姐,必須說實話了,所以把起點的事和盤托出。

“真的?”大姐皺著眉頭不確定的問道。

如果不是知道林飛一向老實,林燕還以為林飛在拿自己開涮,二十多萬?開什麼玩笑,自己在公司辛辛苦苦打拚幾年,也就才積累了幾萬塊錢,你倒好,在一個什麼網站寫書,竟賺了二十多萬,這真讓林燕難以相信。

“明天我們去銀行,我可以給你賬戶打過去十萬,然後你再把這些錢給父母,說是自己賺的,讓父母把小餐館經營起來,然後要二姐辭了工廠的工作,回家幫忙。”

“你有錢為什麼不直接給爸媽?”林燕問了一句。

“因為我還小。”林飛解釋道,但還有一句沒說,以父母的觀點來看,寫書賺錢是“旁門左道”,即使能賺錢,也是不希望自己做的。

當林燕看到賬戶增加的十萬塊錢,是徹底的相信了林飛說得話,在高興之餘,心裏也有一些不是滋味。

林燕很要強,總想為家裏做點什麼,承擔自己作為“老大”的責任,就在昨天的餐桌上甚至發話,如果林飛考上了大學,學費由自己來承擔,不用父母操心勞累。

林飛知道大姐沒有說大話,因為前生,確實是林燕供林飛完成了學業。所以林飛對大姐林燕在感激的同時,心中更多的是一絲敬佩,因為大姐成功,大姐能賺錢。

要強的林燕,今天卻發現,曾發話要供學的小弟,竟是比自己還有錢,竟比自己還成功,林燕覺得自己這個做大姐的有些失敗。今天還需要拿小弟的錢,林燕沒說什麼,默默的收下,隻是在心中告誡自己,以後一定要更加努力的工作!不能輸給年齡比自己小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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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有人告訴我不應該總是寫校園,寫考試,我也認識到這個錯誤,所以改了這兩章內容,從改善家庭情況做起!

PS:寫起點稿費時很忐忑,不當之處,盡可提出,我真的是不清楚這方麵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