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紅紅出發前,還趁機溜到之前住的老房子一趟。
房子裏一張床,缺了一條腿的桌子,桌子上放著一個針線筐,還有一雙剛做好的棉鞋。
原身真是戀愛腦的鼻祖,就因為孫家偉在相親的時候跟她提了一嘴,說是部隊訓練強度大,特別費鞋。
所以原身每個月都會寄一雙鞋過去,雷打不動。
王喜梅隨手找了一塊布,把鞋放進去,打了一個小包袱。
其實她也挺想替原身當麵問問孫家偉,怎麼可以做這麼不要臉的事情。
不愛了,分手就行,何必蹉跎一個女人的青春。
原身跟孫家偉應該也是有感情的,要不然原身也不會一條道走到黑,哪怕是知道自己被辜負,也是選擇自殺,而不是檢舉男人。
明明她手裏有錢,部隊的地址就在枕頭下麵壓著。
“真傻!”王喜梅小聲念叨了一句。
經過了兩天一夜的顛簸,王喜梅終於快到部隊了。
“大叔,你把我放下來吧。”
趕牛車的大叔一愣:“前麵還有五公裏呢,你一個人怎麼過去。”
王喜梅扯了一個謊:“我男人一會來接我。”
她就是要營造出一種真實的疲憊感,軍人的眼神都慧眼如炬,萬一真的搞砸了,就得不償失了。
走到大門口的時候已經筋疲力盡了,她剛準備裝暈的時候,一輛吉普車就穩穩地停在了她旁邊。
應該是打算從哨卡過去。
王喜梅猶豫了二十秒,踉蹌著站直身子,敲了敲吉普車窗戶,一開口就是濃重的地方口音:“首長好,俺叫王喜梅,俺是來找俺男人的,俺男人叫孫家偉,是個營長。”
後座的車門緩緩降下來,王喜梅倒抽一口涼氣。
不是因為別的,而是這男人的氣勢太強悍了,一雙銳利而深沉的眼神,像是能戳破所有偽裝,五官輪廓分明,像是精確到毫厘的雕塑作品。
也沒說話,就是靜默地打量著她,朝開車的司機揚了揚唇,卻並沒有覺得平易近人,而顯得更加乖張和鋒利。
“找男人?”聲音也帶著金屬獨有的冰冷感。
“嗯嗯,這是結婚證。”王喜梅一點也不心虛,結婚證雖然是假的,可上麵的親筆簽名和手印都是真的,孫家偉抵賴不得。
開車的司機是個年輕人,在男人的示意下招呼王喜梅上車,撓撓頭:“孫營長不是結婚了嗎?”他前兩天還看到營長夫人出來買菜呢。
“對,我們三年前就結婚了。”王喜梅主動把話題往自己身上引,盡量扮演一個無知粗鄙的村婦。
她坐在副駕駛的位置,包袱放在腳邊有點伸不開腳,她索性把包袱拿起來放在膝蓋上。
並沒有注意到身後的男人瞳孔一縮,還把呢料大衣往下扯了扯,似乎在遮掩什麼。
車開進了家屬大院,王喜梅也跟著男人下車,小司機負責把車開到旁邊的空地上停好。
“孫營長的家在二樓最右側的一間。”
“首長謝謝了,我們家自己養的土雞蛋,煮熟的,你要是不嫌棄的話,拿著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