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3)

前言本書為滿足高職高專經濟與會計類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依據教育部對高職高專教材的教學基本要求編寫而成.本書涵蓋了稅收基本理論和稅收法規的基本內容,本著精簡理論、突出實務的原則,從納稅人的角度講述和解決納稅人的納稅實務問題,力求體現實用性與時效性.

全書的內容共分為十章,包括稅收基礎知識、增值稅、消費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煙葉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和船舶噸稅等稅種的主要法律規定、計算方法、征收管理等.

本書由陳麗娜擔任主編.撰稿人具體編寫分工如下:陳麗娜編寫第一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林晴編寫第二章、第三章、第六章;張婷婷編寫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由陳麗娜對全書進行總纂定稿.

本書在編寫過程中得到了許多同行的幫助,編者在此表示衷心感謝.由於編者水平有限,加之國家稅收政策不斷推出和更新,對於教材中的疏漏、不妥和錯誤之處,懇請讀者指正.

編者2016年3月目錄?001目錄第一章稅收基礎知識1第一節稅收基礎知識1第二節稅法要素5第三節稅收管理12第二章增值稅21第一節增值稅概述21第二節增值稅的計算33第三節增值稅的征收管理50第三章消費稅56第一節消費稅概述57第二節消費稅的計算63第三節消費稅的征收管理72第四章關稅77第一節關稅概述77第二節關稅的計算82第三節關稅的征收管理87第五章企業所得稅97第一節企業所得稅概述98第二節企業所得稅的計算103第三節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122第六章個人所得稅134第一節個人所得稅概述134第二節個人所得稅的計算139第三節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154002?稅收實務第七章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160第一節資源稅160第二節土地增值稅169第三節城鎮土地使用稅181第八章房產稅、契稅、車船稅、印花稅192第一節房產稅192第二節契稅199第三節車船稅205第四節印花稅211第九章城市維護建設稅和煙葉稅226第一節城市維護建設稅226第二節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30第三節煙葉稅231第十章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船舶噸稅236第一節車輛購置稅236第二節耕地占用稅245第三節船舶噸稅248第一章稅收基礎知識?001第一章稅收基礎知識通過本章的學習,掌握1.稅收、稅法的概念.2.稅法要素的概念.

3.常見的幾種稅法體係分類.

通過本章的學習,能夠1.利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2.結合我國現行稅法體係進行稅收分類.

有一個普普通通的小店老板,雖然他的小店利潤並不豐厚,但他每個月都要繳納120元左右的稅費.有人問他:“你為什麼要納稅?這麼大的利潤繳出去,你不覺得虧嗎?”他微笑著說:“我的小店之所以生意好,多虧國家把我們繳上的稅款撥下來修路.以前通往小店的路不好走,小店的生意不好做.說到底,這稅款還是用在我們納稅人身上了.”他還說,他女兒在一個條件好的學校讀書,學校建設所用錢的一部分也許就是他繳的稅款.“你說虧不虧?”他反問.這位小店老板隻是一個平凡的人,但是僅僅這一句短短的話語,就可以說明稅收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第一節稅收基礎知識一、稅收的概念(一)稅收的概念稅收是國家(政府)公共財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收入來源.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強製、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它體現了一定社會製度下國家與納稅人在征稅、納稅的利益分配上的一002?稅收實務種特定的分配關係.稅收的內涵包含以下三個方麵:1.稅收的本質稅收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重要工具.國家要行使職能必須有一定的財政收入作為保障.取得財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種多樣,如征收稅收、發行國債、收費、罰沒等,其中稅收是大部分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稅收的本質是國家依據法律規定向納稅人無償征收實物或貨幣所形成的特殊分配關係.這種分配關係集中反映了國家與各階級、各階層的經濟關係、利益關係.2.國家稅權國家征稅的依據是政治權力,它有別於按要素進行的分配.國家通過征稅,將一部分實物或貨幣由納稅人所有轉變為由國家所有,因此征稅的過程實際上是國家參與社會產品分配的過程.稅收分配是以國家為主體進行的分配,而一般分配則是以各生產要素的所有者為主體進行的分配;稅收分配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進行的分配,而一般分配則是基於生產要素進行的分配.3.稅收目的國家征稅的目的是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彌補市場失靈以及促進公平分配等的需要.國家征稅是為國家履行其公共職能服務的.

(二)稅收的特征稅收是國家普遍采用的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它與其他財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強製性、無償性、固定性等形式特征,這三種特征習慣上被稱為“三性”.1.強製性強製性指國家以社會管理者身份,通過法律形式、對征、納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進行製約.國家征稅是憑借政治權力,而不是憑借財產所有權.國家征稅不受財產直接所有權歸屬的限製,國家對不同所有者都可以行使征稅權.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製裁.2.無償性無償性指國家征稅對具體納稅人既不需要直接償還,也不需要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報酬.無償性是稅收的關鍵特征.它使稅收區別於國債等財政收入形式.無償性決定了稅收是籌集財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以及調節經濟和矯正社會分配不公的有力工具.稅收無償性的形式特征,是對具體納稅人而言的.3.固定性固定性是指課稅對象及每一單位課稅對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數額是相對固定的,而且是以法律形式事先規定的,征稅主體隻能按預定標準征收稅款,而不能無限度地征收.固定性也可以理解為規範性.

稅收的三個特征是互相聯係、缺一不可的,同時具備這三個特征的財政收入形式才叫稅收.稅收的強製性決定了征收的無償性,而無償性同納稅人的經濟利益關係極大,因而要求征收具有固定性,這樣對納稅人來說比較容易接受,對國家來說也可以保證收入的穩第一章稅收基礎知識?003定.

【例題1G1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於稅收特征的有().

A.固定性B.強製性C.有償性D.無償性【答案】ABD【解析】稅收具有強製性、無償性、固定性等形式特征,它們習慣上被稱為“三性”.

二、稅法的概念(一)稅法的概念稅法是國家製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麵的權利及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稅法構建了國家及納稅人依法征稅、依法納稅的行為準則體係,其目的是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

(二)稅法特點稅法具有義務性法規和綜合性法規的特點.首先,從法律性質上看,稅法屬於義務性法規,以規定納稅人的義務為主.稅法屬於義務性法規,並不是指稅法沒有規定納稅人的權利,而是指納稅人的權利是建立在其納稅義務的基礎之上,處於從屬地位.稅法屬於義務性法規的這一特點是由稅收的無償性和強製性特點所決定的.其次,稅法的另一特點是具有綜合性,具體而言,稅法是由一係列單行稅收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製度組成的體係,其內容涉及課稅的基本原則、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稅收管理規則、法律責任、解決稅務爭議的法律規範等.稅法的綜合性特點是由稅收製度所調整的稅收分配關係和稅收法律關係的複雜性所決定的.

稅收具體體現為稅收製度,而稅法則是稅收製度的法律表現形式.稅法體現為法律這一規範形式,是稅收製度的核心內容.

三、稅收法律關係稅收法律關係是稅法所確認和調整的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以及各級政府之間在稅收分配過程中形成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稅收法律關係包括三方麵的內容:稅收法律關係的構成;稅收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與消滅;稅收法律關係的保護.

(一)稅收法律關係的構成稅收法律關係是由稅收法律關係的主體、客體和內容三方麵構成的.

稅收法律關係的主體,即稅收法律關係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可分為征稅主體和納稅主體;稅收法律關係的客體,即稅收法律關係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是征稅對象;稅收法律關係的內容就是征稅主體和納稅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具體內容見表1G1.

004?

稅收實務表

1G1稅收法律關係表稅收法律關係構成具體內容征稅主體是指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國家行政機關,包括國家各級稅務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

稅收法律關係的納稅主體是指履行納稅義務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在華的外國企、

、、

,、

主體1.業組織外籍人無國籍人以及在華雖然沒有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外國企業或組織.這種對稅收法律關係中權利主體另一方的確定,在我國采取的是屬地兼屬人的原則,即在華的外國企業、組織、外籍人、無國籍人等,凡在中國境內有所得來源的,都是我國稅收法律關係的納稅主體.

稅收法律關係的客體即稅收法律關係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2.是征稅對象.例如,所得稅法律關係客體就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財產稅法律關係客體即是財產,流轉稅法律關係客體就是貨物銷售收入或勞務收入.

稅收法律關係的客體稅收法律關係客體也是國家利用稅收杠杆調整和控製的目標,國家在一定時期內根據客觀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通過擴大或縮小征稅範圍調整征稅對象,以達到限製或鼓勵國民經濟中某些產業、行業發展的目的.

稅收法律關係的內容就是征稅主體和納稅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這是稅收法律關係中最實質的東西,也是稅法的靈魂.它規定權利主體可以有什麼行為,不可以有什麼行為,若違反了這些規定,權利主體須承擔相應的法稅收法律關係的律責任.如稅務機關的權利主要表現為稅務管理權、稅收征收權、稅務檢查權、內容、

、3.稅務違法處理權稅收行政立法權等其義務主要是向納稅人宣傳谘詢輔導解讀稅法,及時把征收的稅款解繳國庫,依法受理納稅人對稅收爭議的申訴等.納稅義務人的權利主要有申請延期申報權、多繳稅款申請退還權、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權、委托稅務代理權、申請複議和提起訴訟權等;其義務主要是按稅法規定辦理稅務登記、進行納稅申報、接受稅務檢査、依法繳納稅款等.

【例題1G2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於納稅主體權利的有().A.按稅法規定辦理稅務登記B.請求延期納稅C.進行納稅申報D.多繳稅款申請退還權【答案】BD【解析】選項AC屬於納稅主體義務.

(二)稅收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與消滅稅法是引起稅收法律關係的前提條件,但稅法本身並不能產生具體的稅收法律關係.稅收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必須有能夠引起稅收法律關係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情況,也就是由稅收法律事實來決定.稅收法律事實可以分為稅收法律事件和稅收法律行為,稅收法律事件是指不以稅收法律關係權力主體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事件.例如,自然災害可以導致稅收減免,從而改變稅收法律關係的內容.稅收法律行為是指稅收法律關係主體在正常意誌支配下做出的活動.例如,納稅人開業經營即產生稅收法律關係,納稅人轉業或停業就會造成稅收法律關係的變更或消滅.

(三)稅收法律關係的保護稅收法律關係是同國家利益及企業和個人的權益相聯係的.保護稅收法律關係實質第一章稅收基礎知識?005上就是保護國家正常的經濟秩序、保障國家的財政收入、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稅收法律關係的保護形式和方法如:稅法中關於限期納稅、征收滯納金和罰款的規定;稅法中關於納稅人不服稅務機關征稅處理決定,可以申請複議或提出訴訟的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構成逃稅、抗稅罪的納稅人給予刑罰的規定等都是對稅收法律關係的直接保護.稅收法律關係的保護對權利主體雙方是平等的.同時對雙方享有權利的保護,就是對雙方承擔義務的製約.

【例題1G3單選題】下列關於稅收法律關係的表述中,正確的是().(2010年注冊會計師真題,以下簡稱為具體年份)A.稅收法律關係總體上與其他法律關係一樣,都是由權利主體、權利客體兩方麵構成的B.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各級國家稅務機關是稅收法律關係中的權利主體之一C.稅收法律關係中權利主體雙方法律地位並不平等,雙方的權利義務也不對等D.稅法是引起法律關係的前提條件,稅法可以產生具體的稅收法律關係【答案】B【解析】選項A不正確,應改為:都是由權利主體、客體和法律關係內容三方麵構成的;選項C不正確,應改為:稅收法律關係中權利主體雙方法律地位平等,但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選項D不正確,應改為:稅法是引起稅收法律關係的前提條件,但稅法本身並不能產生具體的稅收法律關係.

第二節稅法要素稅法要素又稱課稅要素,是各種單行稅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總稱.這一概念包含以下基本含義:一是稅法要素既包括實體性的,也包括程序性的;二是稅法要素是所有完善的單行稅法都共同具備的,僅為某一稅法所單獨具有而非普遍性的內容,不構成稅法要素,如扣繳義務人.稅法要素一般包括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減稅免稅等項目.

一、納稅義務人(一)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或納稅人又稱納稅主體,是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任何一個稅種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國家對誰征稅的問題.如我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和印花稅等暫行條例的第一條規定的都是該稅種的納稅義務人.

納稅人有兩種基本形式,即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是兩個相對稱的法律概念.1.自然人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主體,包括本國公民,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如應聘於某個單位取得較高工資收入的趙某,就是以自然人身份履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

006?稅收實務2.法人法人是自然人的對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36條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民法通則將法人分為四種: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和社團法人.

稅法中規定的納稅人有自然人和法人兩種最基本的形式,按照不同的分類目的和分類標準,還可以對自然人和法人進行多種詳細的分類,這些分類對國家製定區別對待的稅收政策,發揮稅收的經濟調節作用,具有重要的意義.如自然人可劃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個體經營者和其他個人等;法人可劃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還可按企業的不同所有製性質來進行分類,等等.

(二)與納稅人相關概念與納稅人緊密聯係的概念有負稅人、代扣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義務人和稅務代理人.

1.負稅人負稅人是最終負擔稅款的單位和個人.負稅人與納稅人是兩個既相聯係又相區別的概念.

(1)納稅人指的是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而負稅人是最終的單位和個人.如在實際生活中,有的稅收由納稅人自己負擔,納稅人本身就是負稅人,如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等.

(2)納稅人不一定是稅款的實際承擔者,即納稅人不一定就是負稅人.當納稅人所繳的稅款是由自己負擔時,納稅人與負稅人是一致的.當納稅人通過一定的途徑將稅款轉嫁給他人負擔時,納稅人就不是負稅人.這就是通常所說的稅負轉嫁問題,如消費稅.在我國現有稅法規定的範圍內,不一定每個公民都是直接的納稅人,但人人都是商品和勞務的消費者,因而都是實際的負稅人.

【例題1G4多選題】下列稅種中,納稅人與負稅人通常不一致的是().

A.個人所得稅B.企業所得稅C.消費稅D.增值稅【答案】CD【解析】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本身就是負稅人;消費稅、增值稅納稅人與負稅人通常不一致.

2.代扣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義務人是指雖不承擔納稅義務,但依照有關規定,在向納稅人支付收入、結算貨款、收取費用時有義務代扣代繳其應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如代扣作者稿酬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的出版社.如果代扣代繳義務人按規定履行了代扣代繳義務,稅務機關將支付一定的手續費.反之,如果代扣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代扣代繳稅款,造成應納稅款流失或將已扣繳的稅款私自截留挪用、不按時繳入國庫,一經稅務機關發現,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代扣代繳義務人不同於代收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義務人不持有納稅人的收入,無法從納稅人的收入中扣除應納的稅款.代扣代繳義務人則持有納稅人的收入,因而可以扣除納稅人的應納稅金並代為繳納.

第一章稅收基礎知識?0073.代收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義務人是指雖不承擔納稅義務,但依照有關規定,在向納稅人收取商品或勞務收入時,有義務代收代繳其應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如消費稅條例規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委托方應該繳納的消費稅.

4.稅務代理人稅務代理人是指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在法律規定的代理範圍內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單位或者個人.

二、征稅對象(一)征稅對象征稅對象又叫課稅對象、征稅客體,在實際工作中也籠統地稱之為征稅範圍,指稅法規定對什麼征稅.征稅對象包括物或行為,不同的征稅對象是區別不同稅種的主要標誌.如消費稅的征稅對象是消費稅條例所列舉的應稅消費品,所得稅的征稅對象為所得額,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等等.

征稅對象是稅法最基本的要素,因為它體現了征稅的最基本界限,決定了某一種稅的基本征稅範圍,也決定了各個不同稅種的名稱.征稅對象按其性質的不同,通常可劃分為流轉額、所得額、財產、資源、特定行為等五大類,因此通常也將稅收分為相應的五大類,即流轉稅或稱商品和勞務稅、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和特定行為稅.

(二)與征稅對象相關概念與征稅對象相關的兩個基本概念:稅目和稅基.稅目本身也是一個重要的稅法要素,下麵將單獨介紹.稅基又稱計稅依據或計稅標準,是據以計算征稅對象應納稅款的直接數量依據,它解決對征稅對象課稅的計算問題,是對課稅對象的量的規定.稅基包括物理形態與價值形態兩類.物理形態包括麵積、體積、容積、重量等,如現行資源稅中原油的噸數,消費稅中黃酒、啤酒的噸數,汽油、柴油的數量,房產的麵積等.價值形態包括應納稅所得額、銷售收入、營業收入等,如個人所得稅中的個人所得額.以價值形態作為稅基,又稱為從價計征,即按征稅對象的貨幣價值計算,如化妝品的應納消費稅稅額是由化妝品的銷售收入乘以適用稅率計算產生,其稅基為銷售收入.另一種是從量計征,即直接按征稅對象的自然單位計算,如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是由占用土地麵積乘以每單位麵積的應納稅額計算產生,其稅基為占用土地的麵積.